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中开学的前一天,原本我应该要待在家里继续混吃等死,跟可乐还有痞子用MSN互相干谯可爱的暑假、大学的最後一个暑假就要这样离我们而去时,不知道为什麽,我突然兴起了想到晓依家的念头。
匆匆地下了线,抓了钥匙,冲出门,我骑上摩托车,花了半个多小时骑到她家。
当她妈妈看见我的时候,她还吓了一跳,她的样子已经比半年前好很多了,气色也变得比较好一些。
我们聊了很多晓依高中时的事情,晓依的妈妈也说,暑假这段期间,很多我们高中时的那些同学跑过来陪她聊天。我们知道,晓依跟她妈妈的感情很好,而且晓依的大姐在外地念书,所以先前就只有晓依跟她妈妈两个人一起住而已,她们母女感情真的很深厚。
聊了一段时间,也谈过近况,要离开之前我又替晓依上了香。
她现在住在她家神桌上小小的一个位置,照片跟告别式是同一张。
照片是记录回忆的一种方式,当人离开,再也没有办法见面之後,看着照片反而让人觉得更难过。因为心里很清楚,现在除了照片之外,什麽都没有了。
我不敢说我为晓依到底付出了多少的感情,但我知道那就是我所能给予的全部。
我刚跟晓依在一起的时候,原本跟我感情很好的老哥一直很反对,他认为我不该在准备考大学的关键一年,还把心力放在谈恋爱上面。但是我就算跟老哥吵翻,也不愿意听他的话,暂时跟晓依分手。
後来我们兄弟的感情就再也没办法恢复得跟以前一样好,心里总有那麽一点疙瘩。
不管到什麽时候,我都不会後悔当初会为了晓依而跟老哥吵架。晓依那时也很自责,因为她的关系让我们兄弟的感情变恶劣,我只回了她一句广告台词。
『因为你值得啊。』
然後晓依笑了好久,一直说我笨又说我蠢,最後说她真的好喜欢我。
我也一样很喜欢她。
离开晓依家之後,在回家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大家几乎都异口同声地说橘子是个好女孩,韵柔也讲过,她们学校有很多外系的人想追橘子都追不到,还叫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住机会才可以,因为橘子平常看男生的眼光可挑的咧!
既然我有这个荣幸被一个这麽好的女孩子看上,那我是不是就该用同等的感情回报她?我不是瞎子也没那麽迟钝,我也知道橘子真的已经把心放在我身上,但因为她的个性使然,她总是装得一副没那回事的样子。
但是感情这种事没有办法强求,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要把橘子放在我心里的哪个位置。
要说喜欢或不喜欢,其实我对她也就只是朋友之间的喜欢而已,如果要将她当成交往对象的话,离那样的喜欢还是有一些差距。
而且……如果要我用跟橘子对等的心情去喜欢她的话,是不是就表示我得要先忘了晓依才可以?我觉得,只要我还记得晓依,我就会一直记得我对晓依的感情,这麽一来,我不认为我有办法再去接受另一个人给我的感情。
不管是橘子也好,不管是哑巴也好。
一想到哑巴,我就觉得心情变得更复杂了。
到底是发生了什麽事,才会让他那样一边亲着我一边又对我说喜欢?
我是男的,他也是男的,根本就不该是这样才对啊……
我希望可以一直跟哑巴当朋友,可是现在总觉得,走到这一步以後,好像已经没办法再回到以前那样的关系了。
我也很想装作自己根本就没听到哑巴对我说的那句喜欢,可是我没办法。在躲哑巴的这段时间里,我的脑子里不停地重复着橘子对我说的喜欢,还有哑巴对我说的喜欢。
我到底哪里值得他们喜欢我了?现在的心情真的很烦、很乱。因为在思考着这些事,所以我没有特别注意路况。等到我听见喇叭声还有尖叫声时,我已经骑到路中央,然後有台车直直地往我的方向撞上来。
◇
刚开学的时候,大家都很陌生,不过每个人都很努力想跟旁边的人混熟,好像很害怕自己会变成落单的那个人。在这种陌生的团体里,落单并不是件好事。
班上的人差不多在新生训练的时候就见过一次面了,不过新生训练那一天,顶多就是自己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听台上学会那些人介绍系上的老师跟一些要告诉给新生的话,说完就解散了,根本就没机会多认识一些班上的人,我也顶多跟坐在我两侧的人聊了一下。
那时坐我右边的是一个女孩子,她现在好像已经找到可以聊天的伴,我就开始找另一个;那天坐我左边那个人很安静,不怎麽说话,等我右边的女孩子又找到对象可以抬杠,把我丢在一旁之後,我也只能对着左边那家伙自言自语。
偶尔他会应个几声,不过几乎都是在看他手里的书,害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打扰到他看书?想闭嘴,结果他又说我可以继续讲没关系,他有在听。
