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又打上岸,贝壳又被砂覆盖,潮汐带来无可限量的能量,海水卷走了过客的思念。
望夫崖上守着的那位姑娘,何时才懂得离开?
「齐老师,您看报纸了吗?」一个学生这麽问我。
「怎麽?报纸比回家还来的重要?别闹啦,快把补考考完。」我莞尔,不明显的回避这个问题。
「嗯──我又不会写……」他咕哝着,我不禁翻了白眼,敢问他是否把刚刚的特别授课忘的一乾二净?
「老师、老师,您这麽厉害,怎麽不去比赛啊?」学生按捺不住性子,写没两题就放下笔。
「写你的考题。」
「齐老师──」学生嘟起嘴,「您不告诉我,我就把老师的秘密告诉大家。」
「嗯?」这道引起我一些注意,「你这小调皮精又抓到甚麽把柄啦?」
「嘿嘿。」他露齿一笑,散发小孩独特的魅力,「老师皮包里,有一张照片,但总背着放,肯定是被女朋友甩了。」
我一愣,敲了敲孩子的头,「别闹,老师没有女朋友,乖乖写考卷,不然算你不及格了啊。」
这句话果然起了效用,学生立刻埋头苦写,我也趁机松了口气,要是他真的再问下去,我真的不知道该……
将注意力放回手中的书,我摇了摇头,不再去思考这个问题。
待学生的父母来时,太阳已然西斜,我在站牌边上等着,不一会就来了车,这时段人没有很多,再最後一排寻到位子,旁边坐着一个老人,正在打瞌睡。
想将悠游卡放回皮包里,手却在翻开时一顿,接下来的好几秒全都在看着那片空白发呆。
手轻轻的抚上那张被反放的相片,右下角还有模糊的墨水印,是好久以前写上的字,早就糊了。
不知不觉的到站了,我却没有下车的动力,就任由公车远离家门,直到老人醒来,发现自己坐过站、气冲冲的吆喝下车时,我才移动脚步,跟着下了车。
有些细雨,这在五月份是寻常的。
雨水顺着发梢滑落,因为自然卷而特别去弄的发型立刻一蹋糊涂。
「真是的,别淋雨啊。」
一声叫唤让我回过神,记忆瞬间回到过去,每次我忘了带伞,那个匆忙为我送伞,却总是只带一把,硬要跟我共撑的人影……
一对情侣从我身侧擦过,嬉笑声不断,女生笑着拿过男孩送来的伞,尽管雨还下着,手却牵着。
我怔怔的看着他们走远,看着水珠滴在他们双握的手上,再慢慢落地,突然的,我没有往前的力气,只能站在原地,大雨滂沱。
「哈啾。」喷嚏打出,我哀号了声,赶紧找来纸巾,将桌面擦拭乾净。
打开收音机,流淌音乐,我随之摇摆,拿起红笔继续批改考卷。改着改着,连手机的震动声都没发现,所幸在它震到桌缘前及时回神,忙按下通话按钮。
「小齐?」温婉的女声字另一端传来,我不用问就知道是谁,「好久不见了,阿椿那件事後,我们一直没时间聚聚呢。」
对於她一开口就提那件事,我有些不满,但还是礼貌性的回话,没多久,她就邀我周末用餐,我没理由拒绝。
闭上眼,如同潮水般的回忆,哗啦哗啦的涌上,不容拒绝的。胸腔不适,我张大嘴巴,想让呼吸更加快速,本能地拿出呼吸辅助器,却只紧握在手中,迟迟无法使用,我哭了,为自己的无用,位曾经的无用,自暴自弃的往床上倒去。
然後,一夜无梦。
星期日我正装出席,久未见面的友人预约了高级餐厅,我并不常去。不确定她的故意与否,挑选这间,唯一有回忆的餐厅。
「小齐!」远远的就可以看到她矮小的身影,淡紫色的礼服使她亲切且不失庄重。
「好久不见。」我含蓄一笑,她兴奋地握住我的手,一瞬间我无法辨别是否真诚。
我们在点餐期间聊了许多,学校的事、工作的事、还有他的事……
「阿桩那件事後,我再也没看过奈奈。」她切着牛排,眼中不掩悲戚,「小齐我一直觉得……」
我摇摇头,制止她继续说,毕竟如果她道歉,我不保证自己会做出甚麽。
她眼眶蓄满泪珠,我递上纸巾,请她别再伤心。
「你是从事编辑业的吧?」我问,她点点头,表示正在做一个出版社的总编。
「拜托,帮我一个忙。」我乾涩的讲出这句话,润了口酒,苦涩的味道在口腔扩散,「就当是为了那家伙……」
娓娓道出要求,她愣了好久,才缓缓点头。
而後我们都没再开口,静静的用完餐,离别时也仅是点头,她大概有太多话想问,不知从何开口。
我和他是在迎新会上认识的,同属一个科系,但监於我孤僻的个性,实在没什麽朋友,直到他向我搭话,那一刻,我的命运发生大转变。
