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綠洲 — 16 (陣宇)

「伤,是生命非常重要的一环,人除非受过某种创伤,否则无法长大成人。」──保罗奥斯特《日落公园》

我从小就是个一出门必定带回满身伤的野孩子。

被野狗追而在膝盖留下的擦伤也好、和朋友打赌输了跳水肘处被石子划开的伤也好、被喜欢戴首饰的前女友甩了耳光颊边留下的刮伤……数不完哪。

但我妈却总是淡定,连开口骂我都不屑一顾,药一扔或是车门一开载我去医院,骂都没骂过。

据我爸说,我刚学走路的时候跌倒在地,她也是淡淡地在不远处看着我哭,我爸要去把我抱起来时她会阻止他,等我哭得甘愿摇摇晃晃走向他们时,她会摸摸我的头,夸我「做得好」。

说实话我记不得她到底有没有称赞过我,连来自於她的责骂都很稀罕。并不是骂一骂以後就不会再受伤,同样的伤千万别受第二次,这类苦口婆心也很少听过,她不开心只会卷起报纸往我头上一捶,把後续管教交给我爸,这时候我爸会为了讨好她,骂声大得连屋顶都要被他掀翻了。

只能说她是行动派的,然後身为她的儿子我也遗传到她这一点;当然我也从我爸身上学到有多喜欢一个人,就要全力以赴让她欢心。

可是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吃这一套,例如说住我隔壁的殷向日。

我在斯凡的沙发翘着二郎腿,柔若无骨地把自身揉进坐垫里。斯凡喝着玉米浓汤,专心跟我说楼下那个叫卢星洋的女孩子如何如何。

「她真的很漂亮,痕──漂亮!」他窸窣窸窣喝几口汤,太心急开口而呛了下。「我一打开门还以为是在作梦,不骗你。」

「我也有看到她,但没你说得那麽夸张啊。」就是比较会化妆然後轮廓较深邃的女孩子,这附近随便一抓都一大把。

我以前对艺大女生的既定印象来自於我朋友,几个豪迈不羁的女汉子,埋首於艺术作品的时候杀气腾腾,到了期中期末前後更是不修边幅。不过我搬来这里後,发现附近的女生素质都高得可以,让我深深怀疑我那几个朋友是不是特例。

原先热情高涨的斯凡被我一说,顿时像颗泄了气的气球塌下肩膀。「喔……」还可怜兮兮地把空碗递给我,「Heybro,我想再喝一碗,课以麻?」

「不可以。再喝连我自己也不够喝了。」我突然记起来楼下被斯凡说得像天女下凡的女孩也有份,「你等我一下,给你个惊喜。」

我踢掉室内拖回房间,开门以後里头已经空无一人。

还真的说也没说就离开啦。

我哼出笑声,像殷向日那样对拒人於千里之外持之以恒的人,我不是没遇过,但我从来没见过有人像她一样做得这麽彻底。

房间里隐约还浮有她身上的气味,冷冷的,不带感情的,一浸上画布只会凝固而非融化的那种味道。我觑了眼烘碗机,里头多了个湿淋淋的碗,我叹口气一边拿出保温碗,装了楼下那女孩的分量。

「喏,替我拿下去给她。帮你制造个机会,不用谢。」将装有保温碗的纸袋递给斯凡,我再度躺进沙发,随手翻起杂志,「然後我想跟你说,你会觉得她漂亮是因为你喜欢上她。一个提醒而已,这也不用谢。」

斯凡沉默一会儿,「阵鱼,有时候我真觉得你……不是人耶。」

我把竖在腹上的杂志放倒,朝他危险地挑眉。

「啊──我不是那意思──」他连忙拼命挥手否认,接着半跪半爬到我身边,把手肘放沙发後试图以专业的手势说服我,「我是指,嗯,你有读心术麻?为什麽你壳以知道我在想什麽?而且──」

