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尋尋覓覓 — 01 起

《寻寻觅觅》01起

对於你,我始终不够勇敢。

对於你,我始终无法跨出那一步。

对於你,我始终只是一位普通的朋友。

——永远比不上属於你的「她」。

夏天,热闹的开学季。

马路上人来人往,车流不曾停止,刺眼的阳光打在红褐色砖头上,我抬手挡住那耀眼的光线。

「叭叭——叭——」吵闹不休的汽车喇叭声在十字路口中不断响起,催促着脚程慢的人们前进。

穿着白色制服配上一个蓝色蝴蝶结的我,在准备走上天桥时,无意间瞥见道路中央的一位老婆婆,她正忙着东捡西捡到处滚来滚去的橘子。

明明还在停红灯,却不见半个人下车帮忙。

我皱眉冲到老婆婆身旁,快速捡起那些乱窜的黄澄澄圆状物,接着站直身子探望四周,只剩不远处的一颗。

我迅速走过去打算捡起,另一只手却快了一步。

视线移向对方,发现是同校的一位男同学,他对我展开笑颜,脸颊上还有一个小酒窝,我瞄了一眼他制服上的名字——范韦宇。

之後我们一同走向人行道上,将水果还给老婆婆,老婆婆还不停地激动道谢。

「这没什麽大不了的。」他说。

「对呀!您没事就好。」我露齿一笑,轻轻挥手道别,准备离开。

走没几步,放在左边空出来的手就被抓住,「怎麽了?」我转身疑惑地看着他。

「我们不是同校吗?」所以?

我静静望着他,等待一个合理的解释,「那我载你去学校吧!现在搭公车恐怕是赶不上了。」还没来得及反应,我就被赶着坐上脚踏车。

等等……现在到底是什麽神展开啊?

先是一出捡橘子短剧,再来是一出狗血校园剧?

脑子一片混乱中,目的地很快就到达了。

「冷静、冷静。」我自言自语着,似乎有种快发疯的前兆,拿出透明梳子整理一下浏海,我先下车走到新生公布栏前寻找自己的名字,是一年二班。

好奇地随意浏览,一个「不小心」又看到了范韦宇的班级,是隔壁班。

「也太夸张了吧?」我瞪大双眼再次确认。

「夸张什麽?所以我几班?你几班?」他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没什麽,我二班你三班。」我依依照实回答。

他点点头示意了解,一双澄澈大眼里闪烁着不明光芒。

「那我们就一起去教室吧!」他再次勾起一抹阳光般温暖的笑容。

在一个平凡无奇的初夏,我遇见了一个灿烂夺目的男孩——从此开始了一段特别令人难忘的日子。

在新班级里,并不是所有的人我都不熟悉,至少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就是:方亦轩,一头乌黑斜浏海,爱打篮球还有一个不知打哪来、骗人骗己却骗不了我的称号——「校园王子」。

「真衰!怎麽『又』和你同班了?」我的眉头紧得能够夹住一支笔,不……应该是一百支才对。

「孽缘啊孽缘!」他一脸唾弃地睨了我一眼,「你以为我想?」

至今为止,我和他同班的纪录不是我在唬烂,打从天真可爱的我踏进幼稚园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和他同班了,中间无任何的间断,听清楚了。

真、的、是、无、任、何、间、断!

我啧了一声,「跟你讲话简直是浪费口水。」对他做了个鬼脸,我潇洒离去,独留他一人在原地。

话是这麽说,他其实根本不会是一个人,身为「校园王子」的他,不被异性挤死就不错了,况且他跟男生们也都有着不错的关系,一下课不是被女生包围,就是被男生拉去打篮球。

「方亦轩。」一群男生走过来搭上他的肩,「走喇!去打球!」

「亦轩王子要去打球了!」一个不知道是没看过别人打篮球还是精神上有什麽问题的女生大叫,接着是一群花痴的尖叫声,紧接着是我的三百六十度大白眼。

而我呢?虽然没他那麽受欢迎,但因为我活泼外向的个性,除了他以外,在班上我也认识了不少朋友,不过目前和我最要好的,是一位叫作「何于璇」的女生。

她外表或许看起来冷冰冰的,但内心却是一个非常温柔体贴的人,配上我这有点天然呆的个性,根本就是绝配啊!所以其实我在心里都深深认为她——根本就是我的姐姐。

「于璇于璇!我们去外面走走。」我朝她的座位方向用力挥挥手,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今日万里无云的天空很蓝,蝉声唧唧,青春在一声声叫喊声中绽放光芒。

深吸一口气,再吐出一口气,我很享受这种悠闲的时光。

「咦?是他?」我自顾自地碎念了一句。

身穿一件黑色上衣的范韦宇,和方亦轩在打三对三篮球赛,虽然场上还有其他人,但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某个人身上。

「芷昀,你在笑什麽?」

「呃……我有在笑?」那我自己怎麽不知道?!

她微微点了一下头。

我乾笑几声,胡扯了一个话题,「你不觉得我们的地理老师看起来有点像海涛法师吗?」乾我到底在乱说什麽?即使地理老师有一颗会反光的头也不能这样说……吧?

「很像。」她回想了一下,「假的。」

果然,眼睛业障重。

我大笑几声准备回话时,最後一节的上课钟声刚好响起,於是我们只得乖乖回到教室。

上课约莫一分钟後,方亦轩终於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欸你认识那个叫范韦宇的哦?」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个问题。

突然听到那人的名字,心跳不禁乱了几下。

顺带一提,方亦轩就坐在我左边。

「干嘛?」我举起手刀作为防备。

见到这反应他自然知道答案是肯定的,但别问我为什麽,你只要跟某人同班个十几次就能明了了。

「没干嘛。」那问屁?

我用看神经病患者的表情瞟他,他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转头继续专心上课。

尽管这麽说有点突然,连我自己都不敢置信,但……我好像真的喜欢上范韦宇了。

没什麽特别原因,就是喜欢。

猝不及防的感情使我陷入茫然,我对范韦宇的一切一无所知,却如此莽撞地……

我能有什麽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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