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撷自《邶风击鼓篇》
蓝与白,是唐牧远最喜欢的两种颜色。
所以,在宴会上布置的花,必须全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兰花,白色的芍药,白色的玫瑰,以及白色的百合,还有满天星与白绣球花等等。
总之,所有现场用上的花,只能是白色的花就对了。
不过当他随口玩笑说那需不需要也摆上些白色的菊花?话才说完,就被那个英俊却冷酷的男人给狠瞪了一眼,警告他别再开这种玩笑,要不然,就算是好朋友也绝对不饶。
至於帖子的颜色,也是蓝与白,所挑选出来的白色,比较接近银的光泽,这也是整个会场的颜色基调,唐牧远喜欢的蓝色,是一种令人看着就觉得高贵优雅的深蓝,与银色搭配起来,十分的抢眼却和谐,这也是那个英俊却冷酷的男人所指定挑选的。
其中,还需要点缀粉红色,因为那是唐牧远的女儿所喜爱的颜色,从一开始筹备直到现在,他只见过那个叫做唐乐兮的漂亮小女孩两次,在小女孩的面前,一向都是英俊却冷酷的男人笑得很温柔,只差一点就是个傻爹的模样。
明明在外人面前,就是一副自信从容,从骨子里冷淡出来的骄傲模样,没想到在小女孩面前竟然可以笑得如此和蔼可亲,真是差别待遇啊!
他忍不住一再地想,这男人在唐牧远的女儿面前尚且如此,在唐牧远面前,不知道又会是什麽态度与表情呢?
说起来,婚礼筹备至今,他还没见过唐牧远本人呢!
不过,他当然知道唐牧远的长相,一直以来,唐牧远就是报章媒体的宠儿,所以他当然知道现任唐氏总裁俊美得过火的长相,什麽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的美好形容词,无论在唐牧远身上加上多少个,都绝对不会过份。
不过,唐牧远明明身为新郎之一,他这个婚礼策划总监却至今未曾亲眼见过本人的原因,是英俊却冷酷的男人,也就是他这辈子最好,但也最後悔认识的损友唐尔谦,说他家情人聪明能干,日理万机,没心思管这些闲事,交代由他一切全权作主,到婚礼前几天,才会从纽约飞到北京,做最後的确认。
啧啧!孟扶风觉得他真该拿面镜子,让唐尔谦照看一下自个儿说起被情人全心信任的嘴脸,那咧得深深的笑容,何止是傻而已呀?
根本就是被吃得死死的蠢啊!
不过,唐牧远虽然对於婚礼的细节毫不过问,但是地点却是他指定的,位在北京郊区,建筑主体是唐牧远与唐尔谦堂兄弟唐森买下的一处老四合院。
这个地方,目前已经扩大改建成旅宿,凭着唐森对古董的熟稔,与对古老东方建筑的涉猎,这一批或独栋或合院单间的套房,都有着浓浓的中国风,但同时供应现代化的水电,陈设十分优雅舒适,平时请专业人经营管理,几年的时间,如今已经颇有名气,听说预约住房的订单已经排到了一年之後,不过在两个月内,为了举办婚礼,已经谢绝了所有的住宿预订。
其中一并暂时歇业的,还包括去年春天才兴建落成的餐厅,餐厅建筑采自然绿色建筑,用了大量的落地玻璃,景观十分漂亮,再加上聘请的大厨料理功夫底蕴深厚,用料实在地道,每一季的菜单也设计得十分别致诱人,开业短短一年,如今也已经有稳定的客源。
很多订不到房住的客人,因为慕名之故,就算特地从市区开车前来吃一顿,也很甘心乐意,只不过,在这段时间,餐厅所有的厨师与工作人员,就只忙於为婚宴设计菜单与备料,务求让前来的宾客可以享受到最美味的佳肴尽兴而归。
身为得过无数座SpecialEvents的得奖者,在这业界说起来算是知名首席的艺术策划总监,多少世界名牌与杂志只差没有拿上排队号码牌,等着与他合作案子的孟扶风,对於自己竟然只为了与唐尔谦的一点损友交情,甘愿做牛做马,从年初接到唐尔谦的一通电话知会之後,就这麽跟这场婚礼耗上了,感到十分不解。
只怕以後他亲手给自己办场婚礼,也不可能如此费心尽力吧!