那时我就想啊、你要看书就认真看嘛,干嘛硬要分心听我讲话?我是这麽想的啦,可是对着别人自言自语,也胜过自己看讲台还是天花板发呆来得好。虽然我後来才想到,其实我还有趴下去睡觉这个选择。
後来我硬拉着他跟我抬杠,他最後就被我吵到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书。
那个人身边的气氛要怎麽讲……很特别。
那个时候,明明大家就是吵得不像话,至少两个班级,加上学会的人,总共也有一百个以上吧?每个人只要讲一句话就可以让整间教室变得跟菜市场一样吵,可是待在他旁边就会觉得气氛很宁静。
在那样气氛下,我旁边的女孩子讲话的分贝很高,可是他只要轻轻开口,我就能听见他说什麽。我一直觉得他那时候开启了AT力场,所以才能将那些噪音通通隔绝在结界外面。
打钟後,是我们这票大学新生的第一堂大学课程,就先别管班上有转系的学生,明明升上二年级却还跑过来上一年级的课这回事。
老师一进来,手里的东西一放在桌上,就说既然大家都是新朋友,那上的第一节课就不要太单调,他要让我们分组玩小游戏。
不用上课对学生来说真的是超棒的诱惑,虽然我也很好奇大学生都在上什麽课,可是喜欢放轻松绝对是人之常情。老师给了我们十分钟的时间,让自己分好组别,规定是五个人一组,不限定要几个男的还是几个女的。
我环视教室一圈,全班的男女比例大概是男一女四,班上大约四十几个人,男生只占四分之一左右。这算是一类组男生的福利还是恶运的开端?
老师一说完,就开始有人蠢蠢欲动,完全贯彻先抢先赢这句致理名言,拉着旁边的人立刻开始凑组别。我坐的位置不太前面也不太後面,人群都聚集在我附近吵吵闹闹。说真的,跟班上的人都不熟,要叫我找人分组也满困难的,我只好凭印象去找新生训练时坐我旁边的安静家伙。
我看啊看,发现已经有另一个男的在和他搭讪,而且他还点头了!
只是我又发现,那个跟他搭讪的男的我越看越眼熟。
我走过去问他们的组别还缺不缺人,如果真的不缺人的话,那我就只能找其他人凑组,反正也没有什麽多大的差别。
等到我一走过去,我立刻就知道为什麽我觉得那个搭讪男很眼熟了,「靠!可乐!」那家伙根本就是我国中同学!
「操!谢小风哩纳底佳(你怎麽在这里)?」搭讪男--我要纠正一下,这家伙的绰号叫可乐--也很讶异地看着我。
他会叫可乐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国一新生自我介绍的时候,他对全班说因为他很喜欢喝可乐,所以小学开始的绰号就叫可乐;第二个原因是,他在国一下学期结束的最後一堂地理课时,跟老师借了下课前五分钟的时间,以庆祝大家要升上二年级这个理由,拿着他摇了一整个早上的易开罐可乐就往地理老师的头上喷,结果那个冲击力让地理老师头上的假发歪掉。
平常我就觉得地理老师的发型有点怪怪的,没想到居然是假发!可乐好像也不知道地理老师有戴假发,当假发歪掉的时候,他也吓了一大跳,全班在那时都愣了很久,不知道是谁先偷笑之後,全班就一起大笑。最後的下场是可乐被记了一支小过。
而他的本名是叫柯以彰,他还有另一句名言是:我叫柯以彰,可是我不会刻印章。
在这里碰到可乐真他妈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我搭着他的肩膀问他还缺不缺人,他立刻一脸夸张地说:「缺啊!当然缺!除了我们三个之外,我还缺两个。」
他比了个二,就开始搜寻是不是有其他落单的人。
後来这个行动力超强的家伙,就去把一个被女孩子团团包围到无法决定要加进哪一组的人拉过来,而我们的最後一个成员有点像路边捡进来的。可乐拉他进来的理由是:不觉得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好像发抖的吉娃娃吗?
那时我很想揍他说用的那是什麽狗屁理由?
总之啊,我们的组别就是这样子定了,一定下来,四年都过去了。
那麽重新做一次自我介绍。
我叫谢士风,家里有爸妈跟一个哥哥。我和我哥的名字只差一个字,所以家里的人都用名字的最後一个字叫我。我的「小风」这个绰号是以前小学,我哥来参加我学校的运动会跟我一起跑两人三脚的时候不小心泄漏出去的。从此以後,我认识的人都叫我小风,反正这也不是什麽多不雅的外号。对了,我哥大我七岁,他现在是个菜鸟律师。
至於那个可乐,刚刚也讲过他的事蹟,就不必再提出来浪费版面了。虽然我知道,如果他知道我这样把他的介绍混过去的话,他肯定又要大吼大叫说我没义气啦,十几年朋友白交--我哪有跟他认识十几年,国一到现在也不过六年,高中还没同校咧!