我和他没有连续剧般的发展,很正常的、甚至可说,是稀松平常的,我们相恋,并没有性别方面的障碍。我没有父母,而他双亲离异,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我们没有阻碍。
他非常有才华,在第一次发表会上就夺去了所有教授的目光,成为系上红人,我跟他在一起的消息也不胫而走。
意外的,并没有掀起轩然大波,虽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但在我俩不介意也无心去管的状态下,流言蜚语也逐渐消失,我们的存在变成常态。
我们交往到大学毕业後三年,他突然和我提出分手,并没有理由,他凭空消失,我找了很久。
终於在一次,心力憔悴的走进酒店,一杯又一杯的烈酒夺去我的神智,模糊间,一声长叹,一双强而有力的双臂将我架起,并夺去我手上的酒杯。
隔天早上起来,我衣冠整齐地躺在被里,桌上摆着一碗粥,旁边压着纸条,字迹豪放,属於他的。
吃着粥,我哭了,彻底彻底的,急促的呼吸让我无法下咽,但我仍固执地咀嚼着,那是我第一次发作。恰巧那天是房东来收租的日子,据说锁匠打开门的那刹,我正狼狈不已的趴在地上,手里紧跩着那张纸条。
远房亲戚以照顾的名义在我家住了许久,到我再三保证不会出事後,亲戚才离开,我又开始独居的生活,一帆风顺。
我以为就会这样终老,但意外的,发作後两年,我又收到了一张明信片,来自一个星空绚丽的国家,背後只写了两个字,大大的占满版面。
我想都没想就订了机票,隔天就离开台湾。
但我终究是迟了,到达目的地时只看的到封锁线以及问事的警察,我失魂地站在线前,不断喃着,我要找他,凑热闹的人以为我疯了,就在警察把我架走前一位夫人阻止了这场闹剧,她轻抚我的脸庞,紧握我颤抖的双手,将我带到她家,并告诉我她那有封信,是给我的。
夫人是当地富豪的遗孀,据说在市集与那家伙相谈甚欢,便邀请他去家里作客,并没有很久,短短的三个星期。夫人说他一直挂念着一个人,口里谈的叨的都是那个人。他偶尔会望着海岸,露出温柔至极的笑,夫人曾问他在想甚麽,他只是摇摇头,说他在想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听到这里,泪水溃堤,夫人说她一看到我就知道他一直念着的人就是我。
我不停的哭着,她没有安慰,只是将一封信交给我,然後留我一个人在房中,良久,我才有勇气拆开。
信中的每一个字都深深的刻在我心里,他离开我是因为他同父异母的姊姊也是我们系上的学姊,大家都叫她奈奈,是个很好的女人,却遇人不淑,嫁给了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他为了帮助奈奈逃出,失手杀害了那个男人。信中细腻的描述他当下错愕的心情,以及回家後惧怕的情绪,怕我受牵连、怕我厌恶他。所以他逃了,从我身天
信末数次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别再喝酒。
我不记得自己当下的心情,回过神来,一个星期已然过去,我又浑浑噩噩的过了许久,在夫人的帮助下回国,临行前,她又交给我一个纸袋,抱着疑惑的心情我离开了这片土地。
一直到飞机上我才打开,里面包有一份手稿,看到那字迹时,我差点崩溃,那是他的字,他最後的小说,他的遗作。
「那就这样,出版日期决定後请务必通知我,感谢。」我挂上电话,细读手中的报纸,报导的文学奖是他毕生的梦,我无法替他实现,或许是我的自私,我并不希望他站上那舞台。
但我也不希望这份手稿被埋没,逐字阅读数便後,我要求了那天与我共进晚餐的同学帮忙,出版这份手稿内的小说。
窗外大雨依旧,我又哭了,一遍又一遍的抚过那张信纸,最後,我将窗户关上、大门深锁,将信纸放到炭炉哩,闭上眼睛。
稀哩哗啦的雨盖过了车子的声音、掩去了行人的交谈,但迷蒙中,我清楚地听到他的声音,勾起嘴角,我终於止住泪水。
「怎麽又忘记带伞了?害我还要来接你」
「因为我带了,你不就白出门了?」
「你这小子……」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