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又等了十五分钟,小菲才小跑着过来。她双颊微红,在传知书面前弯腰按着膝盖细喘着气,问:「你怎麽这麽快就出来?我一完场就跑过来,还不够你快。」
传知书拍拍她的背,让她顺气,心里盘算要怎解释,又觉得无奈可笑,本来重遇故友应该乐事,他却不知说了多少个谎话,不差在多说一个:「我怕完场时太拥挤,就早了十分钟出来。你也不用赶,我又不会跑了去……」
「十分钟?」小菲尖声说,又紧握传知书的手腕,沉声问:「真的只有十分钟?」
传知书跟小菲认识已久,她没错是只小辣椒,可是为人疯疯颠颠,鲜有认真的时候,这还是传知书第一次被她质问,一时吓得懵了:「……也有可能是十五、二十分钟,出来的时候没留意时间。」
小菲气极松手,未几又双手叉着腰,宣布:「总之你现在就跟我去酒吧去玩,可别拿我儿子当借口,我早就叫我老妈今晚替我看管着他,所以我就是玩通宵也可以。」
事已至此,传知书知道他跑不掉要陪小菲半晚,耸耸肩跟着她走:「通宵是没可能的,我明天要上班,不过陪你到三点多也不是不行。走吧,西铁还有尾班车,现在搭车去尖沙咀。」
「不用,Gany说夜了危险,不放心我,安排了车接送我们去尖沙咀。」小菲领着传知书走出西铁站,传知书想到一个不妥之处:「怎麽你刚刚是搭铁路过来?Gany不至於穷得连私家车也买不起吧。」
小菲也很顺口地接下去:「我不爱搞派头,又没车牌。我就算成了他老婆,也只是个普通人,普通人出入都搭公共交通工具,不是吗?只是现在晚了,他才逼我坐他安排的车,我反抗不了。」
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传知书也就没再多讲,跟着小菲过了五六条马路,差不多行了三个街口,才见到一架全黑色、茶色玻璃的私家车停在一间关了门的五金舖前。因夜深之故,店都关门,整条街静悄悄的,就只有他们跟这辆车。传知书走到车子的後座旁开门,刚想转头叫小菲先上车,就被她一掌推进去,整个人伏在後座,小菲敏捷地把传知书双腿抬入车里,车门就自动关上,车窗降下一半,传知书听到小菲愉悦的大笑声:「还不让我骗到你?Gany等会儿来接我,至於你呢,就跟司机先生好好叙旧,改天要请我吃饭!」
「喂,小菲!」传知书还未说完,车就飞驰起来,加上夜色已浓,更看不清小菲得戚的脸容,传知书低咒一句英文粗口,就听到前座的司机轻笑说:「知书,什麽时候你也会说Fuck了?」
刚好驶到红灯前停车,司机脱下军绿色的鸭舌帽,一把仍有点点碎闪粉的深褐色长发划下一个优雅的弧度,垂在主人肩背上,发尾因帽的压逼而带着微鬈。赵阡陌转过头来,近看他的脸仍是光洁无瑕,连妆容都洗去,那张脸像个大学生——尽管他事实上没读过大学——他一双眼尾上扬的褐眼笑得弯弯的,他说:「知书,好久不见。」
传知书一看见赵阡陌的脸,冷静而刚硬的心提得老高,理智上,自从五年前不告而别,他就知道这生不会再见到赵阡陌,感情上,他梦见过太多再见赵阡陌的情形——是在一间餐厅中无意偶遇;或是赵阡陌误打误撞来到传知书的小店,笑着跟他说:传老板,别来无恙吗;或者他们理所当然地住在以前的地方,在洗澡後一人手拿一罐啤酒,地上散落曲谱与歌词的初稿,讨论到深宵,彷佛传知书从来没离开过。
就是没想到会在这次演唱会後,在红灯前停下来的一轮黑色私家车中,他再见了赵阡陌。假如他们曾经是一对情人,他们会笑着拥吻,或者扯对方的头发诉说着恨意。可是他们只是相识了十几年的朋友——甚至是从来没有过节就无端不见几年的朋友——传知书应该要作出什麽反应?他对赵阡陌讲的第一句话很重要——很重要吗?
「你过得怎麽样?」——我曾经最亲爱,最珍重的朋友,你过得好吗?
赵阡陌没有答他的话,因为红灯转为橙灯,他面向前方,待绿灯一转又驾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