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白了我一眼,也很听我的话地住嘴不说了,我们两个表面很恩爱地一起走去了球场,也算是「冷淡期」之後,破镜重圆的开始。
可是就像我说过的,就算我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就算别人喜欢他、他也不一定会喜欢对方。
在爱情方面,并不是互相的,绝对不能出现的就是同情与怜悯。不能因为看人家可怜了就喜欢对方,这种同情心的做法,我拍胸保证不是爱。
所以故作柔弱这一点,我看得很不开心──萧可妃就是这个样子。
我就是那个别人故事中的邪恶女配角,会讨厌人、而且会很讨厌很讨厌,用着很主观的意识去批判这个人。尤其是扯上孙慕深的,何止是针对、何止是神经质,我还能用各种不一样的说法跟标准,去评断那一个人。
所以量萧可妃的那一把尺,一直都是廖婕怡,而且我还发现她们还一样宽、一样长、一样粗、一样大,简直是从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双胞胎姐妹。
「孙慕深,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情。」放学,在他对我说「不管我想了几次,都还是不喜欢」之後,我如此对他说。我说:「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喜欢上萧可妃?这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请求。」
廖婕怡好黑暗、跟我一样黑暗、跟萧可妃一样黑暗。
如果你此生注定不会喜欢上我,那我希望你也别喜欢上跟我一样自私的人。即便我对你的爱真的是真心的、纯洁纯白的,但我不确定我对其他人,能保持着一样的态度。因为你,我变得不像自己,但那都是我的心甘情愿。
「我可以答应你,因为我知道,我是不可能会喜欢她的。」他的语气头一次让我觉得跟我一样幼稚,连说的话,都像是我会说的话。
这个也是直到我毕业後,才能听出弦外之音的其中一句话。
他之所以不会喜欢她,是因为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有的时候真的好希望自己别那麽迟钝、别那麽慢半拍,好希望你可以勇敢一点对我说爱──送给我们两个一首林宥嘉的〈兜圈〉。
随後我又问他了:「你会不会喜欢为了你去不顾一切的人?」
孙慕深回答我:「我不希望有人看我看得比自己重要。」
「可是,那就是爱啊。」我说得理所当然,也真的如此觉得。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奋不顾身,那还不如由你去替他过人生。何必自己苦尽甘来拚死拚活,要他一生无悔安然。」他看向我,表情比我的理所当然还要理所当然,「你才几岁,别把我看得比你自己还要重,你值得更多更好的,并不是单单只有我而已。你自己想想看,因为我,你自己失去了多少的东西。」
听了,其实没什麽感触,可能我的想法已经根深蒂固,无法改变了吧。
「如果你说的『失去』,指的是『朋友』。那麽当初失去廖婕怡,我肯定会哭得痛彻心扉然後不喜欢你。可是事情过了之後,除了廖婕怡跟我之间变了之外,什麽事情都没有变。我看你看得比什麽都还重,是因为我愿意,我已经把你看得跟我爸妈一样重要了。」
「到底是什麽值得你这麽做?」
「不晓得,可能是因为很爱你吧。」小时候荒唐话说得多,现在也不觉的荒唐。因为别人听起来荒唐的言语,在我心里,是认真、是经过大脑思考後的结果。
因为孙慕深值得我这麽做。
「你懂爱是什麽吗?」他依然觉得荒唐,荒唐一个十七岁的少女怎麽能这麽淡定地对他说这样的话。
我们都停下了脚步,我把他这口气当作是质问。
「就像是我对你这样吧。」同样认真的口气,我这麽答。他好像从头到尾都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他的一样,不管我怎麽说怎麽做,他都不愿相信。
「说得具体一点,也许你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麽感觉。」看吧,我猜对了。
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候怎麽这麽做、哪来的勇气、怎麽不怕孙慕深会讨厌我。那个时候我满脑子想的,就是要证明给孙慕深看,证明我喜欢他。哪怕他生气讨厌我,我也要让他知道我这几年从没有一刻是质疑自己对他的心意的。
所以我与他面对面,互相看着书包就这麽放在地上,小巷子内只有我们两个,气氛很好……嗯,可能是因为气氛真的太好了,所以我才会这麽做。
我踮起脚尖,发现自己还是不够高,所以就很蛮力很狂野地将手绕在他的脖子上,硬要他的脸靠我近一些。
也许他也没料想到我会强吻他,没有任何预防地就这麽被我压了下身,别人如果看到,还可能以为是他弯下腰强吻我、而我忘情地将手绕在他的颈子上呢。
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初吻,但他一点动作都没有。没有反抗、没有将我推开、擦嘴或是甩我巴掌,只是完全傻愣在那,直到我放开了、他的腰才直挺起来、不再是弯着让我亲的。
这一件事情,彻底成了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就跟国中发生过的事情一样,是个禁忌的话题。我没有对谁说过这个我与孙慕深之间的大插曲,不管是徐苡灿还是白可燕又或者是沈光翰,我都没有透漏半句。
而也因为这一个亲吻,彻底成了我们之间不说话的魔咒,直到高二的下学期之後,我们才有更多互动……别问我值不值得,因为对我来说,关於孙慕深的事情,我从不提後悔,也不提值得。
我曾因为他做的、不管是莽撞还是思考过後的事情,都是我对他的喜欢、对他的心意。
所以孙慕深,不管你爱不爱我,我还是爱你。
如果要对你唱一首歌,今天我就唱汪思妍的〈我还爱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