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在孔宜飞去香港许久之後,才渐渐从沉寂中爆发。
那年台北挺冷,我套着夹克,在台北车站的人流中站了一阵。
对面是新光摩天楼,笔挺伫立在黑夜之中,灯火闪烁,ˊ周遭是来自天南地北的游客,正拿着地图兴高采烈地说话,还有穿着制服游荡不归家的学生,我什麽都看,也什麽都没看进去。我叼着菸,藉着酒意拿出大哥大,没打开通讯录,单凭手指的记忆按出一组电话号码,喔,还得加国际码,我很少打长途,开始老按错键,冷风中,反覆几次才成功,结果不意外,仍是关机。
......我给她留了言,叨叨说起近日的琐碎生活,以及荣耀将近的『好事』。
本就没抱希望这支号码会突然接通,之所以冲动打过去,原因大概已与孔宜这个人没有太大关系,只是看着满街擦身而过的陌生人,一股急欲发泄的念头极度强烈,才本能按出这组永无回应的号码,我吃准了不会被它出卖,恨不能将满腔情绪甩进这个冷冰冰的语音信箱里。
这已不是我第一次这麽做,心态已接近熟能生巧。不知道这些留言最终会不会被她听见,有时冲动过去之後,我会感到後悔,同时还矛盾:既希望她永远发现不了,又希望这支号码一直属於她。
一年过去,孔宜似真正与所有熟人断了联系,包括我这个最熟的朋友,可谁也不肯定那支旧号码是否真被她彻底舍弃,每次打过去,就只是关机。不是停机,也不是换了个叫不出名字的陌生人。
傅重光曾对此疑惑,说:怎麽以前看不出来啊?神神秘秘的,她躲高利贷啊?有一次傅重光玩笑开得过火,冒出一句:她不是死在香港了吧?那是我第一次打傅重光。也不重。就是本能把拳头挥出去了,还他妈没打着,把正好错身的傅重光吓了一大跳。我装作无事发生,彷佛这颗拳头就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傅重光好就好在这一点,有时他直觉特准,对一些不好计较之事,从不认真计较,反正不妨碍他继续把日子过得嘻嘻哈哈,活得有点大智若愚的意思,与他朋友多年,最是轻松。
这一年,荣耀如愿娶了邱雪艳,也不知撒了什麽弥天大谎说服他二位年迈的老父老母。他家境好,一直很好,宴客那天,大手笔在圆山摆酒,一票旧日老同学,拜这场荒唐婚礼所赐,再度齐聚一堂,近乎全勤的出席了,当时小班长玩笑说,「这次同学会的等级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位吃吧,放胆地吃!以後不见得有这种机会罗!」
小班长的意思很简单:看看,哪个班能把同学会办在圆山啊!还不抓紧机会!一桌子人欢呼附和,起初的尴尬客套消失,气氛和谐,我朝远处主桌上的新人瞥了一眼,心里觉得有些可笑。。
以往同学会的参与度不高不低,总有人以这个那个理由婉拒出席,而这一次,就像小班长说的那样,盛况空前,十分难得。其中不乏消失许久的面孔,要多看几眼,才能想起叫什麽名字。这种开心场合,按理就要闹一闹,傅重光他们争破头要灌醉荣耀,漂亮的恭贺词是一套套不要钱地往外搬,说一句,新郎得喝一杯。那晚,套上婚纱的邱雪艳,也就是金丽莎,更胜以往的美丽,她的长相比较艳丽,与平日不一样的是,那晚的她满脸幸福温柔,惹得一票男同学看直了眼,女同学更是无比羡慕。真是一对神仙眷侣啊──他们赞叹。可事实上,只有我们少数几个知情人明白,邱雪艳直到婚礼一个月之前,还是『金老虎』的酒国名花,发喜帖之前,荣耀慎重地请我们出来喝酒,态度郑重,我认识他十多年,从少年到成人,就没见过他有对人弯腰的时候(除了他那对老父母)。
......我感觉很复杂。荣耀『拜托』我们,若还把他当兄弟,就乾了这杯酒,从今以後邱雪艳只是邱雪艳,是他老婆,不是金丽莎,希望谁都不要再提起以前的事,包括那个花名,更希望我们这帮兄弟可以祝福他们……
荣耀算半个老来子,老父老母都是正经人,几年前,老母在例行健检中,被查出有心脏病
荣公子谈个恋爱也要与众不同,惊天动地。我们这方没出息的小圈子一致公认:他真神经病了。只是碍於许多说不出口的,简言之为『男人的交情』,我们当然不可能跑去他老父老母面前拆穿他,於是你看我我看你,到後面,忘了是那个王八蛋率先投降,抢先举起酒杯,而我们心中即使一顿臭骂,右手却也不忘一一跟进……
那一刻,即便我不愿承认也得要承认:我们这帮嘴上口口声声称是好兄弟的人,可能──也许并没有真的好到那个份上。
我们太容易对现实低头了。为了不打坏交情,为了维持关系,为了种种冠冕堂皇的原因,说尽违心话,简直毫无骨气,没有尊严。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口蜜腹剑之人,但那一刻实在鄙视自己,因为我也正是那些举起酒杯的『好友』之一。
瞄了眼隔壁笑得比我更假的傅重光,他老爸长期在外包个二奶,导致他极端厌恶不正经出身的女人,可即使直率如傅重光,也阳奉阴违地向荣耀说了句百年好合,恭喜恭喜,我顿感不少安慰,心想:若我真有罪──那最起码,也是集体犯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