更别说,以往他所接的合作案子,常是品牌的发表会,或是什麽盛大活动的开幕,或者是各大知名杂志的形象设计案,乃至於是广告,很多时候与「婚礼」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遇到了一些老客人或是名人坚持委托婚礼方面的相关工作时,他会交给另一个专责的团队去做,但这次唐尔谦指名了要他当主设计者。
真不知道那人是脑袋哪里有问题,竟然敢把自己的婚礼交到对这方面完全是生手的他,唉,不明白呀!
他一再地想,但就是想不明白,无论是唐尔谦找他的动机,以及他甘愿不惜被大材小用,也要留在北京为这一场婚礼做完美规划的理由。
在这段婚期已近,他带着团队忙得如火如荼,却还必须想尽办法拨出时间当空中飞人,赶到欧美日本几个城市去履行他去年就答应下来的工作合约的日子里,孟扶风不止一次,为自己为何对於唐尔谦与唐牧远的婚礼如此执着,想要把这场婚礼办得极致完美的心情,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想,大概是这里树上熟的桃子与葡萄,任他爱吃多少就吃多少吧!
他待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有人给他送上一盆新鲜现摘的,特地拨给他小住的房里,还有一只不小的青花瓷盆,装了十来颗大桃子。
那些桃子,不是拿来吃的,主要是用来品桃子香气的,听说古代的慈禧太后就喜欢在屋子里摆上一大盆桃子和苹果,也是只拿来看和闻香用的。
这也就是说他现在过上的,是中国古代皇家贵族的生活,这麽惬意而奢侈的生活,人生能得几回呢?
所以说,他肯定是看上了这一点好处,才会如此死心蹋地,甘愿为这场婚礼殚精竭虑,做牛做马,甘愿让他其它的客户抱怨他今年的工作时程排得太过紧凑,完全没给他们时间谈明年度的合作,这种绝情的态度,让几个与他长年合作的老客户颇多怨言,私底下放话说抢着上门要跟他们合作的企划公司多如牛毛,不差他孟扶风这一家。
不差就不差吧!
哼,这些人有胆量就公开对他说!
而且,能食嗟来食的合作夥伴,凭他孟扶风在这业界的名气与地位,还有绝对不下於人的本事,既不需要也不稀罕。
炎炎的晴日,成荫的大树底下,能勉强感觉到风儿吹动的凉意。
最近,一连几天,整个北京地区都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过午以後才会飘上些薄云,每天早上褪去朝阳的红晕之後,天空的颜色就都是湛亮的土耳其蓝,衬得这起伏平缓的丘陵地上一大片桃子树红的红,白的白,颜色好不诱人,还有不远之外的竹架子下,累累的青色与紫色的葡萄,好多都已经成熟能吃了。
孟扶风坐在设在树下的靠背长椅上,斯文沉静的面庞,出神般的望着那一片桃子树,最近,他每天都会来这里坐一会儿。
若说,一大片桃花林奼紫嫣红,会是这个地方属於春天的美景,那麽,还有一幅场面比桃花更加壮阔十倍百倍的美景,是一年四季都能够观赏得到的,那就是这片丘陵抬眼望去,宛如盘龙般在不远绿色山棱线上起伏的万里长城。
每天早上,从他的房间窗户打开一看,就可以看见一大段在山岚之间隐约飘渺的长城,听说冬天下雪时,长城的景色会更美,他光听就十分神往。
不过,孟扶风却听唐尔谦说,他家心上人找堂弟唐森合作开了那一家餐厅的动机与目的,不是因为长城的如斯美景,也跟赚钱也一点关系都没有。
「要不然是为什麽?」
那一天,孟扶风嘴里吃着这里今年第一批摘下的熟桃,满嘴的香甜多汁,忍不住好奇地想要知道原因,也同时在心里笑得苦涩,想唐牧远这一位唐氏的继任新总裁,果然不愧生就唐家的天之骄子之一,只管做自己爱做的事,对於赚钱这种俗气的事情,可以完全抛在脑後不管。
「为了你现在嘴里吃的那些桃子。」冷酷而英俊的男人至今说起情人与情敌一起合作开餐厅的事,心里仍是不痛快,在述说时,嘴角不屑地微撇了下。
「什麽?」孟扶风闻言有些傻眼,这世上能长桃子的地方多得是啊!不过对於他的问题,唐尔谦却不愿意再多谈下去,从来关於唐牧远的话题,这男人总是浅谈即止,保护情人私隐的功夫,修练得十分到家。
