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煦色韶光(繁體) — 003 沈墨

从事警务多年,身为一个资深刑警,吴良从来不认为,刑警非得是同一种类型,事实上,就跟社会上所有工作一样,刑警有各式各样的人,就像第六分队的队员们,就没有一个人是气质相近的,而他也从来不觉得奇怪。

但是今天,吴良下意识的认为,无论一个刑警该是个什麽样子,或许都不应该是这样─

他的桌上放着一份个人简历,桌前站了个人。

此时第六分队办公室一片寂静,吴良看了看简历,又看了看眼前的人,他锐利的眼神直直扫视着,同时他也发现,不是只有他,办公室里所有人,从这个人踏进办公室以来,似乎都在偷偷打量着眼前的新同事。

之前副署长并没有告诉他,这个「特考榜首」、「博士」、「上头特别关照」的菜鸟,竟然是个女孩!

「你就是沈墨?」打破了一室静默,吴良看着简历上的名字问道。

「报告长官,是。」就像吴良打量着沈墨一样,沈墨同样不动声色地审视着这个明显是她上司的男人,从头到尾却连眉毛也没挑过半根。

「很特别的名字,听说你是今年警察特考榜首?」

「报告长官,是。」

「看起来倒是不太像,好了,你可以不用那麽拘谨,进来我们第六分队,那就是一家人,我是分队长吴良,你可以跟大家一样叫我良哥。」

「是的,良哥。」

「听说你在培训时,最擅长的是行为分析,这样好了,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想听听你对我的分析。」

「什麽都能说吗?」

「当然,请说。」从得知上头要把沈墨调到第六分队开始,吴良就对这个小女生感到十分好奇,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会让上头把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女生调到以危险和忙碌着称的刑警队。

所有人的目光都飘向吴良办公桌前,想听听她怎麽说。

「良哥,据我从你上半身的比例推测,你的身高大约介於一百七十五公分到一百七十八公分之间,体重则是七十到七十三公斤,年纪约四十三到四十六岁,已婚,有两个孩子,分别是一男一女,老大是男孩、老二是女孩,男孩已经开始读国中、女孩的年纪大概是小学五六年级,喜欢粉红色;良哥的妻子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也有一份高所得的工作,注重生活品味,但是不擅长家务……」

「行了,可以停了。」听完沈墨的分析,吴良心下惊骇,然而面上不显,仍是一派惯有的平静,对眼前人的评价有点改观。

他原本以为像沈墨这样的年轻女孩,即使考试成绩再优秀,也不过就是个绣花枕头,但是她才来报到两分钟,就能准确说出第一次见面的上司的基本信息,有这样的观察力,的确是个难得的人才。

吴良开始理解为什麽每年有这麽多刑警(无论是资深或者是年轻人)想进入刑警队,署长却直接点名沈墨的原因。

她确实有过人之处,即使外表看不出来。

「靠,她根本是躲在良哥他家床底下吧?」徐耀华被小女生精准的分析给吓了一跳,跟第一次见面的沈墨不同,已经认识吴良二十多年的徐耀华,对上司的个人基本资料自然是一清二楚。

「她的观察力不错。」卢明新摸了摸下巴。「跟外表倒是不太搭。」

「看起来跟个吸血鬼似的,没想到能力还行,有几分刑警的样子。」说这话的是梁培群,第六分队的副队长。

沈墨这个人,不知道该说是人如其名还是名不副实,这名字乍看之下像是「沉默」,这女孩看起来安安静静,有点书卷味道,这名字确实适合她;可是单看名字不看姓氏,就会有另一个解法,明明是单名「墨」,却是肤白如纸─

是,不是如雪,而是如纸。

女孩的皮肤非常、非常的白,白到简直是面无血色,不知道要用苍白或者说是惨白来形容比较适当,也许是後者更为贴切一些,无论哪种白,总之在一般人的眼底,那绝对不是属於正常人的肤色。

她的头发就像许多女警一样剪得极短极薄,整齐服贴於耳後,然而发色如墨,对比之下更显得肤色白得惊人,彷佛再贴近一些,她就会如清晨的雾气遇到阳光般消失了。

沈墨的身高比一般女孩子高上一些,但是看起来十分单薄,一副风一吹就跑了的那种单薄,这样的身材配上她今日的穿着─简单的白色长袖衬衫和黑色长裤,使她给人的感觉不太像女性,反而有点像是那种十四五岁女学生爱看的漫画里的那种、洋溢着一股病态美的吸血鬼美少年。

