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body\'sgotsomethingtheyhadtoleavebehind.
Oneregretfromyesterdaythatjustseemstogrowwithtime
「尚大少爷!麻烦你起床了!」
床上的人缓缓爬了起来,闹钟熟悉的响声已经响起,他第一反应是揉揉眼睛望向窗外,还没亮。於是转过头望向时钟,「妈的。」荣幸地发现时间尚早,荣幸地发现自己早了起来,荣幸地发现,自己又按错了时间。
墙上的日历圈着今天的日子,用了三种不同的颜色圈着5月7日,然後夸张的字型在旁边:今天我生日!
他抓抓自己的头发,决定先去洗澡,经常镜子,拍了拍自己的脸,牵起一个笑容:「祝你三十四岁生日快乐,」顿了一顿,又再笑道,「以及交往六周年快乐。」
Chapter1NeverforeveR永不与永远
※她一颦一笑依然系在我的心头上,
我到这刻也不懂为什麽她要离开,而我又为什麽我无能力留住她。※
点起根烟,尚仲一呼了一口气,家中的女工敲敲门,很热情,他知道。那女工说了一些什麽,他也没听清楚。叼着烟,他望着书柜顶。眨了一下眼,勾起苦笑。
放下烟,拿起梯,爬到最顶,女工进来似乎吃了一跳,他站在梯上的一半上,微笑说,
「没事的。我又不是小孩。」
拿下已封尘的盒子,那是一个精细的盒子。回想起她说,将来要放他们的照片,要摆他送给自己的小首饰,要装满他的情信,不到五百封她绝不嫁他。她说依他这麽懒的性格,恐怕也要上十年才满五百封。
结果呢,一切在只写到第三十封就结束了。但这十多年来写下的信却有千余封,都藏在自己的抽屉里,他到现在依然坚守这个承诺,因为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林大小姐死了很久的了。」
女工淡淡地道,知道这男子深情。
「你现在也有未婚妻了,可怡小姐和你很配。」
「废话。」
尚仲一朝女工冷睨一眼,嘴角嘲笑地道,
「不然我会娶她吗?」
拿起烟,转转密码锁,忽然暗笑。原来自己的记忆力真的不赖,对上一次打开它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但自己却是毫不犹豫、准确地按下密码。
翻弄照片,几乎每一张也是女孩一副没好气地看着男孩,似笑非笑,平淡的神色却让尚仲一看穿看着他时的柔情,她独有给他的柔情,不禁喃喃地道,
「嗯,不说爱我也没有人相信。」
女工拿着咖啡进来,听到他喃喃自语,暗暗为霍可怡不值,
「可怡小姐可真深情,对不对?」
知道她想说什麽,没有答腔。她又再说,
「可是,还是及不上死人吧?」
「真想不到你会有这个念头。」
他不满的扬起眼角,斜视她两眼,要不是看着老妈份上,他早就将这个目中无人的女工踢出他的家门。觉得她碍眼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事情?眼睛转转,忽然噗的一声笑了起来。
「怎麽了!」
尖声地怪叫,和记忆中不谋而合。好吧,算他记起了为什麽自己会不喜欢这女工,也记起了为什麽这女工特别偏爱可怡。因为不是偏爱,而是这女工不喜欢荞,所以自然喜欢另一个吧。
──你不觉得这家伙很古怪吗?
哪方面?
──从头到脚,从脚到头。
我是问,哪方面?
──不是答了你吗?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刻在额上有三只字,老古怪。
别这麽大声。
──不说得的吗?下次早点说,免得我叫那个故意给我凉咖啡的人做老古怪。
我说,不要那麽大声。你不像这般小孩子。
──看不过眼。喔,变成了红绿灯了。
啥?
