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丟書包的男孩 — 相逢後青春期的詩

《海角七号》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人生只有一次,梦想却可以有许多回。」

是啊,我们的青春只有一次,即使咱的梦想破灭了,还是得鼓起勇气,向命运之神再要一个。

毕竟,人生可以後悔,但是不可以有遗憾。

於是我抱持着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心态来到了综合大楼,也就是歌唱比赛的会场门口。

明伦高中一年一度都会举办的歌唱比赛,已经开锣了。

没错,我的双脚正踏在明伦高中操场旁,那栋综合大楼的第五个阶梯上。

放眼望会场门口去,大众传播社的社员正在负责选手的签到和接待准备,那里挤满了手心流汗的人。

不出我所料,今年报名歌唱大赛的学生,还是跟去年一样多,多到屈指难数的地步。

高手云集,我开始有些却步。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啊!我心中的声音不断地提醒我千万不要干下傻事。

「柿子,你也来报名啦!」阿澎从後方打了招呼,我高一时的老朋友。

「澎澎也有参加喔?」我不意外,因为阿澎唱歌确实很好听。

「我朋友帮我报名的啊哈哈,那你唱什麽?」阿澎用舌头舔了半圈人中。

「我要唱橘子汽水啊!」我字句铿锵有力,像是朝阿扁老家试射飞弹般。

「你惨了你挂了你死了你完了......」他用肚皮撞了我一下,就跟嘻哈客撞人那样:「Youaredead!」

我是个很容易被人家言语影响的人,阿澎这麽一说,我的自信心马上阳萎一半。

「因为副歌一个人绝对唱不起来的啊。」他摇摇头,还搭配叹气的声音:「唉,你自个儿保重吧!」「马的,我副歌可以好不好!」我咆哮,看着阿澎背对着我挥手离去。

我拍拍自己的脸颊,重新振作起来。

橘子汽水的副歌确实是用合声的方式接唱的,但是呢,我相信自己可以一个人一气呵成。

慢慢地,又变回精神抖擞的我,虽然比赛前几天都没有听这首歌,甚至连练唱的准备都没有放在心上。

因为我有的是无可救药的自信,和无人能敌的厚脸皮。

这一个歌唱比赛的故事,就从柿子被呛开始,拉开了序幕。

灯光昏暗,因为後排的日光灯都在歇息。

只有前面几席的观众区有几盏卤素灯在运作,好让演色性佳的灯光能照清选手们的脸部轮廓。

舞台上的选手自然是看不清台下评审们的举手投足,因为面光刺眼。

这样也好,台下的观众多到数不清,眼不见为净,眼睛看不到才比较不会紧张。

因为只要紧张,那就注定和决赛此生无缘了。

我坐在观众席上,等待着大会广播到自己的号码。

这次请到了某艺术大学的音乐科班学生当作我们比赛的评审,一共有两位。

这情景就让我想到之前华视频道有个被呛惨的节目,「快乐歌喉战」。

那节目的评选方式是只要参赛者被评审按三个灯以上,就会强制卡歌并以乾冰洗礼。

明伦高中的歌赛比赛也采取这种方式,不过我们只有两声铃的机会可以唱个差错。

两个铃都响了,选手就只能尴尬地把麦克风交给下一个参赛者,然後独自默默下台。

几个号码过後,感冒的阿澎踱步到舞台中央,不晓得声音沙哑的他,有没有办法将张卫健的《你爱我像谁》唱完。

「你爱我像谁,扮演什麽角色我都会......」阿澎深情的眼眸望向远方,声音沙哑使他唱起来有些过来人的沧桑。

沧桑到......好像有点好听?

「在你身上学会,流眼泪......」阿澎意犹未尽地放下麦克风,完美地唱了个完。

在台下聆听完的我,久久不能自己。

会唱歌的人,就是会用歌声感动听众的人。

我问了自己许多问题,我能做到这点吗?我能感动听众吗?我是会唱歌的人吗?

停止没意义的自我询问,因为那只会让我丧失自信。

阿澎都表现得这麽好了,我也不能被他给看扁,临阵脱逃啊!