由於她给人的感觉是一股明明很低调却又很引人注目的气质,所以一般人乍看之下对沈墨的感觉可能仅止於她周身特殊的调性,反而容易忽略掉她清秀端正的长相。

沈墨眼睫毛极长,眼瞳如她的黑发般漆黑如墨,眼神清澈如水,却挂着两个黑眼圈,活像几天没睡觉了─当然,她无疑是个漂亮的女孩,但是她的气质跟病弱感,很明显的盖过样貌。

「那种吸血鬼气质怎麽养的呀……」徐耀华小声跟旁边的卢明新嘀咕着。

「没礼貌,人家小沈只是皮肤白,怎麽说人家吸血鬼。」卢明新一眼瞪过去。「女孩子皮肤白才好呢!」虽然他自己也觉得沈墨的肤色已经白到接近病态了,但在这个明显警阶比他们都高的年轻女生面前,那些没礼貌的话,还是少说为妙。

这样一个看起来病恹恹的女孩,当刑警真的没有问题吗?所有人心中一致有着这样的疑问。

「没关系的,学生时代很多人都这样叫。」沈墨的声音从吴良的办公桌前传来,并不是尖锐的那种,有点凉意但并不冰冷,是让人觉得舒服的声音。

「不准这样叫人家小女生,沈墨才第一天进我们第六分队,年纪又最小,老徐你可别欺负人家。」一旁从沈墨进来就没说过话的任惟宇,是队上有名的好好先生,向来是个敦厚人。

「燕双飞,就你懂得怜香惜玉。」梁培群哈哈笑着说。「沈墨,良哥你见过了,我是副队梁培群,你可别把我跟良哥搞错了,叫我群哥就好。」

「我是卢明新,队上都叫我老卢,你跟着叫就可以了,不必叫学长也不必叫哥。」卢明新基本上是一个好相处的人,精明归精明,却挺随和的,手指指向徐耀华。「那个没礼貌的大嗓门叫徐耀华,老徐,不用太把他当一回事,就是个纸老虎,也就看起来凶,不会咬人的。」

「什麽纸老虎?老卢你还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徐耀华的大嗓门对着卢明新就是一句骂,但是面对沈墨的时候,马上又换上一副温和的笑脸:「我说小沈,你不必听老卢那老贼的,我对同事最好了,看起来也不凶,对待犯人才凶!」

徐耀华确实不看好沈墨,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识相,就算心中觉得沈墨是个书呆,但是人都调来了,也没必要把人得罪死,毕竟再怎麽说,这个目前还摸不清楚底细的沈墨,只要不贪污不违反纪律,未来肯定是要步步高升的,好好跟她相处,对自己往後也没什麽不好不是?

况且,就第一印象来看,沈墨这个人虽说有些苍白瘦弱,却不像是个难相处的人,徐耀华没必要与她交恶。

沈墨浅浅地笑了,没刻意掩着嘴,露出两颗门牙,牙齿很白很整齐,竟然给人一股清凉舒适的感觉。

接着,热心的徐耀华又跟她介绍着第六分队的其他成员,「燕双飞」任惟宇,队上的文书基本上是他负责,平时外出查案的时候,跟副队梁培群是搭档,是个老实的好好先生,之所以被叫「燕双飞」,是因为他的名字叫惟宇,有两句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而他也总是笑笑的从来不反驳。

风纪股长,人称姚老三的姚桂堂,是整个队上最严肃的人,平时一板一眼,做人最是公正,但是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好人,常常帮丢三落四的搭档苏漫光擦屁股,两人的感情意外的十分融洽。

小白秦孝白,连问都不用问就知道他的绰号肯定叫「小白」,孝白孝白念久了自然就变成小白了,他看起来非常阳光,今年才三十一岁,在今天之前是第六分队最年轻的人,也是个专业级的资讯高手,搭档是队长吴良。

「阿光」苏漫光,那是个有双微眯凤眼的人,个性有点散漫,所以被分配到跟严肃但实际上人很好的姚桂堂当搭档,虽然颇为懒散,不过在警校的时候,就是个出了名的神枪手,此外,远程狙击也是他的拿手项目,只能说人不可貌相,这个人拿起枪之後跟平常基本上不能当一个人理解的。

而看起来粗鲁、实际上比表面上还更粗鲁的徐耀华,完全就是个武斗派,柔道、跆拳道、空手道、合气道甚至是剑道,基本上就没有能难倒这个人的,缺点就是不怎麽长脑,因此搭档是心细如尘的卢明新。

卢明新的绰号是智多星,他非常的精明而且聪明,平时竟然负责拆炸弹,警局当然有爆破小组,然而总有拆弹小组赶不到场的时候,况且多一个专长也没有坏处,卢明新就这样学会了许多爆破知识。

副队长梁培群,是个个性谨慎的人,他是个十分称职的副手,为人有点小罗嗦,然而从来没有恶意,也没什麽野心,喜欢吃美食,队上聚餐的地点基本上都是他在找,此外第六分队的财务长也是他,这麽个罗嗦又小心的人,管钱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至於队长吴良,既然是队长,负责的自然是统筹与分配,据说是个战略高手,很男性化的一个人,典型的刑警样子,正直且意志坚强。