至於那个新生训练时坐我左边的那个人,从头到尾都很安静。
不知道他是不爱说话还是怎样,不过我可以确定他不是哑巴,而且他的声音还挺好听的,可惜他很少开口。
我後来知道他的名字叫张家任,老家不住台北,是自己一个人上来念书,这点的话,旁边的痞子和阿豆也一样,痞子台南人,阿豆住高雄。
我们五个里,就我跟可乐是本来就住北部的。
因为张家任实在太安静,我们五个凑了一组之後,至少也要向其他人做一下自我介绍,结果就因为他不讲话,让痞子差点以为我们抓了个瘖哑同胞当组员,那时他才轻描淡写地说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哑巴这绰号还是因为痞子事後一边拍着他的肩膀,一边大笑「靠咧!我还以为你真的哑巴」而开始在班上流传。
然後是痞子,他的本名是叫江志豪,痞子这个绰号从他高中跟他跟到现在。不过他那个当事人在提到他自己的绰号时,还一脸疑惑地问我们,他给人的感觉真的有那麽痞吗?那时我跟可乐只能互看一眼,各自耸肩说谁晓得?
痞子自己也不明白为什麽大家都觉得他很痞,我们跟他不熟这更不可能知道原因。只是和他相处一个月之後,我们只能说他的高中同学替人取绰号真他妈的取得很神,他妈的他真的够痞。不过他的痞事蹟就不多讲了,否则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最後是阿豆,那个被可乐说「看他一个人好可怜所以捡进来」的组员。阿豆话也不多,该说是他找不太到可以插花进来的时机,因为我和可乐还有痞子我们三个实在太吵了!哈哈哈!
而且他的安静应该比较偏向文静,我知道说男生文静怪怪的啦,不过我也不知道还有什麽形容词能用,和哑巴那种沉默相较之下,和阿豆相处我觉得比较轻松。
阿豆是我们帮他想的绰号,他是叫林书安。因为他一开始就是满嘴他家的吉娃娃经--这时候我就说可乐很厉害,居然知道阿豆家里有养吉娃娃,可乐就白了我一眼说他哪可能知道?
而阿豆家的吉娃娃叫荳荳,跟窗边的小荳荳同名--这不是重点啦,重点是後来我们就叫他阿豆了。
原本痞子说可以叫他阿吉还是小荳荳也可以,不过小荳荳这是女生用的吧?当场被否决。
大家就在阿吉跟阿豆之间犹豫,於是哑巴突然开口,「叫阿吉的话,说再见要怎麽讲?」
「就阿吉、掰……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接着大家就开始狂笑,阿豆说他打死也不要叫阿吉!
不知道为什麽会突然想起大一的事。
我还记得那时候哑巴常常会突然就对着某一个地方发呆,问他在想什麽也不说。
真要说的话,他在跟我们真的熟到不能再熟之前,在班上的存在感很薄弱。大概是在第一次期中考之後,他的存在感才突然上升吧?因为我发现,他的上课笔记做得夭寿整齐!
而我跟哑巴真的熟稔起来,好像也是在一年上期中考前一周,我闲闲没事找他陪我K书的关系。痞子就别说了,想跟他一起去图书馆看书的女孩子一大堆,连外系的也有,如果要找他一起去的话,搞不好排队排到学期末都还轮不到我;跟可乐一起看书,等於是希望自己大一第一学期就被当;至於阿豆啊……不是我要排挤他,而是我觉得我们两个一起看书也没啥实质效用,所以笔记很整齐的哑巴自然就成了我的第一选择啦!
我後来还被他当场戳破,说我的目标其实只有他的笔记吧?
嗯、非常一针见血。
我都忘了说,不要看哑巴一副牲畜无害的样子,他一开口讲话比谁都毒。
我们五个也常常一起在整个大台北到处乱晃,我跟可乐两个还得负责带他们三个,美其名是熟悉台北的环境,其实就是带着他们到处乱玩,几乎是假日就会往外跑。而可乐因为他妹妹和我们不同校,加上痞子的交友广泛关系,我们三不五时就会跟别校的女孩子一起联谊出去玩。
不过我都是去凑数的啦,那时我早就有女朋友了。
而哑巴嘛,他通常是第一个找我尿遁的,看得出来他似乎不太会应付女孩子,好像也对女孩子兴趣缺缺的样子。所以我们的友谊应该算是建立在尿遁上的革命情感吧?
