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完墙後,他又往浴室方向走。我看他一副侦探样,也好奇他接下来会有什麽动作,便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後头。只见他对着镜子、天花板和地板细细瞧上一遍,半句话都不说。最後他总算停在马桶前松开眉头道:「嗯,没有针孔。」
「那就好,幸好有你!」书语柔声细语,望着李言湛辗然而笑。
「你不嫌我烦就好,我是真担心你。」
「不烦,有你在我安心……」
「咳咳,你们慢慢聊。」看着他们二人在厕所里你侬我侬,我便自讨没趣上前和修冷气的师傅攀谈,没想到师傅除了有修冷气的看家本领外还是个说笑话高手,他信手拈来的笑话可逗得我乐呵呵。
「有天深夜,阿扁想出门买消夜给阿珍吃,结果他在路上遇到抢匪,抢匪跟阿扁说:『站住,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阿扁很生气地回他:『你竟敢抢我钱?你不知道我是阿扁总统吗?!』;你猜抢匪回什麽?」师傅边转着螺丝起子边回头问我。
「不知道。」我摇摇头。
「抢匪说:『那……你把我的钱还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了!修好了。」师傅动作轻巧地跳下凳子拍拍双手道,接着便伸手拿了遥控器往上头一按,一阵凉风从冷气孔中溜了出来。
「师傅您真厉害,才一盏茶不到的时间就搞定了。」我带着崇拜的眼神递给他一罐黑松沙士。
「谢谢,」师傅客气地微微颔首笑道,「没什麽,只是管子里卡了太多灰尘,清一清就好。」他熟练地拉起易开罐上的拉环,三两下就把沙士喝光。
「这麽快就修好啦?」他们从浴室里走了出来。李言湛含情脉脉地将书语的碎发勾至耳後说:「那我先回去上班了。师傅,你跟我一起下楼吧!」他拾起地上的工具盒递给了还在擦汗的师傅。
待他们一老一少走後,我安不住好奇心,问书语究竟李言湛是侦探还是间谍,只见她白眼一翻、嘴角微抽,「他是警察啦!……欸,你觉得他人怎麽样?」
「啊?我刚刚才跟他说上一句话,看不出他人怎麽样,只觉得他很有当柯南的底子。」
「哈哈,白痴喔。」书语又翻了一圈的白眼,「我觉得他和王宇豪性格差好多,李言湛很沉稳,给我蛮多安全感的,但就少了点生活情趣。他不像王宇豪能随时逗我笑,也不像王宇豪……」她还在低头琢磨着他们二人的差别,但我怎麽听都觉得她仍心系着王宇豪,於是不待她说完,我便问:「你真的喜欢李言湛吗?」
「嗯……」眼珠子来回左右转着,她凝神了一会儿才缓缓道:「不知道,或许以後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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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在书桌前也有好些时间了,我反覆咀嚼着书语所说的话,一向很清楚自己喜欢什麽、想要什麽的方书语,却偏偏给了她和李言湛这麽一个耐人寻味的结论。
那我呢?我想我是喜欢上了慕翼学长,但慕翼学长有喜欢我吗?他会不会和方书语一样,正在犹豫着、无法确定他对我的感觉?
……又或是说,他对我根本没想法。
「不想了!」我晃了晃脑袋瓜子把杂乱思绪甩掉,活动了脚趾去关掉哀声彻天的电风扇,再伸手拉上书桌前的窗帘,一抹秋风趁着窗边缝隙悄悄溜进了房间,「唔,有点冷。」我来回搓着因为感到寒意而起的鸡皮疙瘩。
……话说回来,这冷气修的还真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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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云淡,秋风瑟瑟,校园里一片橙黄桔绿,还记得上回在学校高唱骊歌的时候,放眼望去尽是满满如火焰的凤凰花,如今已是栾树开着黄花结着粉嫩欲滴的蒴果时节。
这日,是慕羽的社团表演,也是学校一年一度的迎新日。往年迎新日都是系上的大活动之一,不仅要请出几个学校的热门社团参与表演,还会在校园里举办大地游戏和试胆大会。而慕羽作为系上的总代表,她希望这次活动能不出半点差错,所以她找了我们几个毕业生回来帮她指点。
「小祁,王宇豪这时间怎麽还不来?」书语用手肘顶了我一下,「他不是说五点前一定会到吗?我打他的手机都是语音信箱耶。他会不会被绑架啊?」扁着嘴,她脸上满是疑惑和担心。
「……你别担心啦!要绑人的也是他。」虽然我要书语别担心,但王宇豪是个守时的人,眼看现在时间都已经八点了,被书语这麽一问,我的背脊倒是有点发凉。我只盼他的手机是刚好没电,然後他人正在赶来的路上。
再过一会儿就是慕羽的热音社表演,由於是试胆大会前的压轴表演,大家都引领期盼着。表演还没开始,舞台下已经有人开始尖叫。而舞台上的表演者无不一个打起万分精神,他们各个眉头深锁专注着调音和试音。
突然,广场上的灯光全暗了下来,一片鸦雀无声。接着便有工作人员窜进观众群里发放萤光棒,他们还带领着大家喊口号,「青春无悔、激情无限,桥圣热音、摇滚你心!」
远远的,我见到一个黑色人影正从稀疏光影里的观众群朝我们跑来。
那颀长的黑色剪影正是我期盼的他。
「学长,你不是不来吗?」疑问着,昨天我还特地跟他确定过。原以为他今天不来,现在看到他我的心跳像漏了一拍,接着便是小鹿瞎了眼在乱冲。
「慕羽很在意今天的活动,我也放不下心,今天店里比较不忙我就过来了。」他手里握着一把萤光棒,各给了我和慕羽两支,「本来想打给你的,不过我一来就被抓去充当工作人员,忙着忙着就忙到现在。」他擦去脸上的汗珠浅笑。
我压抑着兴奋的情绪,从包里拿出卫生纸递给他,「……给你擦汗。」他接过卫生纸,脸上堆起好看的笑容道:「谢谢,喔,对了。」像是想到了什麽,他在裤子的口袋里掏来掏去。
哗……突然前方爆出几串铂金色的烟花,瞬间照亮了夜空,紧接着舞台灯光一盏盏亮起,依序照着鼓手、吉他、贝斯和键盘手,最後全数灯光照往了同个方向。一个强劲有力的女声随着乐团演奏开始唱起Thecranberries的Zombie,在偌大的舞台上,一个小小的身影托着麦克风架,用尽她身体的力量唱出摇滚该有的爆发力和气势。
那是慕羽。
「哇,好厉害!」我和书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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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一直在犹豫要让慕羽唱什麽歌,我第一个是想到了杨乃文的女爵,但女爵这首歌无法诠释出慕羽的爆发力,所以我改成了Thecranberries的Zombie,不过我怕没什麽共鸣,最後敲板是Evanscence的Bringmetolife。殊不知打完草稿的隔天,Thecranberries的主唱逝世。这巧合让我非常错愕,也决定了就让慕羽唱Thecranberries的Zombie以此纪念。R.I.P(20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