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珊,我签的不是艺人约,而是创作约。」
「嗯哼?」
差别在哪?方哲宇所属的公司〈真实音乐〉可是以出产创作歌手闻名的哦,他家艺人哪个不会创作?他可别想欺骗我这名专跑娱乐线的记者,给我三秒,我绝对可以举出一大堆例子。
「我不会在大家面前唱歌、不会出现在大众面前,」方哲宇说,一步步走向我,「……意思就是,无论我私底下做了什麽事都不会有人在乎,你明白吗?」
不明白。
我动也不动,故作镇定的视线直盯着他长得让人羡慕忌妒恨的睫毛,心想他什麽时候变成这副模样?为什麽这麽……我不知道,以前的方哲宇才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而是、而是更加……
可恶,男生好热。
不是,我的意思是……反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当方哲宇缓缓走到我的身前,我完全能够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的热气,少了冷气调节的阳台更像是一个大蒸笼,而方哲宇就是那颗鲜肉包子,热气腾腾地朝着我袭来──
「于珊。」
他、他想干麽?
我……
「你忘记穿拖鞋出来,地板很脏。」他低声在我耳边诉说。
﹡﹡﹡
之所以会和方哲宇同居是有原因的,正如他所说,我们既没有交往,也没有任何不清不白的关系,若是非得在资料关系栏上填入名称,我们就只是朋友、就只是室友、就只是误打误撞认识的大学同学。
「拍到照片了?拍到照片了?拍到照片了!」我兴奋地朝着手机大声确认,阿仁和小东则在另外一端痛哭流涕,「白痴,这是好事,哭什麽啊?赶快回台湾,珊珊姊请你们吃饭!」
天哪,这两名小蠢蛋总算没丢我的脸!
经过两天的跟踪拍摄,阿仁和小东总算在代官山街头拍到周佑民、芝芝的交往铁证,更夸张的是,不晓得是不是新手运、还是该说傻人有傻福,他们竟然拍到了两人亲昵搂抱进入高级旅馆的照片。
「王哥,王哥,王哥,」我脚步轻盈地踩着JimmyChoo高跟鞋晃到部长的办公桌前,甩了甩昨天才洗过的飘逸长发,「你听说了吧?」
他停下书写,不冷不热地轻扫我一眼。
「嗯。」
咦?
怎麽是这种反应?
「那我要不要赶快叫阿仁把照片回传,现在马上发布──」
「不用了。」
什麽意思?
我登时愣怔,「可、可这是大消息,你不是也这样认为……」
王哥放下手中的钢笔,旋过他牛皮制的办公大椅,转了大约四十度角的时候停住,窗外的光线正巧在他脸上打出颇具深意的阴影,我猜王哥一定做过了千百回,不然不可能这麽刚好。
「上头说不可以放。」
怎麽会?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完全不敢相信,这则消息可是独家新闻,播出去的话绝对是收视率冠军,上头怎麽可能放过这个机会,除非……
思绪一转,我的脑海中浮现某张笑得阳光灿烂的脸孔。
王哥也许看出了我的想法,他先是沉重地点了点头,接着爱莫能助地摇了摇头,好像真的没有办法似的,天晓得他根本没有试着争取!这样下去不行,我不能够让阿仁、小东的努力白白浪费……
思及此,我猛地跺脚,转身离开办公室。
他不争,我争!
十五分钟後,我已经来到国内最大的电影制作公司〈树人〉位於十七楼的经纪部办公室,此时此刻,宋大翔的助理正在为我倒咖啡,不愧是〈树人〉,就连招待客人的咖啡都是好货──
只可惜宋大翔不是好人。
「于小姐,大翔哥的会议预计於下午两点结束,麻烦您稍坐片刻。」
宋大翔是〈树人〉的资深经纪,我一直觉得这个头衔很不好听,不知为何,听在我耳里就像是专门监管犯人的邪恶贪官,可明明其他公司也有这职位,我却不这麽认为,如此一想,大概是宋大翔的问题。
除了听来有点威风的职称以外,宋大翔另一个身分是我的高中学长,没错,就是看尽彼此青涩蠢样的高中学长学妹──虽然我很想这样说,但宋大翔在我的回忆中,一点也不青涩、一点也不蠢,他还是很威风,走路超级有风。
瞧,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公平。
「珊珊,好久不见。」
突来的声音使得我心里一震,故作轻松地端起咖啡就口,透过杯缘上方看见宋大翔不变的灿烂笑容。
「卑鄙小人,好久不见。」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