但幽暗的洗手台前,仍不断出现因紧张过度而狂洗脸的我。

经过不到一世纪的时间,终於,换我握住了麦克风。

高二同班同学们的加油声温暖了我的心房。

「裁判,快点呛他!」刚开学新交到的朋友,阿辰在那边嘴炮。

我向阿辰比了个无形的中指,然後慢慢闭上眼睛。

周遭的声音被上帝切换成了静音,橘子汽水的前奏响起。

我的瞳孔瞬间放大!

我听不到......这蚊蚋般的前奏宣判我提早下台的命运。

糟糕,真的死定了。

音乐也放太小声了吧?我完全听不见音乐!

完全!完全听不到的那种完全!

该唱国歌吗?还是自行弃权?或者来模仿一段NONO?

来不及了,我不由自主地往下唱了......

「橘子汽水的香味,飘在空气中......」这一句,被按了一个铃。

「你嘴角的奶油看得我好心动......」语毕,没有歌了。

我被按两个铃了!

歌被卡掉了!

评审笑到趴在桌子上了!

不妙,这场面太丢脸,我得找个台阶下啊!

「看!我国宝耶!」我放下麦克风,步履蹒跚地走下台去。

「柿子,你上去搞笑的喔!」

「你怎麽後面越唱越快?开高铁喔?」

「白痴,连副歌还没到就挂了!」

「柿子根本来乱的嘛!」

「他整个就是赶拍......」

「白痴喔!」我笑笑,赶紧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我变成了歌唱大赛里被看作笑话的角色,让人听一听、笑一笑,然後开始淡忘。

球场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运球声,高处不胜寒的唧唧蝉鸣。

手语社的正妹们扭腰摆臀,伴随着和我心情写照相反的嘻哈风格音乐练舞。

叹了一口气,唉。

然後又叹了一口气,看着明伦高中夜晚的天空,独有番凄凉的美感。

我现在独自处在比赛会场的外头,和距离遥远的女孩用手机聊着天。

刚才的我实在是太紧张了吧!竟然剉到连音乐都听不到!

靠感觉在唱果然因为拍子太快,而显得在搞笑乱唱。

毕竟这不再是应付音乐老师的才艺表演,而是座专业的残酷舞台。

被按铃的瞬间有种失落和无助交杂的滋味,再怎麽觉得可惜,我也只能接受众人嘲笑的肯定。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辈子都被当成笑话看待,永永远远没有一天是以帅气的姿势来创造神话的。

「我同学快上场了,我想去帮他加油......」我准备帮最後上场的同学加油。

「那你还没帮我加油,下一场换我们的团了......」电话那头的女孩说道。

「笨蛋,你们一定成功的啊!」我的声音在笑,泪水却不争气地往下掉。

我接着说:「妮妮,连同我的份一起努力下去啊!」

「啊?你怎麽那麽激动啊?......你好像在哭耶!」女孩那里充斥着大鼓和电吉他的声音。

「好女孩,你什麽时候看过我哭了啊?我是硬柿子耶!」我装出大笑的声音。

「废话,我在台南你在台北耶!」她微笑地说,声音很甜。

「加油啦,你个主唱!」我卖力大笑,希望不要把我的负面情绪传染给她。

「谢谢你柿子,你永远都是我的麻吉喔!」嘟嘟声响起,她也准备上台演出了。

和我讲电话的女孩,她叫妮妮,现在正在玩乐团,在团里担任主唱的位置。

说起我和妮妮认识的方式,真有些偶像剧般的意外。

在脸书还没有发明的那个年代,我还在用即时通和朋友聊天。

一天,我朋友给了我一组帐密要我帮他解决一些私人问题,在即时通。

解决事情以後,闲来发愁,天生爱闹别人的我,临时起意给朋友恶作剧一下。

怎麽个恶作剧法呢?

那就是帮我朋友跟他的朋友名单里随便一个女生告白!