想着,大概是盛夏的阳光太过刺眼,孟扶风微微地眯细了有些刺痛的眼睛,嘴角微抿起来,这时,他听见了身後传来踩过草地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看见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给他端了一盘西瓜,在这里大夥儿都称老人为老李,快七十岁的老人家,一手种水果的功夫十分了得,这里的桃子葡萄,乃至於秋天收成的山楂海棠,都是老李带着几个徒弟照顾,品质都很出色。
因为老李的几个儿孙都不在北方,这些年在这里工作,唐家人把他当作自家人在对待照顾,所以老人平日里就算不照顾果树,也会随兴做些杂事,完全把这儿当作自家,也因此很照顾来这里当客人的孟扶风。
「孟先生,吃西瓜吧!今天刚到京,宁夏产的瓜,口感脆又出沙,这颗瓜还忒甜,今儿个这天气太热,吃些西瓜正合适。」
「是啊!今天的天气真的很热,还好北京乾燥,要不光我坐在这里不动,就会热出一身汗。」孟扶风对着老李报以微笑,接过盛着西瓜的盘子,放在一旁的长椅上,「谢谢,我现在还吃不下,刚才吃了一颗大白桃,晚一点再吃西瓜。」
「好,那就先放在这儿,孟先生想吃就吃,别勉强。」老李咧笑,黝黑的面皮上挤出了几条历经风霜的皱纹。
「我看孟先生好像很爱吃白桃,明天我多给你摘几颗白桃,不过那白桃是晚熟品种,还不到最好吃的时候,牧远先生也爱吃白桃,去年来这里吃了不少,尔谦先生还给他做了不少白桃果酱,你和牧远先生喜欢的桃子口味真是一样,等他来的时候,我给你们摘几颗最甜最大的,让你们吃个过瘾。」
「嗯。」孟扶风笑应,随手拿起一块切成三角形的西瓜吃了起来,他想自己就算吃不下,也应该需要补充一点水份。
因为他不知不觉在这里坐太久,太久没喝水,喉咙太乾了,所以才会在回老李的话时,喉头感到一阵艰苦酸涩,一口吞下之後,他笑着对老李道:「这西瓜真的很甜,我没吃过这麽脆又能带那麽多糖沙的西瓜,好吃。」
老人家开心大笑,说了让孟扶风好吃就多吃一些之後,回头就走了,说要为明天做的工作做准备,明明种树修枝是风吹雨淋的苦差事,说得却十分快活。
孟扶风想起老人家曾经对他说,人老了,能再活的日子没多久,做起事情来反而比年轻人勤快一些,就怕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做完想做的事,所剩不多的余生,只要还能多做一件能让人需要开心的事,心里就比得到什麽宝贝都要高兴。
真单纯。
但这或许才是历遍风霜,看尽人间悲喜之後,沉淀下来的纯粹与快乐吧!孟扶风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达到老人家的那个境界,或许,只要能够达到那个境界,在他心里就能够少几分愁苦。
孟扶风不知道原本吃在自己嘴里甜的西瓜,为何竟越吃越苦涩了起来?吃了第二片之後,他放下果皮,再吃不下,抬眼环视着这里的一草一木,看着如此壮阔的美景,他心里竟然觉得好悲伤。
他呼了一口气,靠上了椅背,仰头闭上了双眼,感受着穿过树叶,被风吹动的点点阳光洒落在眼皮上,忍住了几乎快要逼住眼泪的刺痛。
无论在今天之前,他在心里给自己找了多少理由说服自己,其实,那终究都是他勉强给自己找到的「理由」,或许能够用来说服别人,但是,却骗不了自己。
他觉得悲伤,是因为他所看到的一切,有一半属於唐牧远所拥有,还有那个在外人面前总是沉静睥睨,冷酷而英俊的男人……全部!
他比谁都清楚,那男人里里外外,全部的身心都属於唐牧远,在婚礼过後,就连名份上都是!
而他,愿意为了那男人的一句请托,不顾正式的工作合约,甘愿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只为了将这场婚礼给做到尽善尽美,原因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为了明明知道不可能,却仍旧在他心里保留,至死只怕也抹灭不去的那一点喜欢。
他告诉自己,既然那个冷酷而英俊的男人,今生已经注定与他无缘,那麽,他至少经手了男人的婚礼,在那两个人的感情之间,留下了不能抹灭的一笔,也算是为他内心消灭不去的情意,留下了一点可堪回味的印记。
他想,他那位损友肯定是不知道他的感情吧!
