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知书坐在全场最高、最後的一排,底下人群黑压压的,只有萤光棒随歌声节奏挥舞,随风摆柳。或激昂或抒情的旋律,一句句午夜梦回间也说得出来的歌词,只是遥远的舞台中,那些弹乐器的人连传知书也开始认不出来,台中央一个裸着上身、穿着低腰破烂牛仔裤、又跑又跳唱得声嘶力竭的长发男人,是连面目都看不清。
不知道下一个五年後他还会不会入场来看他。五年前仍然想看清楚他们的面目,因为舍不得就这样分开;五年後,传知书觉得那些都不重要,残余的眷恋使他只要跟赵阡陌待在同一个空间就满足。再过五年,是不是只买他的唱片就满足?五年後的五年後,是不是即使听不到他的歌声,都能无聊又充实地活着,直至死亡。
传知书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花二百元入场,竟然在发呆、想些不着边际的事,都怪小菲。如果没碰上她,他就不会作出那麽多假设。肉体留在会场里,灵魂早就飘回家里,传知书很想现在就离开,回家前光顾一下小贩档,买些鱼蛋烧卖、买一盒糯米饭,明早照样去开店,反正他还有两把後备钥匙,用不着等到死小孩放学回来替他开店。可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至少等会儿跟小菲碰面,跟她说清楚再走,省得她一个女人家深夜还在铁路站呆等着他。
「我终於、失去了你,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就在传知书再次神游之时,一道高亢的歌声硬是刺入他的思维,他才发觉舞台黯淡,只有台中央散射酒红的淡光,赵阡陌在唱solo,远远看去,他穿着一身低调的黑西装,一头长及肩的黑发全往脑後梳,简单束起,垂在後背。传知书没有多留心歌词,只知这是赵传的《我终於失去了你》,心想那都是什麽年代的歌,还是台湾歌,这个年代的年轻人懂欣赏吗?
直白的歌词缺少现代人最爱的暧昧意境,就连故事也十分老套,说的是一个终於闯出名堂的歌手失去一直守候他的情人。一心一意的真情太过沉重,以前传知书是挺喜欢赵传的歌,後来受不住歌词的赤裸,他就不忍再听赵传的歌。
然而出乎传知书意料,一曲唱毕,观众爆发出阵阵尖叫与哨声,台中心再度亮灯,他看不清楚赵阡陌的表情,只听到他致谢。很多人认同Jupiter的能力,他们出道多年,从来没爆出抄歌丑闻,主音又是一名实力歌手,这五年来,本身绯闻不断的赵阡陌也再没有传出桃色新闻,甚至有记者猜度他中途转基,牵强地说赵阡陌跟其他队员有一腿。传知书看了这些比连环画更精彩的故事,就当是茶余饭後的小事,心中暗笑:赵阡陌以外的三名成员在几年前就有稳定女友,又怎可能跟他搞上。
不过,大家也默认,若非Jupiter的成员全都长得俊美出色,这队组合绝不可能吸引那麽多女歌迷。难怪纵使他唱了一首老歌,其他年轻歌迷也受落,因为赵阡陌的外表太招人着迷。现在的赵阡陌能唱到赵传的高音,音色清亮,稍嫌不够厚实,可这也是时间问题而已,再过几年,赵阡陌定能再上一层楼。
传知书与Jupiter再无半点关系,可是看到他们发展顺利,见赵阡陌的实力更胜五年前,他是一块黑暗所无法掩藏的美玉,即使沉在海底,也会被他的伯乐捞起。而传知书则是一块丢在路中心也无人想拾起来的石头。云泥之别,使传知书的内心安逸,那让他不会再胡思乱想。二十年後,他想他依然会来看Jupiter的演唱会,看赵阡陌,到时候赵阡陌或者已经结婚,有儿女,但只要他仍然活得精彩,传知书也就心足。
他们都在对方所看不见的地方活着,努力着,而他们都知道对方尚在人间。这样就够了,传知书在完场前一小时离开,在寂静的红馆外抽了半包烟。他平时抽烟很有规律,只午後抽两根烟打发时间,像今天那样抽了半包,连他自己都惊讶,打定主意之後几天都不抽了。
他真是个怪人,天天抽烟还没有培养出烟瘾。有次跟死小孩打赌,比赛戒烟,一星期也没抽过一根,最後还是死小孩烦躁得不行,认输了。
最初抽烟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填满那些空白。他太空闲时就忍不住想起往日的事,而他不想再记起,就抽烟,盯着面前朦胧的烟雾出神,终於想不起烟以外的事,因而有了天天抽两根烟的习惯。
他看看手表,见时间差不多,悠然行去红磡站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