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Jones
有件事我想了三天也想不通。
「你觉得哪种颜色较配我今天的裙子?」
尽管那只手表已是我六年前见过几次的东西,但一定不会认错。他说过,那只表是从德国原厂订制,还是我最喜欢用的牌子。我最记得表面是白金色的,本来那是偏棕的金色,我拿到之後就摔到地下,嫌金色老土。之後他将表面改成白金色,我还是没要。
「左边那支唇彩吧。」我瞄了一眼就随便说,连她身上穿什麽也没看清。她是个中法混血儿,名义上是我老婆,实际上我们结婚了半年就没感情,彼此协议不离婚,各有各玩。事实是只有她出去玩,我平日除了工作,就是去看电影、看书或者自己去个小旅行。
谁不知道她是城中最美丽的名媛,就上星期,她又去了一个慈善晚会,穿着一辑淡薰衣草色大露背晚装,轻易登上各大报章的主要版面。她随便往身上套一件衣服,也穿得出别样的风韵。
「没点诚意,也不看一眼。我们当不成夫妻,也是相伴了五年的好朋友。」她呶着嘴,本来就圆润小巧的嘴唇,涂了橘红色的唇彩,令人联想到蜜一样甜。
「Daphne,这话要是让你的新男友听到,准要吃醋的。」我一笑,没把心思放到她身上,又去想缠绕我好几天的那件事。对了,关於那只手表。那是六年前他送我的礼物,印象中是祝贺我做成一宗大生意。我之所以这麽确定几天前见到的那只表就是他送我的那只,是因为表面刻了一个精巧的雷电形符号。这本来是个庸俗无聊的构思——大概他觉得我姓雷,就该用雷电来代表我——可那雕刻毕竟出自大师之手,看上去也挺时尚的。
我蛮喜欢那只手表,当年就是为了拗脾气、想看到他为我百般失落的模样,才死活不肯收下来。没想到,几天我会有机会再看到这只表。
她坐在梳妆镜面前画着精致的妆容,终於满意了,一身雪白伞裙的她在全身镜面前欣赏自己艳丽的姿容,又投入另一场奋战:选手袋。
「你不是说七点要出门了吗?现在都七点三了,而且很少见你这麽姿整的。」我实在是觉得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心烦,才开口提她一下。
对了,关於那只手表的事,还是想不通。我会再见到这只表,或许不是太出奇的事,真正出奇的是我再见到这只手表的场合:它圈着我弟弟的手腕,表带由当初的棕黑色真皮改为白银色钢带。几天前是年初一,我再怎麽不想回去那个家,也是会基於那麽一点恩情——我妈好歹也把我拉拔成人——带一笔钱回去。说实在的,就算有天我知道我妈赌得卖身也不行、要去跳海了,我也不会给她借一分钱,甚至连眼皮也不会跳一下。这几年来我给家里的钱,早就够抵偿她当年养我的钱。
至於弟弟,遗憾地,我对他没什麽感情。他充其量就是童年时代供我排解无聊时间的小东西,现在也长成一个挺拔俊秀的少年。我们两兄弟的长相挺不一样:他有一双凤眼,眉目流露出几分冷艳——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很奇怪,但他就是予人这种感觉,看上去有几分高傲的文人气派,不过却去读商。我则有双遗传自母亲的眼睛,双眼皮很深,嵌在男人的脸也是不妥,所以我不得不长年架着眼镜。我习惯常常笑,还有酒窝。可是,其实我不爱笑,那只是为了让人觉得我是个好相处的人。
我的弟弟如今是个冷得像冰块般的少年,他算是了解我的真性情,因此我们这几年都没有好好说过几句话。不笑的时候,我跟他就像兄弟了:我们都有一份天生凛冽的气质,不爱笑,不爱讲话跟应酬,骨子里都很贪心。
我们的脸,都很有欺诈性。
我很了解弟弟,因为他实在是个非常天真脆弱的孩子,只要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肯为你掏心掏肺,有好一段时间他想像我是一个亲切的哥哥。
但,我从来不是,也从没打算要对得起他这种多余的期望。因此,从那个家出来以後,我只会每年给家里一大笔钱,每个月定期汇一小笔钱当家用。弟弟之前跟我简短地讲过打工的事,我是觉得有点古怪的。虽说我出手不算极其阔绰,但那些钱不可能不足以支付他的书簿费跟学费。忽然我灵光一现,想通了:肯定是我们的妈妈把钱都送到赌台上,因此我每月会给家里汇钱的这事,弟弟是不知道的。
想通这节,我也没想过要从别的渠道给弟弟汇钱。反正,我的责任就是要给「那个家」还债,至於那个家的人收到我的钱之後爱怎麽花,我管不着。
不过,我也不会对他做得太绝,跟我流着一样的血的人,若有天潦倒得流落街头,教外人知道也是会丢了我的面子。假使有天他过不下去、向我求助,我还是会帮他的。然而,既然他多年来也没想过要联络我,那就表示他过得去,我也没什麽要担心的。
奇怪的是,这次我回家,发现不止他房间,整间屋都变得像货仓似的。一个又一个纸箱几乎堆得上天花板,趁他走开後翻来一看,箱里全都是名牌衣饰,有的甚至单是一件衫,就抵得上他一年的学费。
再加上他戴着的那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