随机抽样一个女生的名字,暼眼就看见「张采妮」这三个字。

「我喜欢你ㄏㄏ」我打上这段话,送出。

「我跟你讲过了,我们是不可能的啊」过没多久她就回传。

我吃惊,原来我朋友已经告白过了。

「开玩笑的,其实我是骇客,你朋友的帐号已经被我盗了......」我随意胡诌,实际上已笑翻天:「很高兴认识你。」

後来真的觉得太有趣了,於是将妮妮的帐号加到自己的即时通名单里。

因为一场玩笑,建立起彼此的牵绊。

到现在都还有在联络、剪也剪不掉的牵绊。

妮妮自从认识我以後,常主动找我聊她最近发生的事情,包括高阶的女人心事。

正因为她从小就读女校直到高中,所以她很珍惜我这颗柿子。

把SonyEricsson放入口袋,回头走进综合大楼的热络人潮。

我们班上的男同学站上了舞台,腼腆地拿着麦克风。

熟悉的音乐播放着,是五月天的《听不到》。

「我的声音在笑,泪在飙,电话那头的你可知道......」他唱得很有味道,连同性的我都被他的歌声吸引住。

这也难怪女孩子会喜欢上认真投入於歌唱的男孩子。

结果他一样完美地唱完曲子,一样腼腆地走下台。

台下的我拼命鼓掌叫好,再度热泪盈眶。

歌唱大赛结束了,同是大传社的我和另一个朋友主持尾声。

我扮演看得见的萧煌奇效果出乎意料好到不行,尽管没有人察觉到我的心酸,那也无所谓了。

至少,我踏出原本犹豫的世界,为自己的青春写下另一段故事。

至少,我为每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带来了一次欢笑。

2008年,周杰伦为自己的星座出了张专辑《魔杰座》。

2008年,扁一家人正努力不懈地打着一件又一件的官司。

2008年,欧巴马成为美国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2008年,小小的柿子慢慢全身变硬了,不再只是下半身。

歌唱大赛结束,我和阿辰嗑完麦当劳,回到五股老家立刻倒头大睡。

深夜中,却被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吓醒,狼狈地滚下床脚。

「有吵到你吗,柿子?」甜美的声音,是妮妮。

「不会,你的团後来演出顺利吗?」虽然有点疲惫,但还是撑起身子和妮妮聊天。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情打来的啊!第一次当主唱超紧张的,幸好观众反应热烈......」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妮妮兴高采烈诉说着乐团的事情。

听她如此喜悦万分,我也由衷地笑了笑。

「後来南风之星的鼓手还把鼓戳破了耶,超夸张的!」妮妮哈哈大笑。

「靠,那也太白烂了吧哈哈!」我累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柿子......你很特别。」妮妮忽然吞吞吐吐:「你和我认识的男生不太一样......」

「啊?」我以简单的字表达我的疑问。

「男生不都是脾气很差很自以为吗?」妮妮解释着:「你比较温柔。」

「哈哈你也很特别啊,长得很漂亮却不会颐指气使的。」我抓抓痒,脸好像红了。

「干嘛那样......那样又交不到什麽朋友。」

「说的也是。」我走出房间,摸黑来到了厨房的冰箱前。

「柿子还喜欢钢琴女孩吗?」我打开冷冻库的箱门让冷风冷却我的脑袋,使脑子保持清醒。

「要我讨厌一个人是不容易的,要我继续爱一个讨厌我的人却很难......」我一头栽进了冷冻库里。

我紧接着说:「妮妮,不管你长得正不正,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态度,因为妮妮就是我的朋友。」「错,是麻吉!」妮妮纠正我,甜甜的声音在耳畔缭绕。

那一晚,我彻底失眠,也发了高烧。

不过全身酸痛的我却甜蜜傻笑着,跟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一样白痴。

明天应该是晴朗的天气吧?我心想。

这时候,手机震动了三下。

有一封简讯悄悄地在和妮妮的通话结束後,传递到我的收件匣。

打开一看,是忠佑传来的。

「明天我们在淡水那边有表演,给我死过来!」

我叹气,我现在可是个发高烧的病人耶!

如果不是高中同学阿辰,我还真不知道台北市有许多公车都通往我家附近。

我站在公车站牌旁,等着总是和我错身而过的公车。

「司机,停车,你停车啊!」好不容易来了一班14号,却又当着我的面加速开走。

今天和忠佑他们约好一起骑单车去淡水来个热血的青春进行曲。

全身发烫的我睡过头又赶不上公车,只好步上兄弟们热血的後尘。

我跨上了白色捷安特,还拿出了原本要在淡水玩的东西。

以毒攻毒,我打算以热血治疗发烧。

「妈妈,你看那个哥哥好像白痴。」年约四岁的小女孩拉着穿学生制服的学生说。

我两脚猛踩着踏板,表情十分狰狞可怕,额头飙出的汗水往反方向溢射。

而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的风筝正在我头顶上方飞翔,时而左飘飘右飘飘,时而急遽迫降後又迎风飞起。

是的,总是在做蠢事的我,一边骑脚踏车,一边放风筝!

