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後二老又知情识趣地出去遛弯消食,留下两个小的瘫在沙发上吃西瓜吹空调看电视养肚子。
潘帅满脑子还是刚才那个男人看着唐果的表情姿势,怎麽想怎麽觉得不对。
「哎,果果,你跟你们那个总裁以前认识?」潘帅试探道。
唐果的眼睛都没离开电视荧幕,「怎麽可能。人家是有名的大律师,我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到哪里认识他去啊。」
潘帅不信,「别是以前和你在哪里见过你忘了吧。」
唐果歪着头思考了一下。她的确是一早被诊断有Prosopagnosia,即人面分辨障碍症候群。她自认为程度应该还不算非常的严重。就算她记不清别人的脸,但总裁的身形健硕气质出众,不应该见过就忘了的。
「不可能。」
「那他为甚麽一见我就一脸的敌意?」
「敌意?」唐果也觉得刚刚两个男人面对面的时候气氛有些诡异,「我们总裁肯定是把你当成对我意图不轨的小混混了,打算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吧。」
「噗。」潘帅一口西瓜全喷回怀里抱着的半个西瓜皮里面,「我这麽正气淩然,就算不穿军装,那也是道德的代表,正义的象征。」
「哈。哈。哈。」唐果仰天大笑三声,斜眼上下打量潘帅,「道德的半透明白T恤,正义的花裤衩夹脚拖,就你这形象,蹲在哪个撞球城门口,再叼一根菸,说不定有人上赶着给你交保护费。你也别挣扎了,就你,在军队混多久也洗不清你身上那股子与生俱来的痞气。」
潘帅低头看了看自己,对唐果的判断不大认同,「人家是以貌取人。你就是一个以穿着取人的货。看个八点档连续剧,都演了一百多集了,主角换身衣服换个发型,你就当人家是个新角色。」
这一点唐果不得不承认。她天生大脑颞叶不发达,除非特别熟悉的人,她大多都要靠声音、服饰、发型、或者脸上的眼镜痦子之类的特点记人。上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刚入学的时候,她都要花至少半年的时间才能勉强分清楚班里的人。
若是两个男生都是体型略胖,短发,戴眼镜,她总要比别人多花三十秒钟来想清楚谁是谁。如果一个女生之前是直发,假期过完烫了卷,她说不定就认不出来了。
她曾经当着人家本人的面问别人,那谁谁谁是不是转学了。就因为这个,唐果没少得罪人。好多同学都说她漂亮所以傲气,冰山美人,跟人对面走过来都不打招呼的。其实,每次都是人家走过去之後,她才後知後觉地想起来人家叫什麽。
她还最不愿意承认自己脸盲。就好像跟脑残一样是个多大的缺陷似的。但她却无法否认自己的这个缺陷,就如这两年来,唐果很努力的想要回忆起在LA遇到的那个男人的脸,却怎麽用力也依旧是模糊一片。
唐果心里虽然明白,嘴上却不愿意认输,「那也不能全怪我,那些演员谁知道在脸上动了什麽手脚,前後都不连戏了。」
潘帅不跟她纠结这个问题,纠结这麽多年也没纠结赢过,於是跳回前面的话茬问:「我怎麽就对你意图不轨了?你那个老板穿得人模狗样的就一定是个好人?我怎麽觉得他才是对你图谋不轨呢。都是男人,凭什麽他就是英雄,我就是混混。」
「得得得,你要当英雄就给你当好了。」唐果往沙发里一团,懒得跟潘帅再争论,「今天一天跑来跑去我都快累死了,脚都不是我自己的了。」
潘帅伸手一捞,把唐果一双小脚放在自己腿上,看着被高跟鞋磨得通红的脚趾头和後脚跟,心疼得够呛:「才一天就撑不住了,早说不让你去找罪受的嘛。」
唐果摇晃着小脑袋,「我乐意。整天围着那麽个大帅哥,多养眼啊。」
潘帅脸黑得快滴下墨水来了,「小心是匹披着人皮的狼,被人家吃了都找不着自己骨头。」
唐果看着潘帅,上下打量,看得潘帅一阵心虚。
「干嘛这麽看我?」
唐果嗤之以鼻:「我看你什麽时候变得这麽坏心眼了,整天盼着我被人吃了,就不知道想点好的?」
「我怎麽就坏心了?我这不是担心你麽。在男人面前一点都不设防。知不知道,男人看到你这样有样子没脑子的美女,满肚子就剩花花肠子那一件事了。」
唐果不乐意了,「我怎麽就有样子没脑子了,嗯?你说,我怎麽就有样子没脑子了。」
潘帅自知失言,用手遮挡她的夺命连环踢。挡了脑袋肚子就中脚,挡了肚子肩膀就被踹,最後被踹急了,干脆一只手抓一只脚腕,两手一扯,把她拉倒在沙发上,卸了她的力。
不过半秒,潘帅就发现自己现在这动作太猥琐了。唐果两只小脚被他抓在手里,两条腿被他扯分开了,在他身旁半弯曲着。她像只小兔子一样,雪白粉嫩地躺在那里,眼巴巴地瞅着他,瞅得他浑身燥热,嗓子发干,情不自禁就松了手,变身大灰狼扑了上去。
潘帅这身体才刚倾斜了五度,脸上就结结实实挨了一脚,连人带西瓜翻到地上,屁股摔了八瓣。
「唐果,你也太狠了吧。」
潘帅揉着自己的屁股,西瓜翻扣了一身,白T恤瞬间湿了个通透,配上他那狰狞的表情,跟杀了人似的。
唐果摇头晃脑,「哟,怎麽到地上去啦。」
潘帅咬牙切齿,却也不能说什麽。刚才分明是自己先动了歹心,也怪不得唐果出脚。不过他倒是放心了,知道这小妞也不是个好惹的角色,至少她刚才那反应还是挺快的,自己这才刚动了心思,那边就反击了。
说实话这一脚还真给力,潘帅坐在地上半天没起来。只要对方不是个霸道无赖的男人,挨了这一脚应该也不会再有进一步的行动了。他琢磨着,她那个老板看着还挺人模狗样的,而且还是个律师,应该不至於跟个衣冠禽兽一样不入流才对。
他还说唐果以貌取人的,他潘帅还不是一样。要是他知道後来洛城有多狼心狗肺,他这会儿一准咬牙把唐果这只兔子给吞了,哪里能眼巴巴地让别人叼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