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歌 — 37

(八)

自己当老板的好处,是哪天想偷懒就抄起一张红纸,往上头写句「东主有事,休息一天」,贴上铁闸,就能做个自由人,传知书在这个星期日就这样做了。他在沙田附近吃早餐,再去中文大学投票,中途碰上个记者说要采访他。

「先生,今天是公民投票的最後一天,你怎麽不早点来?」

「我就今天不用上班。」传知书举起胳臂半挡着刺眼的阳光,他最讨厌中文大学,它位处山上,夏天时突别湿热,冬天则寒风刺骨更兼阳光刺目。

记者点头,低首往笔记本记下来,又问:「那你为什麽想出来投票呢?」

「因为我想有权选特首,而不是由别的人指定谁来管我们。还有,现在的政府简直是一坨屎,垃圾都不如,所以我才出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我相信民意始终会胜利。」传知书见那记者又想发问,便抢先说:「对不起,我很忙。要不给你拍张照片,让你交差。」

那记者也会看人眉头眼额,见传知书言谈温和而冷漠,也不好纠缠,再拍了一张照片就走了。

传知书心不在焉地离开中文大学,暗自计算这天要买什麽东西回他在天水围的家。传达礼最爱吃东海堂的蛋糕,就去买一条绿茶蛋卷;传恭谨是个老小孩,最爱装老成,其实很喜欢砌模型,也得给他买一副模型飞机。父亲白头发愈来愈多,还老爱染发装後生,给他买瓶染发剂,母亲呢,任何年龄的女人都爱美,就买点护肤品。

传知书每次回家,就搞得一副衣锦还乡的样子,提着两三袋东西,一回去就坐在客厅的地板分礼物。幸好他跟传达礼都是念文科,志趣相近,闲时也给这个弟弟带几本有意思的文化书。传达礼常问他说:「你年轻时不是说要开书店的吗?」

「我有吗?」

「有啊。那书店怎麽变成唱片舖?」

「我又不是什麽文化人,学什麽人开书店。」

「你本来会是。」

「谁知道我『本来』会是什麽?」传知书打趣说:「阿礼啊,或者你『本来』不是要投胎到这个家里来,而是要投到李嘉诚老婆的肚子里,只是不知怎的阴差阳错来了这里。」

传达礼知道这长兄不想认真,自讨没趣,就不再钻入这个问题。不问而知,答案跟赵阡陌肯定有关。一开始,传知书每每把自己整个人投入音乐里,音乐的感染力比文字强,那些旋律、歌词对於每个听歌的人来说,都属於他们人生里的一个时代、阶段。听歌,就回到去那些想忘怀也忘不了的岁月,骗自己从来没有离开过那段子,再品味曲终人散後的、那种物是人非的寂寥。

一般人会说,这,叫做成长——对年轻人来说;对中年人来说,那叫做变老;对老年人来说,叫做怀旧。

不经意跟死小孩说过。他低嚷着:「没有那种区分,我能明白的,我就是明白!」

「明白什麽?」

「明白你所明白的!」

传知书真切羡慕死小孩那种用不完的精力,因而总像那些特别爱欺负所喜欢的小女生的幼稚男生,老爱刺激死小孩,把他气得鼓起两颊来。因为他喜欢看死小孩不罢休地忿然争论的样子,那张稚气而俊美的脸朝气勃发,自然散发一股青春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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