开溜出去之後,我们大多是在附近的公园乱晃,算准他们快结束才会回去。
到底是什麽事情变成了哑巴会喜欢我的契机?真的想破头也想不通。
……等一下,我记得我好像出了车祸?不会我连自己都快挂了,都还在烦恼为什麽哑巴会喜欢我这件事情?不对啊!刚刚在眼前跑的那其实是跑马灯吧?
靠!
◇
我睁开眼睛,眼前一片白茫茫的,一时间无法搞清楚自己身处在什麽地方。
如果我以後有机会跟痞子还是可乐他们说,我躺在医院醒来的第一瞬间,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挫赛然後上了天堂的话,不知道他们会有什麽反应?会巴我的脑袋说我在作梦,还是搥我一拳说我根本就不可能上天堂?
反正这也要问了才知道,不过八成不出这些回应。
而且我一醒来後,也没有怀疑自己是不是挂点了,因为全身上下痛得就像有人把我的骨头全拆开又重新拼装在一起一样,痛得我想骂干。
今天是我住院的第三天,也是开学的第三天。
因为那场车祸,我的右脚骨折了,我现在只能整天躺在床上当废人,看着我的右脚被打上石膏後悬吊在半空中,接着全身上下还是只有一个字能形容,痛!
我才醒来没多久,痞子就推开病房的门走进来,他的手里还提着小七的塑胶袋,一袋沉甸甸的,有便当的形状,我看到一瓶茶里王在里面滚来滚去。
「今天不喝咖啡啊?」我对着痞子开口,声音很沙哑。
「吃便当配什麽咖啡,很怪欸!」他说完,就把塑胶袋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上,看水壶已经见底,就说要帮我装水离开了。
住院那段期间有很多事情能讲,我也不知道该先从哪件事开始讲起。
我看先讲痞子他们好了。
痞子他们知道我出车祸後,天天往医院跑,活像把我这里当成同乐会的聚会地点一样。
可乐每次过来,就会问我没事干嘛想不开?不想去当兵也不是用这样的方法!接着痞子就会接可乐的腔,说我挑在开学前车祸真的亏很大!
「反正教授开学第一周也不会点名的,你亏死了。」
「靠北!你当我想出车祸啊!」这是我听了痞子那句没良心的话之後的第一个反应。
不过他们没良心归没良心,义气还是很足够。
我家是双薪家庭,平常时间爸妈都得上班,也没办法整天都待在医院照顾我,而且好死不死我伤的是脚,很多事情如果没人帮忙的话,根本就没办法做。
水喝完了没办法自己走去茶水间倒,这还是小事,这两天我也跟对面床那个病人的家人变成好朋友了,只要他来探对面那床的病,就会顺便帮我把水添满;而且那男的一天照三餐过来,闲得要命,一过来也会分我些零食、水果的。
麻烦的,就是上厕所……这事不提也罢,妈的,一个大男人,居然得要找别人帮我把屎把尿的……一讲到我就想哭……干!我才说不提的怎麽又全讲出来了?算了,我自婊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接着就是学校的事,学校那边也请假了。
其实才刚开学这才是要庆幸的事情,至少开学的前两周就上课的老师不多,顶多就是我期中考得拚一点而已,但要借到笔记也不是什麽困难的事,根本就不成啥问题。
再来是受伤的地方。
因为摔车的时候,摩托车整台压在我的右脚上,我的右脚脚踝严重骨折,现在是用石膏固定着,要不要去「乔」骨头的位置,医生说还要再做观察。
我昨天看过我右脚拍出来的那张X光片,虽然医生解释个老半天,但我半个字也听不懂。
就只有老妈一直在旁边问多久才会好,受伤好了之後会不会有什麽後遣症,只差没有一哭二闹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说我还年轻又喜欢运动,如果有什麽後遣症的话,我这才二十岁出头的人生不就没希望了--我说老妈,我看那X光片,我觉得我骨头都还待在该在的位置,你干嘛要讲得我的脚好像已经直接断三截一样夸张?
但老人家的爱子心切我也不便多说什麽,只能丢给医生一个苦笑。
面对这样焦急的家属,医生八成也很习惯了,相当熟练地安慰我妈,叫她不用太紧张,正是因为我还年轻,平常又有运动的关系,好好休养的话,很快就能恢复得和以前一样,能够又跑又跳的了。
今天早上医生巡房的时候说过,他初步判断我的脚应该还不到需要动手术的地步,只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当然,脚得打上厚厚的石膏。
目前还在观察期,加上我身上也有其他的擦伤加挫伤什麽的,因此还得在医院待上一段时间才行。我的右手手肘那里还包了好大一块的纱布,是摔车时直接跟柏油路亲密接触造成的。
好在我那时的车速很慢,不然见骨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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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对,写这文的时候,MSN还活着,瞧这篇多久了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