──忽红忽绿。
不喜欢女工,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荞说她不好,而她也确实对荞不好。那女工又喃喃自语,滚出自己的房间,他暗忖要收好这盒子,要不然依那女工的性格,可能会丢了这盒也说不定。
「也不知那女人有什麽好,都要结婚了,还是忘不了那个死人。真是狐狸转世。」
尚仲一还是微笑,心中盘算如何和老妈说开除这家伙。可是又想起可怡说她年老、她可怜,要是他敢开除,怕是可怡第一个不放过自己。
荞她孤高冷淡,可怡亲切温柔,其实偏向可怡也是很正常的。不过明知他在意,却依然这般说,也太过了吧。
「可笑,现在谁才是主人?」
他完全想像得到她的反应,挑起眉,扬起唇,不徐不疾地吐出这冷淡的话。然後朝自己眨眨眼睛,转眼就会娇媚起来,甜甜又危险地笑,
「呵呵,说笑说笑说真的。」
清铃的笑声,竟然还记得,自己的记忆力还真的是太惊人了。
关上盒子,对着镜子衬衣,动作忽地凝住。镜中的自己盯着自己的颈项,那颈链有枚戒指。其实这个角度是看不到里面刻着的字,不过看不到不代表会忘。对人、对字也是一样。
YtoK
把玩着戒指,扣好喉颈位置的钮扣。再瞄向盒子,叹了一口气,没有再放到柜顶,反而放在抽屉里。放到那般高,是因为怕自己以往会睹物思人,到今日真的重新看一遍盒里的东西,才发现原来回忆不是想像中那般痛苦。
裤袋传来电话的振动,拿起手提电话,他皱皱眉头。只有来电号却没有名字,只觉来电号很眼熟,却就是想不到是谁。终於承认自己太懒惰,换了新电话也懒得将固有电话号码输入新电话里,终於下定决心了,一定要叫正一为他弄好才成。叹了一声,疑惑下接过电话,
「仲一,我已在花店等你了。到哪儿了?」
原来是可怡,难怪那般眼熟了,每天也最少也有她几个电话。他自嘲一般摇摇头,闻得她的话,他看一看表,果然已经迟到了,
「对不起,我还没有出门。」
另边的声音好像一时反应不了,然後霍可怡用一种又气又怒的声音跟自己说,
「十五分钟不到的话,我不等你的了!」
尚仲一揉揉耳朵,怎麽可怡永远都是这样,平常都是温柔大方,可是对着自己就好像吃错药一样。
「我尽快,一定会尽快!」
她的嗓音似乎觉得自己又说错话,果然未几,她开口地轰道,
「尽快?我不理你用什麽方法呀!十五分钟不见,我就自己去找荞荞!仲一,你以前从没有这样的!你以前从不会迟到!可是现在,每次和你约会,你总有数不尽的理由去让你迟到!」
尚仲一抓抓自己乱七八糟得过火的头发,
「我知道了,老……」
调戏的话说得一半,不知为什麽就是这一下觉得很古怪,或许是从没有说过吧,连忙又急的转口,
「可怡。」
※然後我和一个女孩重新开始,却混然不觉自己总在无形之中深深伤害了她。
我还是像以往一样的不解风情,
明明是重新开始的感情,我却将之视为理所当然的感情。※
架着车到坟场,嘴哼着播着的歌,
「AndnowforeverIknow
AllthatIwantedtoholdyou
Soclose……」
霍可怡就在他的旁边,没有好气地放下手中的书,瞪着未婚夫。尚仲一被她这样一看,以右手控车,左手覆上她的小手,
「怎麽了,这麽想我?」
「少恶心。」
向来也是一个害羞的女生,听到他这般直白的话,顿时红着脸,然後她大声地怪叫反驳,
「和以前一样这麽自恋!」
睨了他一眼,有些担忧,又有些不悦地说道,
「喂,可不可以不要再抽烟了?你以前不会这样的。你知道我是反吸烟分子来的。」
他朝她咧嘴一笑,弄熄了烟,
「好的。都听你的。」
见仲一依她所言,她满意地笑了,然後重新的阅读手中的书,然後偷偷地露出眼睛望向他,他认真的神情永远是那麽迷人的。瞄向订婚戒指,微微一笑,在当年的爆炸案发生以後,不知不觉间已经六年了。当时的他温柔地拥着自己,细意安慰;後来朋友和父母的推波助澜、重新交往;到他突如其来的惊喜与求婚……已经六年了。
其实自己不是没有疑惑过,他向自己求婚的时候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高兴,又好像很害怕。她一时接受不了,却又为他的求婚而感动。她一直对这段感情没有多大信心,感觉上他们重新交往是因为他放不下,所以希望有人助他放下。在这段感情上,她终日害怕会失去。到他放下了,但偏偏自己总觉得欠了一些什麽。
Let\'sgoondreaming
Forweknowweare
Soclose
Soclose
Andstillsofar
五音不全的自己唯一唱得好的,就是这首歌。陶醉在这首歌之中,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喜欢上,总觉得这些首和自己的心思很接近。