那是你把「春心荡漾」四个字都写在脸上了,老兄。

我把杂志翻页,有一下没一下地颔首虚应,「我知道你想讲什麽,快点去吧。」

斯凡见他的话被打岔,顿了下,从地上起身准备要出门的时候又折回来,百思不得其解地朝我嘀咕。

「这是我家,为什麽你比较像是主人啊?」

听他嫌我鸠占鹊巢,我翻坐起身取走纸袋。

「你说得对,最近开了展的主人本来该好好在这里休息做他的迷你屋,是小的愚昧叨扰,这等小事也不劳烦你了。反正汤是小的做的,自然也是要我亲手给才有诚意。」

斯凡哭笑不得,伸手跟我抢纸袋,「唉呦,开玩笑的麻。我去我去。」

「不好意思,只好麻烦你罗。」我拍拍他的背,一边用两指勾起帆布鞋,「我先回去了,晚点聊。啊,你周末会去展场吗?」

斯凡把电灯关掉拿着钥匙,挤在我旁边努力把大脚塞进靴子里。狭隘的门口地板坐着两个大男人显得特别拥塞。

「不──会。我只有在最後一天才会去。」

「不好奇殷向日会不会去看?」

斯凡总算塞进去了,起身跺跺脚,闻言歪头。

「Why?她都说不去啦。」

说实在话我已经在乎她在乎到快变狗仔队的程度,再下去的话,恐怕会成为变态。一般来说,就算再崇拜一个人都不会做到这份上,干涉生活不说,还动不动就关心她的近况,看见她郁郁寡欢也不免想鸡婆帮她一把。

从某方面来说,我才是那只想要报恩的鹤啊。

第一眼看到她的画时,我觉得自己像要被画中人物的眼神刺穿了。

那是个拥有果敢眼神的男人,一个我既陌生又熟悉的男人。陌生是因为我才刚从昏迷中苏醒不久,熟悉是因为那个男人就是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被自己正视,竟会感到惭愧。或许那时候太过自卑,深感我一无是处,看见以往意气风发的自己才自惭形秽。

那是很有趣的情绪呢,觉得被过去的自己看不起。

殷向日是在我昏迷的时期作画,所以她没有见过我,也没和我说过话。但她仅是藉由旁人对我的叙述,就把我给画出来了,还栩栩如生。

不过我怎麽也无法把当初我想像中的「殷向日」,和现在这个冷漠而且倔强的女孩子联想在一起。

这话我後来也和珊迪说了。她跟我哥离婚後,也许是同时对我哥那臭脾气的家伙同仇敌忾,我跟她後来反而成为朋友。

珊迪看起来也挺讶异的,就她所知,向日是柔顺得如同雏鸟的女孩子,不晓得为什麽她当初有勇气接受那种就旁人而言,非常──不是普通──非常不祥的差事做。

现在想想,珊迪形容殷向日柔顺让我笃定,她一定没见过那女孩恶狠狠瞪人的样子,简直就是要把人往油锅里炸的女夜叉。

我回到房间泡杯咖啡,继续写剧本大纲,同时分神留意隔壁房间的动静。可是她太安静了,连电视声或音乐都没听见过,令我不禁想起斯凡手下美则美矣,却一点声音和香味都没有的小小房间。

她也像纸娃娃一样漂漂亮亮,衣服换来换去,可是过着裹足不前的日子。

过些日子寒流来了,我完全没起床的打算,整个人蜷在被窝里。八点一到闹钟自动响起,我意兴阑跚在闹钟响了第一声後就迅速按掉,抓起吊挂椅背上的长大衣随手一披就去刷牙洗脸。

天气冷的时候,我的腰侧总会隐隐作痛。尽管疤痕淡得几乎要看不见,我还是能在心里描绘出痛的轨迹,是由後腰蔓延至胸下,一道扭曲得像荆棘的弧线。

我从书柜里随意抽出一本书,仰头想想今天几月几号後,翻到相应的页数,接着诵出第一个句子,用它开启我又得与没进展的剧本为伍的一天。

写字的日子久了以後,灵感和冲劲不足以成为支撑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每次我都想烦躁地抽上好几包菸,或是一拳贯穿电脑萤幕,可是这麽煎熬以後,我却还是乖巧地继续和脑袋里的场景相依为命,认份把它们一幕一幕化成文字。

第三幕。

淡入。

特写。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缓慢地左右张望;镜头拉远,一个男人坐在书桌前手指飞快地打着键盘,神情是和手指速度不相符的颓废。

桌子上堆满编剧用书和空宝特瓶,以及拼到一半的魔术方块,还有不断闪动红灯的智慧型手机。

房间的墙壁都被书柜给占满,正中央的餐桌上也被好几叠书山侵占,而书山边有一盒小小的药膏……

啊,药膏。

我站起身来拿起那盒药膏,殷向日拿来的那天後我就把它遗忘了。我卷起袖子查看手臂,其实那麽多天过去早好得差不多了,但一想起她难得的好意,我开心得摇头晃脑,打开药盖挖了一大坨在乌青的地方推匀。

药膏的味道是略微刺鼻的药草香,以致於稍晚与前同事兼好友方家麒聚餐时,他紧皱着鼻头。

我穿着连帽外套和牛仔裤,坦然与西装笔挺的他面对。

「你……领带要不要松一下,我看你都快窒息了。」

方家麒不甘示弱,「每次见到你,我都以为你又老了一岁。你刮胡刀都拿去干麻了?」

我们两个冷冷看着彼此,接着不约而同笑出声来,揽着彼此的肩膀走进位於转角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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