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蔚海,名字来自於蔚蓝海洋的意思。身家清白,无不良嗜好──如果同性恋不算不良嗜好的话。
我有过一个男朋友。
我和他生日只差一天,从出生开始就是同一排保温箱的邻居,而且两家子就住在对门,是小时候的玩伴,还是从小学到大学的同校同学。
小时候我知道他喜欢巧克力後,每次爸妈买给我的巧克力,我都忍住没吃转手就送给他。他知道我讨厌吃腌萝卜,每次学校订的便当里有腌萝卜,不用我说他就一筷子先夹走。
我们每天见面,经常谈笑,偶而争执,很少分开。感情好到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他分离,他应该也是这麽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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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时班上女同学看着我们总是形影不离,调侃地问:「你们感情这麽好,要是以後你们交女朋友了怎麽办?不会有女生可以接受男朋友和朋友感情那麽好。」
听到这个问题的我愣住了,有种说不上来的失落涌上心头,在我还无法分辨那是一种什麽样的情绪时,他就用无所谓的语气说:「那我就不交女朋友啦!」
一票侧耳偷听的女同学脸色瞬间都垮了,而我的惊讶并不少於那些总是默默写信给他的女生。
放学後我装作若无其事地问他:「你真的不打算交女朋友啊?」
前一秒还拎着书包单手插口袋自以为帅气的他立刻装出了无限扼腕的表情,:「对啊,都是你害的,我这辈子都没女朋友了,你要负责。」说着还伸手要过来捏我的脸以示报复。
我闪着他的手,躲得左支右绌,狼狈间无奈地反问:「我怎麽负责?我又不可能当你的女朋友!」
「那你就当我的男朋友。」他停手,夕阳余晖照着他的侧脸彷佛发亮,但更亮的是他的眼睛,一瞬也不瞬地看着我,两颊酒窝处被满满的笑意挤得浅浅地陷了下去:「我们交往吧!」
我从来没拒绝过他,也没想过要拒绝他,自然而然地就像他第一次邀我去他家玩积木那样,几乎是下意识的就答了声:「好。」
看着他抱着我欢呼狂喜的样子,才意识到我被告白了,同时能和他交往的喜悦也令我开心地像要飞起来──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後悔答应他。
我不知道自己生来就是同性恋,还是因为遇见了身为同性的他才变成了同性恋。这条路并不是一直很顺遂,或者说不顺遂的时候还占了大多数。
我和他在一起的事没想过要瞒着谁,我们只是沉浸在彼此相爱的喜悦里,没想到那麽早就要面对这个社会的偏见。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怎麽知道的,也许是每天在家门口要分别时他在我的额头落下离别的吻时被看到,也许是我身上的吻痕没有藏好,也许是学校里的同学打的小报告。
总之,即使我死命地抵抗还是被拉着拖着到了他家,我的父母当面数落他的爸妈管教不严。而他,毫不避讳地承认他喜欢我,他的父亲在愤怒之下手上的木棍不断挥动,每一下都打在他的身上。
我急得哭了出来:「别打了,不是他的错!叔叔,别打了,他是你的儿子啊!」
我的父母拉着我:「别人家管教孩子,别过去。谁叫他把你带坏,学那些变态搞什麽同性恋!」
我只能用哭哑的声音喊着:「我也喜欢他,我就只喜欢他!同性恋又怎样?同性恋犯法吗?」
大人们不可能没听到,但是他们装作没听到,或者装作听不懂,一直到最後都没有人回答我。
这场闹剧最终在他的身体不堪负荷,被打晕了过去後才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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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人闹成这样,连邻居也做不成了。
他们家要搬走前的那个晚上,他偷偷来找我。
他劈头就问:「你想考哪间大学?」
我看着行动还有些不灵便的他,担心地说:「你的伤还好吗?」
他露出一贯的无所谓的笑容安慰我:「我常被打,没事的。你先告诉我你想考哪间大学?」
「C大。」我想了想自己全国模拟考成绩大约的落点。
「那好,我也考C大,我想念电影系。」
「电影?」
他的眼神坚定,短短几天内成熟了很多,很有想法地说:「这时代的人思想太老旧封闭又自以为是,我想改变这个世界──为了我们以及和我们同样处境的人。」
我抱住他:「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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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我最讨厌的一年,不是因为考大学的压力,而是因为这一年没有他在身边。
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我们只能瞒着家人偶而用公共电话联络,有时时间对不上连着几个月没有音讯都是有可能的。甚至我到C大参加新生报到前还不知道能不能在学校里见到他,当他在人群中抱住我的时候,我开心到连眼泪都不受控制地喷了出来。
他把我抱得死紧,却不忘取笑:「你什麽时候变得这麽爱哭了?」
「明明你也哭了。」我看见他的眼中也有泪光。
得来不易的相聚让我们更珍惜彼此,大学四年是我们最开心的时期,我们不畏惧异样的眼光,朋友们都知道我和他的关系。我们在校园里牵手、在图书馆里依偎、在大学池畔拥吻、在同一张床上共眠。
那时候我下了课就会从商学院过去看他拍片,学生拍片经费不足,我常得免费客串他的演员,但是演戏这种技术活我不懂,演起来总觉得尴尬又难为情,所以跟他约法三章只演跑龙套的角色。
还记得有次他藉口找不到演员帮疯狂我加戏,等到片子拍完我才知道他是诓我做了主演。
我气着质问他,他却一句话就打发了我。
「我就喜欢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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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这种东西美好的不可思议,但却像雨後的彩虹,不可能长久更无法收藏,脆弱的不可思议。
如同大多数不那麽完美的故事──我们之间有了第三者。
知道的时候,我很痛,心里痛,全身也痛,有如世界末日般的绝望,我无法再直视他的眼睛,无法再贪恋他的怀抱,就连在他面前微笑也必须用尽全身的力气。
我们不得不分开。
我单方面的提出分手,他没有答应,但他无法阻止我离开他。
相爱需要二个人同意,但分手只要一个人下定决心就可以了。
分手後他常去看海,他总跟人说他看到海就会想起我。听到他这麽说,我就会难过得想哭,强忍着泪默默陪他看海。
有时候他会哭着跑进海里,他说这样可以感觉我正抱着他。这时候我特别难受,总是拚了命的把他推上岸。
每次看着他从海里平安出来精疲力竭躺在沙滩上时,我就会无比地感谢上苍。
其实日子过着过着就好了,曾经深刻的痛,时间久了也就淡了。
偶而他还是会来找我,对於他的到访,也许我还是有些隐隐的期待,只是我也不刻意迎接,不表示开心或难过,常常都是他说我听。
他说有人找他拍电影。
他说电影成功了他现在可是小有名气的导演。
他说他想拍我和他的故事。
他说演他的演员是个帅度远远不及他的丑小子,演我的是现在最好看最红的偶像巨星。
他说每个看了电影的人都为我们的故事流泪。
他说他因为这部片拿了奖,那个演我的演员也拿了奖,这是我们一起拿的奖,说完他就把奖座扔进海里。
他说他已经拍完最想拍的电影,以後都不想拍了。
他说他想在海边盖间房子。
他说:「蔚海,我好想你。」
我只能在海风呜咽间无声地回应:「黎晔,我也好想你。」
是的,我和他之间的第三者不是人,是命运。
林蔚海,得年二十二,殁於癌症,骨灰撒於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