那人肯定是毫无所觉的,要不,还能毫不犹豫向他开口委托这场婚礼,那一副心肠,就真的是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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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纽约上城,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与警笛声,繁华的市容依旧,但总是寂静得宛如没有人居住,城外的人归去了他们城外的家,住在城中的人没有约会或社交活动,不会在这深夜里於街头走动散步。
属於这个城市的独特氛围,唐牧远多年来已经习惯了。
只是偶尔回台北与父母小住一段时间,再回到这个城市时,总有一种淡淡的盛宴过後,人去楼空的寂寥感。
尤其,是唐尔谦没有陪在他身边的时候,那种感受特别明显。
今晚,唐牧远得到了一位多年好友的邀请赠票,前去欣赏了一出歌剧,这部作品自从上演以上的评价极好,观赏这出戏成了上流社交圈最盛行的活动,唐牧远决定应邀前去时,就知道无可避免会遇到熟人。
中场休息时,在他与好友讨论戏里的一些内容时,几个商场上认识的人过来与他们说话,先是祝贺他的好友又创作出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然後,所有人的目光就不约而同地转到他的身上。
这些人所谈所想知道的话题与答案,三句不离身为唐氏集团新任总裁的他,在几个月前公开出柜的新闻,以及与唐尔谦即将举行的婚事,不断地想要追问他们婚礼宴举行的地点与时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骚扰,以及可能会有的麻烦,至今他们仍未公布,之後也不打算公布,只有收到请帖的人,会由他们安排前往。
在这现场,对於有人坦荡真诚的祝福,唐牧远由衷地感谢,只是,早在他决定公开与唐尔谦之间的恋情时,就已经对一部份人对两个男人的恋情,抱着异样、且想要深入窥探的心态与眼光,有相当程度的心理准备,但实际面对时,那些人时而带着尖锐的言语,以及不时挟带宗教上的信仰批评,仍旧让他感到不开心。
只是,再不开心,他也不会觉得难堪,他不以为自己需要为了爱上另一个男人而感到难堪窘迫,只是爱了,如此而已,他与唐尔谦之间的恋情,并没有因为他们的身份与性别而不同。
只是爱了,如此而已。
最後,是他的好友敲了香槟杯,当众感谢并且宣布他下一部戏的计划,引来了现场许多人的热烈掌声。
唐牧远知道急就章地宣布下一部戏的计划,不是他这位好友一直以来的创作习惯,但今晚会如此施为,是为了他解围,让他无法闪避走开的情况之下,可以不必继续面对让自己不开心的场面。
在终场过後,好友对於他的感激称谢,笑着对他说,是自个儿将他给邀来观赏看戏的,就该有义务让他开心的来,满足地回去,来者是客,让客人满意尽兴,是主人家的义务与责任,若是他继续坚持道谢,就是见外了。
当唐牧远回到寓所时,已经夜深了,唐尔谦这几个月大半时间都在北京,一方面是做婚礼的筹备,但更重要的是最近中国的情势大大改变,他必须放一个能够信任也有足够能力的人过去那个地方,为整个集团在那里的企业体系整顿,在营运的系统之外,负责处理一些集团名下的大型地产,以便做随机应变,往後这方面更好的负责人选,他们目前还在物色。
两个孩子则是陪在他们爷爷奶奶身边,乐兮就要开始上小学,往後就不能随时到台北去陪爷爷奶奶小住,而小云起则是快要满两岁,正是学说话最快的时候,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学话精,大人们总说他是很可爱的Copycat,往往从谁的嘴里学到新的语句,就会笑呵呵地到处现学现卖,成了大人们眼里开心的活宝。
唐牧远希望在孩子仍小时,就让他在纯中文的环境里待一段时间,让孩子熟悉不同的环境,让他知道中文也是一个平常人也会用来沟通的语言,不只是家里的亲人偶尔会用上的对话,以後带回来也比较好教他愿意继续说中文。
这种做法,也比较好让孩子理解,日後再教导他学习的日文,以及一些欧洲语文时,能知道它们不仅仅只是语文,而是用来沟通的工具,趁着孩子年幼,在说话的口音上也能够练得更纯正,同样的置地训练学习,唐牧远当初用在乐兮身上十分有成效,如今对於小云起,他这位爹地的用心,只有增没有减。
所以,在两个月之前,两个孩子就都被带到台北,中间两度去了北京,因为他母亲对於儿子即将举行的婚礼宴充满期待,但也同时不放心,拗着他父亲带着她与两个小孙子,一起去为儿子的人生大事做更进一步的确定工作。
平时两个孩子都带在他们身边时,偶尔会觉得这屋子热闹到有点吵乱,但如今都不在身边了,唐牧远笑自己好像空巢期的老爹一样,竟感到有些孤单与寂寞,明明每天都至少要接到小云起让人拨两三通打来说想他的电话,这几天减至了每天只打一通电话,大概是已经习惯了他不在身边的日子了吧!
