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日子过了大半年,不经不觉又到了中七那年的校内歌唱比赛。我报名参加,跟封瑜坦白说:「你应该知道我还是喜欢你吧?可是,我们快要升大学,而且我跟你想进的大学虽然一样,却是要进不同的学系:我想去当老师,要进教育系,而你则想读socialscience。以後上了大学,我们就不会再入交集。所以,我将这次当成最後机会: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那天就来看我比赛,之後再给我回答。」
他没有说好,也没有拒绝。我面皮很厚,可即使铜墙铁壁如我,也会因多次受伤而变得失去信心。我也有我的底线,这次是我最後一次向他示好,事不成就算了,潇洒地将这个人抛诸脑後,进大学後重新做人。
我没有搞怪,就穿着整齐的校服裙,带一把木结他,坐在台上的一把木椅,在唱歌前透过米高峰,说得很轻巧:「这首歌是唱给我喜欢的男人听,就是那个木口木面、但长得很可口的HeadPrefect。不过,这次是我最後一次唱歌给你听,所以你要好好听着。」
台下的学生老早就起哄,我可看不见这几百人之中,有没有我最想念的那个他。实在没有歌艺可言,我还是唱了一首没什麽难度的歌,拨了拨结他,凑到米高峰前唱起:「对面的男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其实我,很可爱……」
没错,其实这就是任贤齐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只是我把曲中的「女孩」都改成「男孩」。台下的学生纷纷大笑,却挺合作的替我打起拍子来,唱到副歌我就来劲了,一脚跨上木椅,猛烈摇晃着身躯,大声唱:「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原来这个男孩确不简单……我想了又想,猜了又猜,男孩你的心事还真奇怪——真奇怪——」
唱罢,我重新站好,捧着木结他,朝台下鞠躬了一下,再说:「我喜欢你啊。」最後还抛出一个飞吻才走,由於我的姿态着实滑稽,台下的人早已笑疯,我没什麽羞耻心地退场,缓缓吐一口气,心想:这段持续三年的暗恋,终於可以告终。背着结他,提着包包踏出校门,却见到封瑜也背着书包,挨着校门外靠近马路的栏杆,正默默盯着我。
那时天气冷了,他戴着净黑色的颈巾,衬得那皮肤比女子更白晢,却冒着一阵可疑的淡粉,秀气得让我不禁咽了一下。
我大胆走过去,拉了拉他的颈巾,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经过几分钟沉默,他抓过被我拉着的颈巾尾巴,又往颈部缠了一圈,直把他半张脸遮着,只露出轻皱的眉跟溢满苦恼的双眼,声音隔着几层毛线,闷闷地传出:「你这人,怎麽那麽肉麻的歌都唱得出来,还……还说那种话。」
「什麽那种话、这种话?」封瑜这男人就是不大方,一害羞就结巴、就不敢盯着他人的眼睛看,偏生他就像含羞草那样敏感,随便轻碰也引来很大反应,惹得我很想欺负他、作弄他,在他面前我简直比流氓更流氓了,就伸手以指揩上他的脸,说:「你不好好说清楚,我又怎知道你想问什麽?再说,我不是没公开你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