闻到仲一口中唱着这首歌,她放下书,皱着眉正视他,见他没有什麽异样,似乎只是喜欢这首歌,而没有留意歌词而已。可是肵中总有淡淡的不安郁结。
「是这样吗?」
不自觉喃喃地道,仲一闻得她的声音,马上转过望向她。就算多小声也听得到,他挑起眉,正想问她怎麽了的同时,
又听到她自顾自、小声地道,
「如此接近,如此亲密,却依旧如此遥远。」
他忽然懂了,什麽也懂了。
「怎会?」
※她问我的时候,我记得自己答得很坚定,而我确是相当坚定。
很快,很多人也会记得我们的爱情,名侦探与青梅竹马排除万难结婚,
和她做不到的事情,我将会和这个她完成。※
拿着百合,她的墓地在上方,走到坟前,未有立刻放眼望向她的墓碑。深深吸了口气,在他正前方有一个女生静静伫立。向其他方向望,有一妇人揽着墓碑哭倒。背後,隐约听到有人在对沉睡在沙土之下的人说话。
可怡捧着花,放到坟前,双手合什、闭上眼睛,标准而一贯的方法。
他微笑地望着可怡,以後蹲下身,淡淡地牵起一抹笑容,眼神微微透出温柔,
「喂,生日快乐呀。」
可怡狠狠地拍了他的头一下,
「你怎可以这麽没礼貌的!」
尚仲一反了一个白眼,
「我一向也是这样待她的了,为什麽要故意装得很不自然才是?拜祭是和亲人对话,又不是在他们面前作戏。」
他摇着头,有点教训地道。
──苦瓜乾的口脸,是来拜祭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集体演出。
小姐,别太过份,弄得我很尴尬。
──呵,与我何干?
呵──会高音起来,面露甜笑;
与我何干──会清冷起来,挑起秀眉,扬起冷笑。
她独有的说话方法,应该说是一贯的嘲笑方式。抚着她的照片,柔柔的目光配上淡淡的笑容,显然现在跟尚仲一说什麽也没有用。霍可怡亦一声不响地站在一旁,为他的话,略作思量。
「可怡,你先回车上休息,我和荞说几句就来的了。」
没有犹豫、没有质疑,眼神一如以往的坚定,笑容一样的温柔,如平常般在他的左颊印上浅浅一吻,慢慢步离。
低下头,抚上她的墓碑,
「喂,你是不是怎样也应该对前度男友说一句生日快乐?」
他微微侧侧头,又在说道,
「在生气吗?因为我快要结婚?」
一阵清风将落叶送起,却又力度适中的刮在他的脸上。他抚着脸,有点责怪的道,
「喂,你以往也不打我的,现在变得那麽凶了。」
放眼向前,一个清秀的女生正注视着他,歪歪头,似笑非笑。他有点尴尬,看样子自己的情况应该很滑稽吧?那清秀的女生依然盯着他,似乎要在他的脸上看出什麽。他觉得有点不自然,然後很快又想,他是一个名人,算是吧。他不认识的人远比不认识他的人多,他抓抓头发,记不起和这个少女有关的案件,礼貌地浅笑,代表──
「你不知道我是谁。」
正是。
他正想冲口而出,还好来得及刹车,微愕地望向少女,
「呃,还是说,我应该认识你?」
她勾起一淡淡的浅笑,道,
「你一定是这样想,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可能是我的仰慕者吧!」
他愕然,为她说对而感到讶异,他的想法有那麽容易被人猜到吗?更为她余下的话而感到惊奇,她轻轻地道,
「我想你应该在想,对呀,一向也是的。我不认识的人绝对比不认识我的人多,你应该是这样想没错的了。」
「小姐,你好像颇了解我……」
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被这个女生看穿的感觉,就是浑身不自在。那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却又是这般的熟悉,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他马上止住自己的妄想,扬起嘴角地道,
「我和你……」
「是第一次见面没有错。」
她淡淡地笑道,
「但一个大男人根本就应该是愈来愈有魅力的嘛,看多眼、说多句没有问题吧?」
既然他是这样堂堂一个大男人,难不成要跑去说有吗?抓抓头发,暗骂自己竟然让一个小女孩将他吃得死死。
「小姐就要和我说这些?」
他忽然轻声地问道,有点挑衅的意味。
女孩勾起一抹深不可测的笑意,从手袋中找出便条纸及一枝笔,在上面写了一些东西,递了给他。
「我叫欣欣。希望会再见。」
他不由自主地觉得好笑,扬一扬那张便条纸,
「有什麽不可以现在说,而用纸写出来?」
「没什麽特别的,但不要现在看。」
女孩也笑了一笑,眨了眨右眼,尚仲一听见,又不知为何真的将便纸塞进裤袋,
「喂,」
静默良久的女孩忽然发声,
「别乱信人。」
「啥?」
他呆了瞬间,然後看着她从自己身边掠过,来不及问她发生什麽事,她又再重覆道,
「别轻信人。」