习惯了,是吗?
真快。
这个认知,教唐牧远感到开心,也同时惆怅。
从三月以後到现在,唐尔谦大半都不在他身边,原本由那人为他操心的事,尤其是在面对人的一些应酬,很多时候就算秘书能为他挡掉,但在一些必要出席的正式场合,他就闪避不了。
就比如今晚在歌剧厅的场面,如果那人陪在身边,他肯定轻松很多,现在却让唐牧远觉得比工作了一整天还要疲惫。
在沐浴泡澡放松过後,唐牧远这才觉得肚子有点饿,他想起今天在外面没吃多少东西,所以他翻了冰箱,随手给自己热了一碗鸡汤,放了细乌龙面,加了一点乾葱,吃起来就十分美味。
这些年,他的厨艺就一直维持在不好也不坏的程度。
毕竟与唐尔谦在一起之前,他曾经单独生活过一段时间,最基本的一些料理他还是能够自己做来吃,大半的时候,有管家与厨师为他打点,更多时候,是随着大伯应酬或是在下班之後,他们伯侄两人一起简单地吃顿饭。
现在,他的生活起居,是由唐尔谦为他打点,这男人的独占欲极强,个性也十分霸道,挑明了不喜欢别人插手照顾他。
所以,这鸡汤是唐尔谦上礼拜回来几天,再次出发去北京之前,给他熬好分包送进冷冻库,细乌龙面也是已经先烫熟分包,想吃的时候就拿一包出来,丢进汤里热一下就能吃。
唐尔谦这随手之劳,是因为先前有太多次经验,看到他常常一旦专心在做手边的事情,就会把面给煮糊了。
通常在这个时候,唐牧远不在意还是照吃不误,对吃而言,他从来就是很随意的,可是那男人就连这一点也看不下去,非要为他给做到好不可。
也基於对他的不放心,像鸡汤或面各式各样的预备食物,在唐尔谦每一趟来回又要出远门之前,总会为他与孩子们准备许多,所以他们家有两个两门冰箱,其中一个就填满了预备食物,还有一个柜子,摆满了唐尔谦亲手调的辛香料。
就比如这葱乾,也是那男人料理之後,用食物专用的烘乾机脱水,再加上一些香料调味装罐,加在鸡汤或各种食物里,风味格外不同。
因为是外面买不到的美味,如今几个家人来他们家做客的时候,总会开口讨一些回去,为了应付家人的需要,唐尔谦总会为他多做一点,以防他想吃的时候,存货全都给家人给讨光了。
一直以来,唐牧远总是能够感受到这男人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事情时,表现出来的开心与得意,能够照顾他,能够让家人知道他被照顾得无微不至,似乎是唐尔谦这些年给自己找到的新娱乐,所以他也就让这人尽兴地为此而忙碌。
即便他有时候会为唐尔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要为这些这些事忙进忙出,而感到心疼不舍,也开不了口要这人别再照顾他,自个儿也要好好休息才行。
只是,他的心疼是真,不舍是真,却在有些时候,他会很想问唐尔谦,是不是仍旧为了当年对他的伤害而感到内疚,才会至今仍对他百般呵护有加?
