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每日一坑 — 《喪付神》

他一直有个烦恼,虽然是个枝微末节的小事,但他确实困扰已久。

他总是被人说『你长得挺不错的,怎麽字会这麽丑』,或是『都已经上大学了,字还像个小孩子』。

即便花了许多功夫去矫正、学习,他的字却依然像个被高速行驶过的汽车碾过一样──扭曲、四分五裂。

他看着课堂上抄下来的笔记,突然兴起把它们撕成碎片的冲动。懊恼的他向家人提起这件事时,父亲给了他一枝奇怪的笔,那似乎是从祖父,甚至曾祖父那一辈传下来的笔。

那枝笔的笔身似乎是金属,漆黑中掺着金丝装饰,他好奇地打开笔盖,看到那和普通原子笔迥然不同的笔尖时愣了一下──是枝钢笔。

『我不会用钢笔啊。』他这样对父亲说。

父亲随意跟他解释用法,还有补充墨水的方式,塞了一罐黑墨水给他後,就不管了。

看来父亲对自己的烦恼也不甚在意,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一日下午,他坐在书桌前,摸着笔身充满岁月痕迹,笔尖却崭新依旧的钢笔,再望着桌上他特地买来的硬笔字字帖,咕哝道:「用这种笔字会变漂亮吗?」

『慢慢来吧。』一个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他还没意识到这声音的来源,一个高瘦的黑发男人就出现在他眼前,翘着脚坐在书桌上,优雅地拨弄他那及腰的黑色如瀑长发。

男人穿得很古典,像是古代人穿的黑色长马褂,但又掺了一些现代人的装扮进去——像是那过分花俏的腰带与充满现代感的耳环——男人穿的衣服上依稀看到一丝一丝的金丝。

他愣住了。这男人从哪来?他是谁?怎麽进来的?

男人对他一笑,那笑容几可将他魂魄摄去似地,十分迷人。

「你是——」

男人笑盈盈地指了指桌上的笔。

「啥?」

「东西用久了多少都会寄宿或是产生灵魂。」

「所以你是妖怪?」

「我不是,真要说的话我比较像是小精灵一般的存在喔,啾。」男人跳下桌子,用食指戳了自己鼓起的脸颊。

啾什麽?他可没看过有这麽像现代女高中生的小精灵!

但不知为何,他竟简单地接受这个现实。

「好啦,看来你有烦恼?」男人在他脸上呵着气,「小精灵可以帮你实现愿望喔。」

「我要钱。」

「那个我变不出来。」

「我要女朋友。」

「我不管月老的事。」

「我要考一百分。」

「那就多读书。」

「你到底能帮我实现什麽愿望?」

「就……让你字写得像个文艺青年,包准写情书无往不利。」

「现在都用网路传讯息了,谁会写情书啊。」

男人惊愕地把手背贴在额头上,头大大地後仰,「喔──不,你们现在的人怎麽一点都不浪漫,那种透过电脑的文字那能感受到振笔疾书的激动情绪?」

「我可以打字打快一点。」

「不好笑,你一定没交过女朋友。」

「我为什麽要被一枝笔说成这样?」

男人竖起食指,在他眼前装模作样地晃了晃,「你别小看我,我可是有两百岁的历史。」

「真的?」他诧异地端详那枝钢笔,怎麽看都不觉得它有如此惊人的年纪。

「我四舍五入算出来的,其实只有一百五十年。」

「哼。」他把笔灌满墨水,照着父亲的指导画了几下,然後开始练硬笔字字帖。

男人在旁边盘起胳膊,看着他艰难地描着一笔一画,「啧啧,你这叫写字?」

「不然咧?」

「写字应该是更无拘无束的,虽然想把字练漂亮的想法很好,但你写得满头大汗,好像再忍受什麽酷刑。」

男人站到他身後,弯腰轻轻握住他执笔的手,「来,像这样……」男人带着他写了几个字。

他看着那优雅中却又有些扭曲的字,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进步一些,「挺好的。」

男人对他微笑,他也忍不住扬起嘴角,接着两人目光又回到那格子纸上。

就这样,男人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地教他写字,也告诉他各种握笔、运笔的诀窍。

有时他们也会聊起男人的历史,男人便会像个老人家一样滔滔不绝地说着过往的光辉时代。

但只有在说到笔的第一任主人,也就是他的曾祖父时,男人会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在男人的指导下,他的字虽然没有什麽大进步,但他却爱上了写字。当养成习惯使用钢笔後,这枝黑色钢笔就成了他不离身的东西,不管是他上了大学、出了社会、交了女友──啊,女友居然是被他亲手写的情书打动──然後……结婚……生子……逐渐老去……

当他年迈衰老,卧病在床之时,钢笔依然搁在他的床头柜。

妻子早已先他一步而去,他的儿子也有自己的家庭,不时会带着孙女来探望他。

一日,他望着病房的天花板,男人再度出现在他眼前,静静坐在床上,但床沿没有任何的凹陷。

男人依然年轻,而他却已成薄日。

男人望着他的神情带着哀伤,手覆在那只充满老人斑与皱纹的手上,「你……时候到了。」

「哈……是啊。」回答的声音有气无力。

「你若走了,把我放进你的棺材吧,跟你一起火化。」男人轻声说道。

本来垂下的眼蓦地睁大,转向男人,两人对望着,俄顷,「不,我不是曾祖父……虽然你说我跟他很像……但我不能那麽做。」

「可是──」

「你终有一天……会找到对的人,让你不再这麽悲伤。」

「怎麽可能?我的主人永远都是人类。」

「哈哈……但是你也许能碰到伙伴。」

他试着把手放在男人臂上,但他才抬起一些,就颓然垮下,「活下去。」

他留下这句话,就闭上眼,再也没打开了。

钢笔成了他的遗物,辗转被交到他的孙女手上,他的孙女字比他还丑上数倍──这或许是家庭遗传,男人下了这个结论。

日子逐渐过去,孙女从小学生、国中生……变成了成熟的女性,而钢笔也依然在她的身边。

从小就使用钢笔的孙女,成了知名的文具收藏家,也自创了笔类的品牌。

但男人依然忘不了记忆深处的那位主人,以及主人的每一位後代。

每一个主人的离去,都带给他无穷的惆怅。

他什麽时候才能摆脱这些呢?

某天,孙女兴高采烈地捧着一个包得密实的包裹,跟她新婚的丈夫炫耀着。

「真是太好了,我好不容易找到它!」

「就是你一直想要弄到手的东西吗?」

「没错!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拿到的!」她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拿出一个形状朴实的玻璃瓶──是个墨水瓶,里头还有半罐墨水。

她一边说着关於这个墨水的历史,以及有多少历史人物使用过这种墨水,一边将墨水罐放到那枝被当传家宝的黑色金丝钢笔旁边。

没人看得到的男人懒洋洋地坐在桌上,看着墨水瓶──以及附在上头的金发男人──轻声说道:「看来,似乎等到了呢。」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