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上特别好的人。不过,如果经理忽然被调职,我会感到困扰。」
「哦,是这样啊——人非草木,相处久了,就多少有感情。」他耸耸肩,说:「你看来就是那种惜字如金,很计较时间的人,所以我也该开门见山。那些东西都是我送给你的,你有什麽要问的吗?」
我内心是有很多疑问,可是感觉眼前的男人不太老实,一副轻浮的嘴脸,跟他端正的五官不甚相配,就算我问他职业、身份、姓名之类的问题,他大概也不会老实答。促成我想见他的原因,是什麽呢?
最令我好奇的事物,是那一套度身订造的西装。
「你是怎样做到的?那套西装。」
他脸上浮起一抹开朗的笑容,整个人看来年轻许多,若忽略他下巴的胡渣,我推算他大概跟我大哥差不多年纪,二三十岁左右吧,他拍了拍大腿,得意地说:「很合身对吧?我这双眼可是被人戏称为『鹰眼』,只要看一个人几眼,就能估出他的尺寸,跟实际相差不超过一寸,更何况我看了你已经差不多一年。」
这个讲法令我油然地感到不舒服。一年。
整整一年有一个打扮如流浪汉的男人以借宿为名,窝在麦当劳的沙发盯紧着我,以至我穿衣服的尺寸,都能估得分毫不差。
这个男人的视线,在我身上停留过多少时间?
而我对这些事居然一无所知。
「你……」我咽了咽,避开他的眼神,艰难地说:「你有什麽目的?」
「还要问?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对你有兴趣。」他理所当然地说:「有什麽人会向自己讨厌的人送礼物?当然,某些时候不得不讨好一些讨厌的人,但是,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出身又仅仅是一个屋村仔。没有社会地位、没有人脉、这刻连一个学士学位也还未拿到手的你,我看不出有什麽理由要讨好你——假如我真的讨厌你的话。」
我一听见他的话,当下吓得从座位弹起来,但没有走远,只是站在他对面:「我从来没交过女友,但是,我对男人也没有特别的兴趣,尤其是性方面的。」我的性慾很淡薄,不是说不正常,而是我生活的所有时间都用作打工跟学习,每日也就只睡五小时,隔一两天就要颠倒日夜地在麦当劳打工,莫说是交女友,就连打飞机的念头都没有。
比起性,钱才是我生活中的天秤,左右我每一个决定。
他敛下笑容,低着头,情绪一下来跌到谷底似的。我疑心他是富有的精神病人,几乎要拔腿就跑,他忽然重拾心情,抬起头说:「那也不要紧。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想你当我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