这真是危险的青春仪式,因为马路上没有什麽风,必须要骑很快才能勉强让风筝成为风筝该有的样子。

所以我得边闪避迎面而来的小客车,一面注意头顶上的风筝有无在安全高度之中。

「找死啊!」一辆呼啸而过的计程车司机探头出来大骂,我笑笑地回说:「等你啦!」

常常骑脚踏车的人小腿肚都有个痛苦,那就是骑上坡的铁人天堂路。

平常没有特别锻链的车手,如果单车本身有几段变速器那爬坡不成问题,但是没有变速器呢?

就只能像我一样喝着罐装的意志力,然後加速踩踏板的频率。

「呀!」我大喝一声,这坡度三十几的斜坡还不是个棘手的麻烦。

骑上了坡,沿着坡道往关渡大桥的方向前进。

关渡大桥那红色的圆弧线远远看来,就好像连绵的红土火山,等着我去攻顶。

从五股骑脚踏车到淡水,不是不可能,只是很蠢,很青春。

虽然途中有好几次我想要把龙头调头,骑回家继续等公车,但是一想到都骑到半路上了,却中途放弃骑回去,这样不就白费了小腿肚的壮烈牺牲吗?

我一直告诉自己,就快到了,轮胎再转动几个百圈,再几个十八拐,就可以抵达淡水。

我的人生,不允许自己一直半调子下去。

就这样一路自我打气,硬是来到了关渡大桥,旁边的自行车通道上。

每辆汽车从我旁边掠过,都会引起铁桥上的铁板震动,当砂石车经过,更像是七级地震一样让我心惊胆战。

但是我好开心,连流出来的汗上头都有微笑的图案。

我将手中的引线往外一抛,七彩风筝就这麽搭乘狂野的逆风,持续升空高飞。

「谢谢你们,我感冒好了啊!」我摸了摸微烫的额头,伸出四根手指向风筝敬了个礼。

淡水,老街附近的人潮依旧摩肩接踵。

种种众所皆知的小吃,也不是我今天来这里的原因。

渡船头附近,有一群高职生组成的乐团正进行着街头表演。

我的拜把兄弟,忠佑正是那一团其中一个吉他手。

看看手表、算算时间,他们早把邦乔飞的《Itismylife》给rock完毕。

把煞车器握紧,兴奋到煞太用力,後轮整个翘了起来,将我摔下了车。

不过,激昂的电子音浪再次炸开,快乐的前奏爆冲而来。

我的兄弟,扛着吉他来到了主唱的位置,表情就跟信乐团的信一样不屑。

突然,小鼓的节奏声和吉他封闭和弦音全部没了,变得静悄悄,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忠佑身上,等着他说些什麽。

「大家爱不爱邦乔飞!」

四周拚命喊着超级爱。

「大家爱不爱Carbs?」

四周连上衣都扯了下来,特地订制的衣服上面印着摇滚的「Carbs」字样,以行动表示热爱。

我笑了出来,这应该是找认识的人set好的吧?

「那麽......」忠佑把蓝白色的吉他丢上半空中,拨了一下浏海。

在半空中的蓝白色吉他,如慢动作镜头般旋转,由上而下缓缓地落下,恰好落在已摆好姿势的忠佑手里。

又是一个老套的帅气动作,但相当有味道!

「Shotthroughtheheart,Andyou\'retoblame......」是邦乔飞的《Yougiveloveabadname》。

忠佑的英文练得比以前好,我都震惊到了。

真的很有诚意,真的。

以前那个单字测验总是不及格,常常要罚写十遍的英文白痴国中生,现在竟然可以单挑邦乔飞的成名歌曲!

「也太难听了吧?」身旁一位平头男正嘲笑着,疯狂摇头。

这平头男会不会活太久了?

虽然忠佑的声音确实不好听,但也不用大剌剌呛出来吧?