办公室里一共九张办公桌,扣除队长吴良独立於其他人的桌子,剩下的八张办公桌分成两排,每排四张,右边那一排靠门,座位次序是梁培群、任惟宇、卢明新、徐耀华;左边一排则是靠窗,第一张桌子是空桌,接下来是秦孝白、苏漫光、姚桂堂。

「沈墨,那张空桌是你的,以後你就坐那里。」梁培群说。「电脑跟文具燕双飞都帮你弄好了,有问题来找我。」

沈墨依然是淡然地笑着,语气中却有着一点不太确定:「群哥,我坐这里……不太好吧!」梁培群就坐在她对面,这两个位置是最靠近队长办公桌的,她一个新人,照理来说是该去坐门边的,怎麽一来就分配到核心区了?

警界十分重视伦理,她是整个队上年纪最轻、辈分最小的,依资历依辈分,她都没道理坐在这里的。

「沈墨,你倒是聪明,这个位置是良哥升队长之前的座位呢!」她右手边的秦孝白笑着说。

「那我就更不能坐了,老徐,我跟你换位子吧,我新来的,应该去坐门边。」这点自知之明沈墨还有,她没那麽白目。

「去去去,让你坐那儿你就坐,我不换,我就爱坐门边,而且就要跟老卢坐一起。」徐耀华豪气地说。

沈墨当然应该坐在那里,确实,依照资历、年纪她都该坐门边,可耐不住人家官阶高,也不知道她是客气还是真傻,但是其他人可没傻,除了吴良跟梁培群,可没谁那麽有种敢让她坐那麽远。

「一般来说,都是跟搭档坐一起的,你如果坚持要换,那我也得跟着换了,沈墨,你饶了我们吧!东西太多了,我可不想搬呀!再说了,我舍不得阿光呢!」秦孝白朝她眨眨眼,俏皮地故作求饶状。

「小白,你的搭档不是良哥吗?」沈墨有些不解,她好像发现哪里不太对劲了。

「是啊,所以我得坐在这里,离良哥比较近,可是我一直都是跟阿光坐的,也不想挪,所以,你坐那个位置最方便。」

「就坐吧,真正的尊敬不在於座次上,内心尊敬前辈才是真正的尊敬。」隔了两个位子,姚桂堂淡淡地说。「我们这里不太讲究这个,放轻松点无妨。」

沈警官的官阶高,谁也不敢跟她「讲究」尊敬不尊敬前辈的问题。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沈墨颔首,既然大家都这麽说了,她再客气下去就是不识相了,於是把自己带来装私人用品的小纸箱放桌上,开始整理。

听她这麽说,所有人都暗自松了口气。

其实她也不蠢,看得出几个新同事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战战兢兢,但事实上对沈墨来说,她菜鸟是事实,并不会因为官阶高就有所改变。

「这才乖嘛!小沈!」徐耀华笑着说。

「对了,群哥,一个分队连同队长跟副队,总共不是十个人吗?为什麽加我自己只看到九个?」在简单认识队上同仁之後,沈墨迅速把所有人的资料记在脑中,并扫视过办公室一遍。

而且每个人似乎都有搭档,连良哥都有,这样一来,不就剩她一个人落单了吗?

「是十个人没错,但这间办公室里,连你在内,总共九个,每个人都有自己负责的部分,相信你应该知道你来这里负责的是什麽。」梁培群还没开口说话,方才被她分析得体无完肤的吴良便开口道。「还有一个人下午才会来报到,不过他有另外的办公室,不会在这里办公。」

沈墨突然有些无言,是什麽队员比分队长还大牌?居然有自己的办公室?

一时之间整间办公室又安静了下来,其他人已经从卢明新那里知道真相,纷纷投给沈墨一个「节哀」的眼神。

沈墨之前研究的内容多半有关心理学,实务上并不多,加上她向来十分细心,所以很会察言观色,她一看到其他人的眼神,就忍不住头皮发麻,想了一下终於忍不住发问了。

「良哥,那个请问另外一个人是……」她想了半天也想不到剩下还有什麽负责范围。

「傅梓悦,听说过他吗?」

听到「傅梓悦」三个字,沈墨愣了一下,点头道:「我听说过这个人,但没见过,他是地检署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法医。」

「没错,我们第六分队的最後一位成员、同时也是你的搭档,就是傅梓悦,相信以你们两个人的专业,能够帮助队上抓到更多的犯人。」吴良淡淡笑着说,明明是用着庄严的天使态度说着话,但沈墨彷佛在吴良的头上看到属於恶魔的犄角。

吴良,果然人如其名,当真「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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