疑惑退去以後,挑起一个玩味的笑容,好久不见这一种有趣的女生,感觉就好像回到当初,那惊艳一眼,埋首书堆的林荞抬起头,四目相对的感觉。那是第二次让他感觉到有对手、有威胁的感觉。
这个素不相识的女生,成为了第三次。
她忽然回头向自己浅笑,
「不要给我说中。」
他有一瞬间呆着,彷佛又看到第一次看到林荞的时候,她所勾起的那道既从容又冷淡的笑意。
他再蹲下身,又淡淡地笑着,望着墓碑,
「对不起,被打扰了。」
※每次女孩对我温柔地笑,我亦以一贯的温柔对待她。
正如其他人所言,这世上不是谁人没了谁人就会生存不下的。※
「Boss,有客人来了,」
未踏入办公室已经听到他怎样也听不出如何有味道的古典乐。他瞄了瞄为他添置唱盘的可怡,有点认命的垂下头。一回到办公室,为他打工的四眼小子急忙地对他道。或许是眼见自己眉一挑吧,他又急忙地补上,
「她刚刚进了洗手间,不是走了。」
「那我去冲咖啡。」
霍可怡温柔地道,除下鞋子,走到厨房。一贯的熟手,其实她也不是来了很多遍,但已经和这里的两位工读生打好了关系。对於这里的理解,就彷若他们所言,比自己还要清楚吧。
他坐下,吃了一口茶几上的小吃,接过文件档,随口地问道,
「今天怎麽是你来的?我老弟呢?」
「昨天一少说他要去当家教,所以叫我来了。」
那个满呆满笨的工读生吴振祥一边继续整理好桌面上的东西,一边道,
「今天这位客人等了你很久,要不是我忘了不用上早班,我想她会一直在外边呆等。我们挂上了“上午休店”的牌子,但她显然没有理会。」
一旁的可怡点点头,
「原来这样,那应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要认真办了。」
认真吗?他抓抓头发,可是如果接这案子很侮辱自己。他从来接的都是绑架案,又或者是谋杀、勒索、恐吓案件,从没有接过这些调查情夫、情妇的案子。调查一个十七岁的女子,他不太愿意。
认真地看着文件,却在看到客人的签名“芳”时愕着,马上去看客人的名字,顾林芳。这三字映入眼中,竟觉处於梦中一般。看一看旁边被圈着的“女士”,他只觉得一阵心颤。
正巧客人从洗手间出来,霍可怡转身朝客人微笑,也瞬即愣住,吴振祥却亲切地点头,没有为意霍可怡的生硬。
「你回来了,尚先生。」
那是一个看上去很温婉的女人,这是吴振祥为什麽在没有Boss的情况下依然请她来进的原因。
尚仲一听到她的声音才转过身,不自然地看着她,似乎是未能反应这人的到来,直到可怡撞了他一口,他脱口而出的一句竟是:
「阿姐。」
可怡在他身後,眸光转暗,用一个微微忧伤的目光看着他,
「今天来,真的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顾林芳听到这个称呼微微一愕,缓缓走到沙发坐下,
「我很需要你帮忙。」
「阿姐,你先坐下。」
伸手示意让她坐到茶几前的沙发上,将两杯咖啡推到一边,又急急吩咐道,
「四眼的,去拿果汁来,阿姐不喝咖啡的。」
「不用了。」
一如以往优雅、温柔地笑了一笑,淡无痕迹的笑意,在他脑中的记忆重叠。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眼前的女人也是这样温柔地笑了笑。
「不用吗?」
他有点不确定地抓抓头发,见她拿起咖啡杯,用匙子搅着,却一口也没有喝,好像只是用以散散心一样。
「我们已经隔了十七年没见了,现在我什麽也喝得下的了。」
其实是十八年了,第一次见你,是在十八年前,是在她的生日。不过这些东西除了他去记着,还有谁去记着。只要他忘了,那就没有人再会记得了。
他微微握着拳头,忽然站起来道,
「我们到房里谈吧,阿姐。」
顾林芳似乎有点意外,但也点点头随他去了。吴振祥闻言马上将两杯咖啡先端进去,放到房里的茶几的。这时她又浅笑着开口道,
「其实……在外边说也没有关系的。」
尚仲一显然没有理会,他认真地再望着简介书,有点不自然地道,
「你觉得你十七岁的女儿,顾欣欣小姐很奇怪?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可能是……」
她搁下那根本碰也没有碰过的咖啡杯。态度一如以往的温婉,双手放在裙子上,与记忆中的斯文大方不谋而合,
「欣欣小时候已经很……与别不同。她是个天才,只是十七岁却已经大学毕业了。」
「那顾小姐的问题在哪里?」
尚仲一抿着嘴,没有表达任何意见,若是其他人说这番话,他应该会不满地请她进入正题。不,应该说根本不会请她进入办公室,而是一口回绝要助她的了。
可是若眼前人是顾林芳,情况又是完全不同了。听着她说那女孩怎样出色,理科状元,着名理科大学毕业,现在研习的却是美术……
「最近我儿子搬回来……她和我儿子的相处,让我有点担心。」
顾林芳说着说着,担心地蹙起眉。
听到差不多要到重点,尚仲一也有点意外,是担心这个吗?
