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起百年小好合 — 第十四章 Act.01

早上五点,我悄悄起床准备。

我认为能在不惊扰孟长鸣睡眠的情况下出门对我俩都好。好比以往住家里跟朋友约好去夜唱时,得偷偷摸摸来,未免老母早上来查房,还要事先留下纸条交代我和同学吃早餐。

好在我房间主卧有自己的浴室,做什麽都不怕吵到他。

全部弄好已经六点多,我到巷口的买了早餐,本想买美又美,看到传统中式早餐忽然想吃稀饭,真不知哪根筋不对了,夏天的早上吃热腾腾的稀饭……买回家我就後悔了。

当我挥汗和稀饭奋战时,孟长鸣的房门开了,他阴恻侧瞧了我一眼,眼神不外乎是嫌我模样臭酸,我原谅他早起总是脾气大。

我指了指桌上另一份早餐:「给你的。」

「我不吃。」他冷冰冰地说。

有没有必要为了比基尼而气成这样啊?我不是昨晚都拿去洗了,现在还挂在阳台上,没要带去的意思,他发什麽火,神经。

我心口酸得委屈,口气也强硬起来:「我特地买回来给你吃的。」

他连搭理我都不愿。

呐,如果他说个原因,比如天太热我吃不下稀饭,或者我今天就不想吃稀饭都好,我立刻释怀,偏偏他一副正因为是你买的我才不吃,那该多伤人啊?

我拍桌:「让你吃你就吃。」

他冷我:「我想吃什麽自己会买,你带到火车上去吃完吧。」

他现在解释的效果已经不比开始就这麽说,现在我听来不是解释,是划清关系。简单说我买了早餐是为了向他示好,他却不肯走我给的台阶下,偏要把事情闹大,他是有多想和我吵架?

他洗漱过後换好衣服,一声不吭出门了,关上门的背影特别严肃。

不知道是不是稀饭太烫的关系,我胸口闷出一把火,把吊扇开到最大,好不容易吃完稀饭,我脸也花了。

时间紧迫我该出门,但我还是回房去补个妆,出门穿鞋时,正好他买了早餐回来,什麽不买偏是我没买的美又美。

我哼了声,套上凉鞋之际,猛然发现那十根乾乾净净的脚趾甲没有夏日的指甲油点缀,我彻底忘了,我昨晚就该擦的。

我犹豫了仅只半分钟,时尚魂在我心中呐喊,我还是回头去擦指甲油。

没办法,凉鞋是我新买的,指甲油的颜色也是为了搭配凉鞋新买的,虽然不是为了这天,光为了夏天的海边,我不想浪费。

「擦了只会让人更注意你鑫鑫肠的脚趾。」他优雅地吃早餐,就有时间对我冷言冷语。

「孟长鸣,我现在没有空和你吵架,真的。」我忙着擦指甲油,尤其脚的部分特别麻烦,我又手残。

我换了几个角度弯腰,没一个好使,我腰硬。

一双长到不行的腿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大拇趾尖戳到我脚底,害我一阵痒,脚板跟着哆嗦,这一哆嗦,划出了好长一道红来。

我手开始颤抖,气得抖呀。

「孟长鸣──我们有仇吗?有仇嘛!你这麽整我,你知不知道我得在七点前准备好才赶得上公车?」我气得跳脚,忙着找去光水。

「有你这麽嚷嚷的吗?」他冷了我一句,伸手捞来我随手搁在饭桌上的去光水,天知道我为什麽要放得那麽远。

我急得想多吼他几句,又怕他这时跟我闹脾气不给我去光水,乾脆抿嘴瞪他,看他打算怎麽做。如果他不给,我就扑过去跟他拚了,大不了到了民宿再擦,大不了穿靴子去海边。

孟长鸣无动於衷往我腿边一坐,「拿来。」

我一愣,傻傻问:「我有什麽可以给你?」

呐,我如果再机灵一点,说我就一颗心可以给你了,不管他是当幽默还是情话,总归就能和好,可惜我没有,我反应不佳。

「指甲油。」他白眼我。

「你想干嘛?」我异常机警。

他强夺我手中的指甲油,跟强抢民女的官兵一样。

他说:「补几道变成彩虹。」

「哈,瓶盖在我这儿。」我掌握了工具,他想得美。

他目不转睛瞅我,手微微改变角度,眼见瓶口就要朝下倒,我连忙喊:「孟长鸣,你别欺人太甚!」

「谁欺人太甚?」他很讪,我听出他针对别件事。

我叹口气:「真的,就一套比基尼而已,我陪周芳丞逛,觉得好看才买的,这会儿不是还晒在阳台上吗?我没打算带啊。」

他还白眼我:「孙福福,你别净把我的心眼想得那麽小。」

我就直问了:「那你气什麽?」

「我得工作,你却出去爽快,我心里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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