这就算了,言论自由嘛。

平头男冷笑完,居然还不顾现场的演出正在进行,在那边鬼吼鬼叫了起来。

当我放下脚踏车准备制止这个疯子时,有个戴墨镜的男人抢先站在平头男的面前。

「先生你不要这麽没水准好吗?」戴墨镜的男人很有礼貌:「你影响到别人了。」

「我看不惯那个主唱,干你屁事?」平头男靠得更近,不甘示弱。

「我劝你最好马上道歉。」戴墨镜的男人淡淡地说,他的褐色短发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更加耀眼。

「玩乐团的都他妈白痴。」平头男推开了他,吐了一口口水在地上。

不但如此,平头男子还走到女鼓手的面前:「女生打什麽鼓,他妈烂死了。」

然後把她的鼓棒抢走。

Carbs的演出被迫中断,所有团员都停止动作,随众人的视线看去。

「......」忠佑平常话最多,这种时候却闷不吭声。

平头男正要把鼓棒丢到淡水河时,手腕就被人给握住。

紧紧握住。

「靠!」他哀嚎,手中的鼓棒松落至地。

「玩乐团的好欺负?」搭配带劲的台词,戴墨镜的男人一把抓过去。

这力道之大让平头男没办法给予对白,只能靠靠靠表示抗议。

许多人被这一幕吓到了,自动退了几步,形成一个围观的圈圈。

标准的闹事现场队形。

戴墨镜的男人松开了手,脸上的表情没有太大变化,但感觉得出来他很生气。

平头男痛得没办法回手,只能瞪大眼睛看着墨镜男,杀气四射。

没多久的时间,平头男被另一群嘻哈打扮的朋友给带走,来龙去脉什麽也没说就一走了之。

这场闹剧发生得相当突然,结束得也很突然。

不,还没有结束!

戴墨镜的男人走往忠佑的位置去,礼貌性鞠了个躬。

他歉然:「很抱歉打扰到你们的演出,如果可以,请让我唱一首歌当作赔罪。」

这磁性的声音,怎麽听起来好熟悉?

「请相信我。」他的语气相当诚恳,而且有礼貌。

全场观众愣在原地。

没有人离开去买阿给,也没有人把超长冰淇淋打翻在地。

「嗯。」忠佑让出了麦克风架和他专属的蓝白色吉他,退下台去。

戴墨镜的男人接过去,双手丝毫没有颤抖。

我觉得,这个戴墨镜的男人台风很稳,不像是第一次上场的普通人。

用成语形容,就是深藏不露的意思。

他将吉他斜背在前,随意弹了几个旋律,问了问身後的女鼓手:「有听过这首吗?」

长头发的女鼓手点点头:「......是五月天的《离开地球表面》。」

「很好。」墨镜男帅气地投以微笑,将吉他还给了忠佑。

女鼓手从袋子取出另一组鼓棒,深呼吸一口气。

我吞了口水,完全不晓得要用什麽字眼描述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

但墨镜男用实力,让我乖乖地闭嘴。

也让在场所有人的头,不知不觉跟着点了起来。

一阵震撼。

这个男人随着前奏摆动身躯,丝毫不扭捏,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主唱的灵魂彻底燃烧。

光主歌的第一句,就可以了解这个男人拥有演唱会实力的唱腔。

「好屌。」我的头也不由自主跟着节奏乱晃。

「只要越跳越高!」墨镜男唱到最後一句,还卖力地往上一跳。

这家伙,一定也是个很有梦想的男人,而且还很会圆梦。

最後,他说了这麽一句话:「赶羚羊草枝摆!」

抱歉,不是这一句。

「记得为一生一次的青春期,恶狠狠地叛逆一次!」他酷酷地说,交还了麦克风架。

这个男人没有多余的情绪,头也不回地留下众人的欢呼和满堂彩。

总觉得这个人,很面熟。

趁中场休息,我走上前去,打算跟忠佑打个招呼。

刚才被平头男弄掉的鼓棒就在舞台边,我顺手捡了起来。

「谢谢。」鼓棒的主人匆匆走了过来,接过我手中的棒子。

「不客气。」我不好意思跟她的眼神交会,低着头害着羞。

她就这样转身回到台上,而我也不以为意。

反正,我这辈子是不可能跟漂亮的女孩子有任何交集的。

但,就是她。

那时,我不知道自己会为了她写小说。

也不知道,她会这样子,悄悄走进我的人生。

处女座的女孩,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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