熬了一个多小时的铁路才回到家。传知书跟父母都住在天水围区,只是不在同一条屋邨。明明距离很近,但传知书常推说工作忙,要去看店,很少回去老家吃饭。再说,那也不是他住了十几年的老家,计算得精准一点,他在这个新家度过的日子,还不知有没有一个年头。
不管如何,传知书打了个大呵欠——甚至没用手掩着口,就把口张得跟Sanrio的大口仔一样,眼角有泪花,用力眨眨眼就算。一不干活,他就像个行年四十的中年汉,全无壮年人的精力,这就叫做贱骨头,有时间去偷懒还觉得不如去工作还更充实。
死小孩刚给他发了一通短讯,说是刚到红磡,还未搭上西铁,大概还有一小时才来到这里。因为死小孩几年间不是第一次上去传知书在天水围的小公屋,故此还算熟路,传知书教他一会儿,他就懂得怎样行过来这条屋村。
传知书搭升降机到了十六楼,走到家门前放下东西才按门铃,甚至懒得找钥匙。他猜来开门的会是小弟传恭谨,出奇地没有听到孩子急躁跑跳的脚步声,门就开了,在铁闸後面是一个跟他身高相约的青年,一头长发随意束在颈後,穿着简单的白底幼黑间条长袖薄衣跟贴脚黑色休闲西裤,只有那对蓝色胶拖鞋是传知书所熟知的。
无法言语,这时的他,样子真的像大口仔一样傻,独是铁闸後的人笑开了一张俊颜,拉开闸,在传知书面前弯腰抄起那几袋东西,迳自走回去客厅。传知书完全是机械式地进门,关铁闸,直至坐在饭桌旁,从房里走出来的传达礼给他倒了一杯热茶,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阡陌,你怎麽会在我家?」
赵阡陌坐在传知书的对面,前者气定神闲,後者心乱如麻,都没有说话。半晌,传知书的内心开始怒火昇腾,又夹杂惊惶,他怒的是想到定是弟弟跟赵阡陌有联系,而把他蒙在鼓里,惊的是赵阡陌今时不同往日,成了大明星还大模斯样的坐在他家里,要是被狗仔队追踪到就麻烦了。
各种情绪冲击着传知书的内心,他只觉眉心、脑袋、太阳穴无处不痛,本来的悠闲都给磨透。他瞄到传达礼紧张又心虚的神情,重重叹了口气,就把身材瘦削的弟弟抓进房里沟通,也好躲避赵阡陌过分专注的目光。
传知书跟传达礼的气质相反,前者算得上高大刚强,只是气质颓废,後者分明是个斯文的书生,只有那传家人特有的浮肿单眼皮出卖了两人的血缘关系。
「你是几时跟阡陌联络上的?」传知书忍着一拳揍上弟弟的脸的冲动,只用劲拍了书桌面一下,过後也不知自己是在气什麽。在情,赵阡陌毕竟是他多年好友,一个好朋友上他家,不是什麽值得动怒的大事,何况他和赵阡陌从没有闹翻过;在理,赵阡陌纵使是明星,也有私人时间跟行动自由,那个大名鼎鼎的周润发照样搭地铁、去小店食鱼蛋粉,跟个普通市民没两样。
明星本来就只是一个职业,知名度高也不代表他们就高人一等。可是在传知书无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见到赵阡陌,他只觉头痛万分,极为後悔今天回家。
传达礼有他自己的打算。事实上,由於传知书的关系,他一直认识赵阡陌,也有他的手机号码。当年赵阡陌胜出歌唱比赛,一间唱片公司跟Jupiter签约了,四个成员都马上改了手机号码,只把新号码告诉最亲密的亲友。纵使传达礼好一阵子恼怒兄长为了这个人离开家庭,可是赵阡陌算是看着传达礼长大,而传达礼有时联络不上兄长,也是找赵阡陌去问他的去向,故二人有些交情,自是交换了手机号码。
直至传家搬到较大的单位时,传达礼多口问了兄长一句:「赵阡陌知道我们的新地址吗?」
「他不知道,也没必要知,」传知书严厉地盯着弟弟:「他很忙,以後你最好别再找他了。阿礼,有些时候人跟人的关系,是种缘分,缘尽就会自然散了,不必强去维系。」
他才察觉传知书跟赵阡陌的关系中,有些什麽东西变了,且再也变不回原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