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忘憂 — 28

只好跟古清流陪笑说:「你别见怪,这是我儿子须臾,很贪吃,没大没小的。我女儿叫初初,平常她不是这样的,或许是她第一次见了有外国人血统的人,害怕了,才不声不响的……你别见怪。」

古清流呷了一口普洱茶,我一对上他的眼睛,想起六年前从这双眼看见过的痴恋,与如今的平静——甚至近於冷淡——相比,不禁慨叹岁月如梭,恩爱易改。想来他也娶了妻,或许有了孩子,那种固执无理的爱念应当熄灭。如今,已无法再燃起烈火一样的感情的我,跟变得老成的他重聚於寻常屋村里一间小菜馆,当是恍如隔世。

往昔的年少轻狂,再细思,都是青春荒唐,绚丽的杂色,粗野而鲜明。

「你这对儿女长得多好看,妻子也是个大美人吧?」他噙着一抹淡笑:「尤其是这小女孩……叫做『初初』是不是?那副眉眼跟轮廓,好像不知在哪看过。」

「他们……」我沉吟了一阵,还是把他们母亲的身份说出来,因两个孩子都在,就没将我跟华初臾事实上没有成婚的这节说出来。古清流微微瞪大双眼,伸手轻轻摸了初初的头,说:「不料你跟Silvia……的姐姐有这种缘分。说来,这还是我为你们做的媒,」他笑觑着我:「要不是当年我招了Silvia进来,你就无缘识她姐姐了。」

「缘分嘛……的确是。」我心想,与其说须臾跟初初出生是源於我认识了Silvia,不如说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古清流。情爱本是你情我愿,我不清楚六年前喝药之际,心底是否端的没有半点哀怨跟报复心理,然而经过许多事後,我深信这是冥冥中的主宰。

抑或我们走到今日,是我的责任?要是当年没吃药,多等古清流几年,他就会发现他喜欢的是我,他浪子回头,我苦尽甘来,破除万难,做一对神仙眷侣——一个幸福但烂俗的白日梦。在我以为药没有生效时,它就已经发作了。吃药前,我从没想过要生孩子,一心一意打算领养孩子便算,可是喝药後不久,我就着急要离开古家、要有自己的事业、要找一个不太烦的女人,去生下有我血脉的孩子。我变得很难相信这件事:我带着喜欢古清流的心情去跟别的女人厮混、生孩子的事是错误的。

很公平,古清流在未意识到喜欢我之前——事实上那时他已喜欢我——而他带着这种感情跟数不清的女人纠缠。因此,我又有什麽地方对他不起了?就算有,世事如此,你欠我的,我欠你的,到头来又有谁能说个清楚?

我很自私。

是药的关系,是我族的关系,抑或我本来就是这麽自私的人?

「对了,之前从电视看到你娶老婆了,」我转了个话题:「过得好吗?有孩子了吗?」

「Sofarsogood.」古清流没多说,看了看腕表,就说时间差不多,他说约了老婆在附近等着,只是先前在酒店见过我,透过强叔查了一下,找到来我工作的地方,想叙旧一下。

我没有多加臆测,一边跟古清流聊着,一边趁着须臾偷吃东西就打他的手背,初初则一直牵着我的衣角,生怕我要抛下他们跑走。古清流临行前又瞧了我儿女一眼:「多漂亮的孩子,不太像你。」

「对,儿子像我母亲,女儿像我……」我跟华初臾的关系实在理不清,若她有天真的回来投靠我,替我顾着这头家,搞不好我们就真的成了真夫妇,况且有孩子在场,就说:「我老婆,初初就跟我老婆长得太像。」

「孩子在,难谈事情,」古清流拍了拍我的肩膀,不带往日的亲昵,我俩跟一般朋友没分别,他说:「改天再约你。你该不会连跟我吃一顿饭也不赏面吧?」

我心想,跟古清流吃顿饭也无不可。我俩都不再年少,又曾一同长大,要是二十岁那年他没有拉我上床,可能更好,我们一直是挚友,简单的关系,永恒的安稳的关系,没有别的破事。然而,若是如此,我就不可能有须臾跟初初这对活宝。

我从来没後悔过跟华初臾一起的那段日子,更没惧怕过日後得在女儿面前自杀的事。

打从见了古清流,初初便生起大病来,发高烧,一整天不退,我本想抱她去看急症,後来想起不久前,一个受了刀伤的男人在急症室前等了好几小时,终於流血过多致死,还未轮到他去看医生,就抱她去私家医院。药费贵一点也无妨,我甚至知她要步上我後尘,兴许年轻时候便得自杀,可我还是不愿看到她受苦。她在我心里比玉豆腐更脆弱,是我的珍宝。

两天後,病情渐趋稳定,她在睡梦里拽着我的手指,不让我走,说着:「爸爸不要跟叔叔走……我们要等妈妈……」

我愈听便愈心惊,因为我族人儿时作梦,大抵是预知梦。初初更具有灵力强的特徵,反之须臾跟一般天真孩子一样。待她清醒一点,我要她形容梦境,她说:「那天长得很好看的叔叔会把你带走,再把我跟须臾弄到别的地方去,最後我既见不到你,也见不到妈妈。」

「不会,不会的……」我扫着初初的背,心因她的哭泣声而一抽一抽地痛着:「爸爸不可能抛下你们,哪怕是玉皇大帝都不能教我扔下你们不要。」

因此我对於再见古清流的事,暗暗留了个心。以他的性格,骄傲得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他大概最爱的只有自己——有钱人就是如此,比起尊严、公义或者爱情,最重要的是维持着这虚浮奢侈的生活,一辈子做上等人,把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踩在脚底下,任意践踏,满足自己的优越感。到头来,唯一能证明他们活着的,不过,就是那个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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