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开下页之前,你得先承认,我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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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沉着正好。紫墨弥漫苍穹,熠熠繁星於都市的灯火通明下,黯然失色。尽管当初绽放得如此美丽,如今,依旧得凋零。而月娘悄然间隐至天幕後头,不知是自顾自地舞起了剑、亦或正以手绢掩上自己的容颜。
位於城市中的小公寓顶楼,正上演着场闹剧。
我正是这出戏的主角,请叫我,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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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男孩,他学会了思考。而他将这份能力,化为利刃。
从前,有个男孩,他学会了犯罪。而他将这鼓戾气,化为疯狂。
一切是那麽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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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你并没有权利活着。」
我举着枪枝,抵於眼前这男孩的眉心。
Genius,我的名字。我有着掌控局势的能力,谁能活着、亦或赋予谁死亡,皆由我决定。同为”G”开头,我却喜欢别人称我「天才」胜过「上帝」。
男孩的畏惧,成了笑话。
扣下板机,抑制器完美地降低声响,恍若飞机摇扶直上,一点儿也引不起他人的目光。
「罪人。」
口中吐出冰冷两字。
眯起眸子,我认为我正行使所谓的正义。毕竟这男孩三天前虐杀了只兔子,而经调查发现,他不只只残害的这只小兔子,甚至还有许多生命亡於他手下──全凭着个藉口。
看牠们颤抖的身躯於手下,岂不是很畅快的事?
「哎、所以说,人类的头盖骨很硬哪。」
须臾,熟悉的声音入耳,我方回眸,入眼的便是我的搭档,我喜欢称他为"MyLove”.
──我的挚爱。姑且先称它为挚爱先生吧。
「吵死了。快处理掉。」
掀开大衣,随意拿了把刀,抛给了挚爱先生。
做为一个犯罪者,最好的搭挡,莫过於清除者了吧。不过,这两个称号都挺难听的。
「分屍麽?还是……你想要留些什麽?」
挚爱先生脸上的那抹笑容,由不得我蹙起眉宇。早该听老哥的话,找个听命行事而不动脑的搭档。
我不喜欢他脸上的那抹笑意,恶心中夹杂着虚伪。
──不喜欢。但却也、不讨厌。
「都清掉。我不要看到任何的残渣。」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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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挚爱先生搭挡了那麽久,说没有生出夥伴以外的感情,是骗人的。
我百般聊赖地坐於绦色沙发上,随手拿起遥控器,试图以电视消遣。
距离下个任务,剩余六小时。
「现在为您播报最新新闻,一名男孩在三天前失去消息,家人迫切万分,警方正怀疑是否为人口贩卖集团……」
瞧此,我微微一愣,随後将电视电源切掉。对於媒体譁然报导,一点儿兴趣也未有。但与我同居的挚爱先生倒是勾起唇角,俨然对自己的杰作相当赞许。
「喏,关什麽啊?」
挚爱先生扯起嗓子,我却一脸意兴阑珊。
我卧於沙发上,不再搭理他。
可挚爱先生却凑了过来,伸手轻滑过上我的发丝、我的眼角、我的颧骨……最後停於唇角。
我轻偏过头,并不理会挚爱先生的动作──非我讨厌,而是他厚实的手掌、轻柔的抚弄……
会令我发狂。
「走开。」
我翻过身子,吐出冰冷两字,却未发觉,自己耳根子早已红透。一定是天气冷了。
霎时,一件外套映入眼帘,裹住我的身子。我微微一愣,方抬眸,便对视上了挚爱先生的眼眸。
随後,只听见他轻语。
「我好久没有抱你了。」
挚爱先生伸手,揉了揉我的发後,便消失在我的视线内。
独留满脸通红的我。
要是挚爱先生看到,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笑我像颗红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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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清这份情感,只因这不过是会连累工作的东西罢了。
我与他,比任何人都适合这简单的身分。
搭档。
一旦拆夥,我们便只是在对方生命中,一个令彼此蓦然回首的路人。
於下个任务,剩余三小时。
我从沙发上坐起身子,以食指轻揉太阳穴後,慵懒地打了个呵欠。难得地,我失眠了。
我走置一房门前,木门上头正挂个写着「挚爱」的木牌。敲门,我开口唤道。
「挚爱先生?」
瞧迟迟未得到答覆,我又唤了声。
「挚爱先生──?」
……门後依旧静如夜晚的湖泊,一粒石子的掉落,也无法激起圈圈涟漪。
我索性转开门把,步入挚爱先生的房儿寻人。房儿的格局甚些熟悉。月光攀着窗棂洒落一地,未关上的窗子带进微风,每每轻拂,窗幔便随之起舞,婀娜多姿。
随之入眼的,是一具失首的男性人像,跪坐洁白的床上。湿透的衬衫附着於人儿的肌肤上,直直敞开,若隐若现的绦色缝线接起了人像胸部与腰部,缝线刻意於胸口处打上几个大叉,而他手里捧着一褐色物──那玩意,一震一震,恍若在跳动似。而腹部拉出了条肠子,环於人儿手腕上,甚至恶趣味地打了个蝴蝶结。
眉宇轻蹙,那肠子下头湿黏地使我不适。
颈上带着墨色项圈……若仔细一瞧,颈部与头部的切面,堪称完美。在月光的衬照下,显得非人似的。
我咽下口水,暗自位挚爱先生的特殊癖好感到发笑。没想到会有一个大男人喜欢奇怪的石膏模型,真该找一天好好地调侃他一番。我四处张望,寻找着人像头部。
「咚。」
……在我脚边。
我蹲下身子,仔细端详着那头。我一直认为,那不过单是石膏人像及塑胶模型。但当我触到那毛发、那黏人的褐色微带腥味,才赫然发觉。
是真人类。
眼睑上带着白卵,满布於眼窝处,由不得使我一颤。条条白虫好似瞧到光芒似的,频频想从口中探出。密布的蠕动,白花花中渗着褐红,我抬脚,朝只落於地面的虫子踩了下去──。
「啪叽。」
於静悄的房儿内,显得格外刺耳。我摀住口,忍下作呕的冲动。
不安逐渐攀上背脊,惹我寒颤。眼前的屍体非挚爱先生,而是三天前的那男孩的屍体。
为什麽……。
为什麽他会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早该在三天前就被埋葬在千屈菜下了麽……。
我止不住颤抖,只能紧紧握拳,任着指甲扣进肉中,丝毫不觉得痛。
我止不住尖叫,只能大力抿唇,任着牙齿咬破红唇,也感觉不到疼。
我吸一口气,随後站起身子。
再过两小时又时三分钟,可是有任务的。
我退出挚爱先生的房间,打算回到客厅,以电视打发剩余的两小时余。毕竟现在只要闭上眼,浮上心头的,便是那只头颅。
我相当厌恶,喉咙传来的恶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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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若你看到这篇文,就请不吝啬地提醒哥哥我一下要更新吧......。(金鱼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