每当他心里冒出这种念头与想法时,就会忍不住对唐尔谦的百依百顺感到一丝不耐与质疑。
尤其是他身边的亲朋好友,对於他受到唐尔谦如此无微不至的照顾,为他感到幸福欢喜时,他甚至於会打从心底觉得反感抗拒。
那天,他的父母亲在回台北之前,来到他们的住所吃了一顿便饭,两位长辈想顺便与乐兮与云起两个孙子好好的告别一番,那顿饭自然是唐尔谦亲手料理的,席间料理美味,宾主尽欢。
在两位长辈临去之前,他的母亲一时心血来潮,笑着对他说:「牧远,妈咪为你感到很高兴,尔谦待你是真的很好。」
唐牧远知道母亲为他感到开心,但是他在听到这句话时,差点脱口回说道:「你的儿子也是男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如此几近病态的呵护疼爱,难道你都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吗?如果你知道他当初开始对你儿子百般呵护照顾的原因,你还会为你儿子我感到高兴吗?!」
最後,他及时恢复了理智,什麽都没说,只是明白地感受到自己在父母亲身边陪笑的脸,僵硬得令他觉得心虚。
但是那一刻,他无法发自内心地笑出来,因为他讨厌这样无理取闹,在心里对母亲发怒的自己,讨厌明明确认彼此相爱,却不能相信情人的自己,也讨厌得尽了好处,却仍旧一再地产生质疑与不安的自己。
这种情况,在他与唐尔谦决定了婚期之後,益发地严重了起来,令他甚至於一度怀疑结婚的决定,到底是否正确呢?
他很怕,如果这种自怜又同时自厌的情况再持续下去,或许哪一天他真的克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反而被情人给讨厌了,那该怎麽办?
宁静的夜晚,厨房的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鸡汤香气,唐牧远一个人开着笔电坐在厨房的高脚吧台前,在他的左手边,是刚才盛着鸡汤面的空汤碗,而右手边则是一小包刚从冰箱拿出来打开的法式蛋白饼,以及一壶宁神的花草茶。
蛋白饼有各种口味,五颜六色,一片片圆滚滚的,看起来十分可爱,唐尔谦用来调色的色素是纯天然提炼的,加进去只是让颜色好看些,让两个孩子看了更喜欢吃,吃到的还是蛋白饼的原料风味。
跟许多坊间所卖的相比,少了刺鼻的香精味,吃起来味道,自然还是温润而柔和,这些天,唐牧远喜欢在睡觉之前啃上几片。
唐牧远一边看着笔电萤幕上,唐尔谦为他传过来的设计图资料,一边将一片百香果口味与一片巧克力口味的蛋白饼挑出来,合在一起吃着,两种味道在嘴里既冲突却也意外合谐,他嘴角不自禁泛起微笑,想起了他们家的人,在吃这一款蛋白饼时,每个人喜欢加在一起的口味都不同。
他家的情人最喜欢苦味巧克力口味加纯蛋白饼,说就爱巧克力与杏仁和糖加在一起的单纯味道,虽说原本每一款蛋白饼里就都有杏仁,但纯蛋白饼里的杏仁味道会特别的突出与香醇,与苦味巧克力加在一起,更有层次感。
乐兮则是喜欢把柠檬和百香果的口味加在一起,说不同的酸甜加在好好吃,小云起喜欢苦甜巧克力与开心果加在一起的味道。
明明是个才不过两岁大的奶娃娃,喜好却是意外的成人,大概是从小被他给唐尔谦,还有乐兮联手养出来的。
在他们这个家里,每个人的喜好都不同,说起来关系也十分的复杂,却是感情很好的生活在一起。
就像他们也喜欢着彼此喜欢的杏仁饼味道,还有许多许多,因为对方喜欢而也想试着要去接受,因为接受了而记住那是对方在乎的东西,因为记住了而放在心里成为生活中与彼此共享的一部份。
唐牧远一直很享受这样的关系与状态,希望与他与唐尔谦和两个孩子能够就这麽快乐地生活下去。
所以,他想要与唐尔谦结婚的决定,做错了吗?
不要改变眼前的状态,一家子就这样一直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不好吗?为什麽他就非要跟唐尔谦得到一个名份不可呢?
唐牧远自问,他想证明什麽?
爱吗?
永远吗?
如果多一张婚纸可以证明爱与永远,天底下又哪来那麽多聚了又散的怨偶呢?他越来越没有自信,能够让唐尔谦爱他一辈子。
唐牧远泛起苦笑,想自己的个性真是一点都不讨人喜爱,只是这些日子他总是不自觉地感到烦躁,或许是因为唐尔谦没陪在身边,孩子们也不在,他睡不沉的老毛病时不时的又发作起来,许多平日里不在意的事情,忽然都变成了扎在他心里的芒刺,无论他想或不想,都仍旧隐隐地痛着。
他阻止自己再想下去,吞下了嘴里甜美的蛋白饼,啜了口宁神的花草茶,修长的手指点滑,卷动笔电的页面,看见了唐尔谦在下方附上的照片与的留言。
一连几张照片,拍的都是乐兮吃桃子的可爱模样,其中一张,是她捧着被捏得软软的,在桃子屁股开了个吸口,最後被吸乾了甜美果泥剩下的完整桃子皮,献宝似对着镜头甜笑,照片加上的特殊文字,应该是她让她尔谦爸爸所写的:爹地,这颗桃子是我自己捏软的,爸爸没有帮我,很厉害吧!
