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种文化叫「当兵」——不是充军的那种「当兵」,是指「观音兵」,男人甘愿被爱慕的女人当成观音兵,任劳任怨,无名无份。收兵的都是大美人,或者很善於跟男人相处的可爱女子,被称为「女神」;相反,条件优秀、长得俊的男生,就叫做「男神」。
我这人顶没用,自小就在一个女神的石榴裙下当兵,後来就在一个男神的西装裤下当兵,当了十多年兵才肯退役,这还是最近发生的事。
据Meow跟其他朋友说,我好像也有当女神的本钱,论样貌、品格、身材,我自知不算差。读中学那段日子,我曾看过不少张爱玲的小说,她们说,我就像《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白玫瑰,不作声的时候也是个恬静的美人。
但重点就是「不作声、不要动、不要笑」,淡淡的木着一张脸。我也不知道为什麽自己就生成这副模样:像我那斯文面瘫的父亲,偏偏性情却十足的似我妈,对着熟人就开笼雀似的,对着初见面的人方有几分羞耻心,安份下来。不过一次生、两次熟,见过几次我就得寸进尺,故态复萌。
那时,Meow——也就是洛淼淼——仍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就老说我这张面皮太富欺诈性,常说:「你也真可惜的,要是性格像你爸那倒好,也是个冷美人,可你老是搞怪、翘课,功课就乱做,上次老师叫大家作一篇记叙文,写一次学校旅行,你却写成一个大逃杀般的故事,血腥又暴力,气得老胡快爆血管。好歹你也是考头几名的人才,操行就竟然年年拿C!」
我笑着甩甩一头短发,说:「我就爱自由,想干嘛就干嘛。」由小时候开始我就贪方便的留短头发,发脚只刚好碰到脚背。每当有人问我理这种短发是干嘛,我就认真兮兮地说:「前几年进过女童院,那里的女生都要理这种短发,都习惯了。」
当然,我也没有离谱到要入女童院。只是由於我的学业成绩跟操行成反比,到了中四还是每个月见一次家长、每半个月见一次社工,这是跑不掉。
封瑜跟我同级但不同班,我们第一次对话,就是中四那年的一次小息时候,我在抄Meow的功课,碰巧被当时身为领袖生长的他抓到。说起来还是我太蠢,哪个位子不挑,就挑最靠近面向走廊的窗子的那个位子,在走廊巡视的封瑜见了,就进来迳自站在我桌子前面。我没察觉到他是谁,还是继续起势的抄,淼淼见势色不对,推了推我的手臂,我挣开,说:「别闹,还有三题未抄完。」
然後一只白晢修长的手快、狠、准地擒着我的手腕,却没有弄痛我,只是制止我抄功课的动作,我抬头就对上一副明明俊美年轻、却因过於认真而显得老成的眉眼。那是一种极为矛盾的感觉,这个少年有一双风流的眼睛,同时注入了有如修士的严肃,长大了一定很适合当训导主任。他压低声音,说:「还抄?Headprefect站在你面前还敢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