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狂人Mad Man — 第一節。

在翻开下页之前,你得先承认,我是个天才。

夜未央,沉着正好。紫墨弥漫苍穹,熠熠繁星於都市的灯火通明下,黯然失色。尽管当初绽放得如此美丽,如今,依旧得凋零。而月娘悄然间隐至天幕後头,不知是自顾自地舞起了剑、亦或正以手绢掩上自己的容颜。

位於城市中的小公寓顶楼,正上演着场闹剧。

我正是这出戏的主角,请叫我,天才。

从前,有个男孩,他学会了思考。而他将这份能力,化为利刃。

从前,有个男孩,他学会了犯罪。而他将这鼓戾气,化为疯狂。

一切是那麽开始的。

「对不起,你并没有权利活着。」

我举着枪枝,抵於眼前这男孩的眉心。

Genius,我的名字。我有着掌控局势的能力,谁能活着、亦或赋予谁死亡,皆由我决定。同为”G”开头,我却喜欢别人称我「天才」胜过「上帝」。

男孩的畏惧,成了笑话。

扣下板机,抑制器完美地降低声响,恍若飞机摇扶直上,一点儿也引不起他人的目光。

「罪人。」

口中吐出冰冷两字。

眯起眸子,我认为我正行使所谓的正义。毕竟这男孩三天前虐杀了只兔子,而经调查发现,他不只只残害的这只小兔子,甚至还有许多生命亡於他手下──全凭着个藉口。

看牠们颤抖的身躯於手下,岂不是很畅快的事?

「哎、所以说,人类的头盖骨很硬哪。」

须臾,熟悉的声音入耳,我方回眸,入眼的便是我的搭档,我喜欢称他为"MyLove”.

──我的挚爱。姑且先称它为挚爱先生吧。

「吵死了。快处理掉。」

掀开大衣,随意拿了把刀,抛给了挚爱先生。

做为一个犯罪者,最好的搭挡,莫过於清除者了吧。不过,这两个称号都挺难听的。

「分屍麽?还是……你想要留些什麽?」

挚爱先生脸上的那抹笑容,由不得我蹙起眉宇。早该听老哥的话,找个听命行事而不动脑的搭档。

我不喜欢他脸上的那抹笑意,恶心中夹杂着虚伪。

──不喜欢。但却也、不讨厌。

「都清掉。我不要看到任何的残渣。」

「好、好。」

跟挚爱先生搭挡了那麽久,说没有生出夥伴以外的感情,是骗人的。

我百般聊赖地坐於绦色沙发上,随手拿起遥控器,试图以电视消遣。

距离下个任务,剩余六小时。

「现在为您播报最新新闻,一名男孩在三天前失去消息,家人迫切万分,警方正怀疑是否为人口贩卖集团……」

瞧此,我微微一愣,随後将电视电源切掉。对於媒体譁然报导,一点儿兴趣也未有。但与我同居的挚爱先生倒是勾起唇角,俨然对自己的杰作相当赞许。

「喏,关什麽啊?」

挚爱先生扯起嗓子,我却一脸意兴阑珊。

我卧於沙发上,不再搭理他。

可挚爱先生却凑了过来,伸手轻滑过上我的发丝、我的眼角、我的颧骨……最後停於唇角。

我轻偏过头,并不理会挚爱先生的动作──非我讨厌,而是他厚实的手掌、轻柔的抚弄……

会令我发狂。

「走开。」

我翻过身子,吐出冰冷两字,却未发觉,自己耳根子早已红透。一定是天气冷了。

霎时,一件外套映入眼帘,裹住我的身子。我微微一愣,方抬眸,便对视上了挚爱先生的眼眸。

随後,只听见他轻语。

「我好久没有抱你了。」

挚爱先生伸手,揉了揉我的发後,便消失在我的视线内。

独留满脸通红的我。

要是挚爱先生看到,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笑我像颗红苹果。

不认清这份情感,只因这不过是会连累工作的东西罢了。

我与他,比任何人都适合这简单的身分。

搭档。

一旦拆夥,我们便只是在对方生命中,一个令彼此蓦然回首的路人。

於下个任务,剩余三小时。

我从沙发上坐起身子,以食指轻揉太阳穴後,慵懒地打了个呵欠。难得地,我失眠了。

我走置一房门前,木门上头正挂个写着「挚爱」的木牌。敲门,我开口唤道。

「挚爱先生?」

瞧迟迟未得到答覆,我又唤了声。

「挚爱先生──?」

……门後依旧静如夜晚的湖泊,一粒石子的掉落,也无法激起圈圈涟漪。

我索性转开门把,步入挚爱先生的房儿寻人。房儿的格局甚些熟悉。月光攀着窗棂洒落一地,未关上的窗子带进微风,每每轻拂,窗幔便随之起舞,婀娜多姿。

随之入眼的,是一具失首的男性人像,跪坐洁白的床上。湿透的衬衫附着於人儿的肌肤上,直直敞开,若隐若现的绦色缝线接起了人像胸部与腰部,缝线刻意於胸口处打上几个大叉,而他手里捧着一褐色物──那玩意,一震一震,恍若在跳动似。而腹部拉出了条肠子,环於人儿手腕上,甚至恶趣味地打了个蝴蝶结。

眉宇轻蹙,那肠子下头湿黏地使我不适。

颈上带着墨色项圈……若仔细一瞧,颈部与头部的切面,堪称完美。在月光的衬照下,显得非人似的。

我咽下口水,暗自位挚爱先生的特殊癖好感到发笑。没想到会有一个大男人喜欢奇怪的石膏模型,真该找一天好好地调侃他一番。我四处张望,寻找着人像头部。

「咚。」

……在我脚边。

我蹲下身子,仔细端详着那头。我一直认为,那不过单是石膏人像及塑胶模型。但当我触到那毛发、那黏人的褐色微带腥味,才赫然发觉。

是真人类。

眼睑上带着白卵,满布於眼窝处,由不得使我一颤。条条白虫好似瞧到光芒似的,频频想从口中探出。密布的蠕动,白花花中渗着褐红,我抬脚,朝只落於地面的虫子踩了下去──。

「啪叽。」

於静悄的房儿内,显得格外刺耳。我摀住口,忍下作呕的冲动。

不安逐渐攀上背脊,惹我寒颤。眼前的屍体非挚爱先生,而是三天前的那男孩的屍体。

为什麽……。

为什麽他会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早该在三天前就被埋葬在千屈菜下了麽……。

我止不住颤抖,只能紧紧握拳,任着指甲扣进肉中,丝毫不觉得痛。

我止不住尖叫,只能大力抿唇,任着牙齿咬破红唇,也感觉不到疼。

我吸一口气,随後站起身子。

再过两小时又时三分钟,可是有任务的。

我退出挚爱先生的房间,打算回到客厅,以电视打发剩余的两小时余。毕竟现在只要闭上眼,浮上心头的,便是那只头颅。

我相当厌恶,喉咙传来的恶心感。

作者有话要说:

若你看到这篇文,就请不吝啬地提醒哥哥我一下要更新吧......。(金鱼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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