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信,压在衣柜的抽屉底下。我放袜子的那一格。我老是搞错袜子,每次都是到了要穿发现尺寸不对主人也不对,却又舍不得扔也舍不得换,要不是我翻遍抽屉找那双你给我的毛袜,也不会发现这封信。
我左手抓着毛袜,右手把信封拉出来,忍不住要笑,这麽老式的藏信法,会想到这招的人,还真的不多了。
然而,我拆信的时候,手在发抖。
只因为写信给我的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说,曾经留下过这麽一封讯息。
我拆开信。
你留给我的信很短,总共只有六行字。
第一行字就看得我倒吸一口气。
『我在浴室的排水孔看到很长的黑色头发。是怎样的女人呢?应该长得很漂亮吧?』
小真在医院地下室的商店街工作,是店员。
右脸颊上有一个酒窝,个子小小的,应该算得上是正妹级的女生,有微弯的眉毛、笑起来时很甜,还会露出白牙。她工作的时候会把头发绑起来,露出白白的後颈,脱下店员制服之後,长长的黑色头发快要留到腰。
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一共是六百五十八元,收您七百元,找您四十二元,希望您不要再光临了!」。
我没有如她的愿,在她的店里花了好多次的六百五十八元,後来她对我说的话变成了「您要找的东西今天刚进货」,以及「您是常客,算您六百五十元就好,八元的零钱就不要了」。
她替我算钱、替我包装我买的敷料跟止痛药,把东西交给我的时候,手指碰到我,是软软的,很纤细的指尖。
她的手很小,却因为经常搬东西,力气出乎意料之外的大,抓在我的手臂跟背上,还会留下痕迹。
大概是因为工作地点的影响,她非常爱乾净,每次来家里,我们做过之後,她都会用浴室,而且不仅洗澡洗头,洗完之後还都会帮我打扫。
她有时候会问我说,「我到你们家来,没有关系吗?」,她说那话的时候,看起来总是很不安。
我想她是那种即使在恋爱当中也会有所顾虑的人,不然她不会那麽勤劳的打扫浴室。
被你发现她的头发,不知道是在预期当中,或者纯粹是个意外。
我继续往下读。你的第二行字是这样写的:
『你开始擦香水了。我想应该是白麝香的味道。闻起来还不错,很适合你,替你挑香水的那个女人一定很有品味。』
Margaret替我挑的香水还放在浴室的架子上,瓶子还有八分满。但是那究竟是什麽香味,我毫无印象,也许你说得对。
我跟Margaret是因为吵架认识她的。在医院对面的速食店。我还记得那天,我刚看完报告,满心的郁闷,天气又不好,不想回家,但又哪儿都不想去,只是坐在速食店的单人桌,对着阴雨绵绵的窗外发楞。
「浑身上下都是消毒水的味道,臭死了!」
一句充满鄙夷的话从我後面飞过来,站在我後头的是个穿着米白色衬衫搭黑色亮皮长裤,留着短短的、染成栗色、烫成波浪发型,把嘴唇涂成紫红色的女人。她身上还散发出甜甜的、我不知道是什麽的香味。
「你这疯女人,凭什麽管我!」
「怎样,我就是看不惯不会打理自己的人,不行喔!」
完全没有顾及到地点是在人来人往的公众场合,总之我们就当场吵了起来,Margaret真是个凶婆娘,她穿了鲜红色亮皮细跟高跟鞋,更加强了气势。後来是谁来把我们请出去的,我完全不记得,只知道我们两个一路指着对方的鼻子互相叫骂,走着走着却进了路边的小旅社。
事後她把半张脸埋在枕头里,用挑衅的眼神望着我,对我说「我非把你打扮得人模人样一点不可,这我的职业病」。
「你路见不平到跟一个你觉得很邋遢的人上床,拿职业病当藉口?」
我不得不说,她那时候望着我的表情,与其说是挑逗,说成一头发现猎物的猎犬,可能更贴切一点。
後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她说职业病是实话,Margaret是时尚设计师,很会打扮,懂得如何运用自己的魅力,而且对於不会打扮的人非常挑剔。我後来还看过好几次,她会在路上抓住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生,跟她说「把头发绑起来,不要披头散发的,还有,你应该穿蓝色,不要穿绿色跟黄色,那会让你看起来像棵很大的花菜」。通常她这麽做都会吓到人,有些人被她唬得一愣一愣,也有些人不服气,就跟我当初一样当街跟她吵起来。