「他是我继子,欣欣和他也没有血缘关系。现在我丈夫是我第二任丈夫……其实最近我听到……小兴叫欣欣做“阿乔”,他前度女友的名字;欣欣也没不叫他哥,叫他“阿兴”的……」
听着,觉得真的有点奇怪,
「啊?」
顾林芳想起爱女时微微一笑,
「其实一直以来她都不黏人的,但她很喜欢我、很依赖我。她成熟得……很可怕。三岁就可以自己一个人睡,从来也没有见过她哭。很快就会叫爸爸……」
顿了一顿,似乎一时间想不到应该怎样说下口,只得苦苦一笑再道,
「而且念书的时候,她一学,就学到高阶……有段时间慢了下来,现在我觉得是她装出来的……」
「阿姐,你不会有误会?」
听到这些,他反而觉得误会的机会大一点。为人父母的都会担心自己的子女,这不算什麽。顾林芳应该是太忧心女儿而已,或者她想抒发自己的忧虑,稍稍学过心理学的自己也曾研究这方面的问题。
「那麽……你觉得一个初学说话的孩子,第一句对我说的称呼是“阿姐”奇不奇怪?她看到我喝咖啡,竟然问我“你也喝咖啡的吗?”,这不奇怪吗?我问小兴关於欣欣的事情……他说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能接受?」
忽然之间,她变得有点撕声力竭,
尚仲一看到她这个样子也有点担忧,急急地上前拍拍她的肩,顾林芳似乎甚为忧心,一边抹着忍不着的眼泪,再道,
「我为什麽到现在才觉得奇怪?」
看到这个样子的她,尚仲一心中涌出了一圈火。他既然不能保护死人,那他很想保护她的亲人。代替她,保护她最爱的人。
「阿姐,我帮你。」
顾林芳抹着眼泪,却是惊讶地抬头,对上的却是仲一非常坚定的目光,
「我要帮你看看发生什麽事。」
听到这句,顾林芳终於忍不住地揽了尚仲一一下,好像要将千斤的压力都分给了眼前这个外冷内热的男人。曾经想了很多遍不要来找他,但到最後也忍不着,幸好、还好他愿意帮忙。
「拜托你了,阿仲。」
久违的、亲切的称呼。
尚仲一忽然觉得心头满满的。时间彷佛返回十七年以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朝自己伸出手,握着自己的手说着相若的话,
──拜托你照顾我妹妹了,阿仲。
我会,直到你妹妹不愿意给我照顾。
然後林荞朝自己狠狠地厉了一眼,那下他和她的姊姊一同笑了。林荞难得染红的双颊,升起了的红晕,他都记得。原来有些东西尘封了,却是一打开就会发现还是记忆犹新。
顾林芳女士,
应该是顾太太。
其实乾脆用「林芳小姐」不是更好吗?
还是她也不是想自己记起,林芳就是林荞的姐姐?
回神之时,林芳已经走了,吴振祥说可怡也走了。
他缓缓闭上眼睛,自从林荞死了以後,他也没有再见过林芳。当发现自己的心,在看到林芳时竟是漏跳了一步,他就觉得一切已经不如自己所想般。
那一下就像是一场舞中,重要的一步。处变不惊的自己,却忽然漏跳了这一步。
这是不可原谅的。
There\'snouselookingbackorwondering
Howitcouldbenoworneitherbeen
AllthisIknowbutstillIcan\'tfindwaystoletyou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