唐牧远看着女儿给自己的留言,原本带着苦涩的笑颜,瞬间变得怜爱,再看下一张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因为她家尔谦爸爸拍了另一张照片出卖了她,成堆被捏得乱七八糟的破皮桃子,底下的留言是:女儿的失败杰作,当爸爸的只能照单全收,如果是唐云起那小子,老子我打他屁股。
「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我儿子是能让你随意打他屁股的吗?」唐牧远笑着对着那一段文字喃语,想如果是小云起拿到那些桃子,最後结果肯定是更惨。
然後,就是两个父亲,以及一个姊姊,苦闷却也甜蜜地为他收拾善後。
很多事情不想还好,一想起来,就如水倾覆,这瞬间,汹涌如潮的思念,让唐牧远恨不能在这一刻见到他们,恨自己为了婚期以及之後的蜜月腾下时间,忙得没办法现在就动身飞到北京去见他心里想念的亲人们。
再过几天,唐牧远告诉自己,再忍耐几天,他就能结束手边现阶段要处理的工作,到北京去与他们会合。
不过,习惯了他不在身边的人,似乎不止是小云起而已,这几天,就连他家情人的联络也少了。
每天在例行的视讯通话上,他们所谈的事情不是孩子就是公事,再不然就是聊那一位孟扶风先生又有什麽令人惊艳的设计概念。
唐牧远将对话视窗往下拉,看见了唐尔谦的最後一段留言:哥,对於我为你挑的布置颜色,你还喜欢吗?使用的都是你喜欢的颜色,全部都是。更多更详细的设计细节的部份,我和扶风他们还在讨论,但我不想跟你透露太多,因为到时候,我想给你一个惊喜,不过你真的可以大大的放心,扶风那家伙真的很厉害,他的设计比我原先料想的还要好,以往我只知道他的名气很大,这次委托了他,才知道真是名不虚传。
冷不防地「砰」的一声,唐牧远几近泄忿似地合上笔电的萤幕,他不知道为什麽止不住满心的烦躁,别开目光,看见了收拾得十分乾净的流理中岛台。
那个地方现在几乎是独属於唐尔谦的领域,去年夏天,唐牧远为了让那人方便做甜点可以控制奶油或巧克力的低温状态,还特地让人更换了中岛的表面石材,顺便加了他现在所使用的这一张高脚吧台。
原本也不过就是一个顺便为之的念头而已,但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开始在唐尔谦进厨房做料理时,拿着公文或笔电坐在这张吧台前,两个人不时地闲聊几句,他从来不管唐尔谦接下来要做什麽吃的喝的,只是不时地张嘴接下那男人喂过来一些可以吃的成品或半成品,或者走到他背後,任由一双修健的男人长臂亲昵地环抱住他,与他就着手里的公事资料或汇报,做个人的见解与讨论。
所以说,习惯,真是一个令人害怕,且要不得的东西。
这段日子,就算唐尔谦与他相隔万里之遥,他在回家之後,还是会习惯把当晚要处理的事情带到厨房这张吧台来,翻找那男人给他留下的食物,尝着那熟悉的味道,好像他们其实并没有分开。
唐牧远不承任内心在乎的情绪,故作淡然地回眸,盯着刚才被他大力合起的笔电上盖,挣扎了一会儿,最後还是忍不住又将它给掀开,看见萤幕亮起,在对话视窗的最下方,跳出了一个最新的留言:哥,晚安。
看着简单的几个字,唐牧远知道唐尔谦从他的「已读」状态,掌握了他刚读过了留言,人应该刚上线不久,他说不上自己此刻究竟是什麽心情,只是明显地感受到少了几分满腹火燎似的焦躁。
久久,他似笑非笑地勾起嘴角,对着那几个字,彷若见到其人般轻哼了声,「唐尔谦,你这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