我不知道除了我以外还有没有人被她带回家,但我对她最清楚的记忆,应该是她替我挑了那瓶香水,替我抹在耳後,跟手臂的内侧,让白麝香的味道跟她身上的玫瑰花香,还有她房间里点着的香氛的味道混在一起。
我一面想我有多久没开那瓶香水了,一面往下读,你的第三行字也不长。
『我很佩服那个哄得你愿意吃下红萝卜的女人。她一定很会做菜。』
我讨厌红萝卜,你是很清楚的。即使平常都被你念说「红萝卜的营养价值很好,应该要吃的」也不肯听话。
但这一点我觉得你没必要觉得佩服,因为我现在还是讨厌红萝卜,即使那是爱莉煮的也一样。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爱莉,毕竟我们很多年没有联络。正如你所说,她很会煮饭,她自己说那是嫁人之後练出来的。
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或者应该说她的前夫。她现在在车站附近顶下一间店面,自己开了小餐馆,生意还不错,我去那里吃饭,还是她认出我来的。
我实在不怎麽喜欢医院里淡而无味的食物,速食又吃腻了,她算是我的救星。後来我就常常绕路到她那里去吃饭,她总会为我多做一两个小菜,有时候我去晚了,店里已经没人,她还会放下手边工作,开瓶酒,跟我一起喝。店里的灯关得差不多之後,她的侧脸,看起来会非常的寂寞。
像那样的夜晚,我就会在爱莉店楼上的住家过夜。我们互相舔舐彼此的身体,跟两头互相舔伤的野兽一样。
她听说你的事情之後,亲手煮了一顿饭,里面有一道红烧牛肉跟红萝卜。她把牛肉煮得很软烂,汤头也很香浓,你很喜欢那道菜。我现在也还记得,你看到我舀起红萝卜丁跟牛肉一块吃下去的时候,那又惊又喜的表情。
爱莉也这样说。她说「真意外,你竟然会吃红萝卜,你来店里的时候,我看你都把红萝卜挑掉」。
可是若要让我说的话,我会说,即使是爱莉煮的,我还是觉得红萝卜的味道实在是怪到极点。
最重要的是,你喜欢吃。明明我们一块吃那餐饭时你一点食慾也没有,但只有爱莉的红烧牛肉汤汁,你比平常多喝了半碗。
第四行字让我胃里抽了一下。
『还有,对了,我很喜欢那个护理师,我看过她替你披上外套,她很温柔,很会照顾人。』
你说的是秀姗。我想,在我跟你最後的那段日子当中,跟我们的生活牵扯最多的人,应该就是她了。
她通常轮小夜班,有时候是大夜班,我常常在走廊上,在护理站见到她。如你所说,她似乎天生就是位白衣天使,平常在医院里照顾病人,陪伴家属,从不摆脸色,不管多麽累都不会发脾气,而且很细心。你特别提到外套的事,但其实我没有印象了,我那时候应该在睡觉吧。
关於秀姗,我记得最清楚的应该是一次手术之後,她那天休假,没有值班,可是因为很担心,还是跑来打听情形。那次的情形很不乐观,被挡在门外的我觉得自己好渺小好无助,一个人抱着头坐在等待区的长椅上发抖。那时候,在我身边的人是秀姗。她听我倾诉,也安慰我,我向她伸出手,她也没有拒绝。
还有,那天清晨,凌晨三点钟,打电话把我从恶梦当中吵醒的人是秀姗,我只草草披上一件夹克随便抓条牛仔裤一双便鞋套上就直奔医院时,迎接我的人也是秀姗。她只能送我到半途,但我哭泣的时候,她把温软的胸部借给我,让我埋在她的怀里呜咽。
我跟秀姗有很多事情瞒着你没有跟你说,除了我跟她中间发生的事情以外,还有很多别的,像是检验报告之类的。我不知道你是否把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但我想你心里一定有数,因为你的第五行字,我不知道要怎麽看下去。
这一行字的笔迹不像前四行一样有力,我很想知道你究竟是在什麽情形下写下这一行的。
『看到有这麽多人疼你爱你,我觉得很高兴。你从中选一个你最喜欢的吧,跟她好好的过下去,让她幸福,你也要快快乐乐的。』
这句话,我不是第一次听见了。
当我同意撤掉所有的维生装置,秀姗跟其他人把所有的机器都推走,留下我跟你独处时,你对我说的,也就是这句话。
你每次都这样。一直都这样。
你可能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心肠最软的,每次在路边或车站前被募捐的人拦住,总会掏出一张钞票,还定期捐助流浪猫狗认养机构,即使我都把诈骗集团的传闻递到你鼻子底下也是一样。
也可能是我所认识最乐於分享的人,大家送你的水果、糖果饼乾,点心什麽的,你除了留给我的份以外,其他的几乎全部分出去,自己什麽也不留。
我记得,我们还能一道出去玩的时候,你会在路边的小吃摊子买烤香肠,或者是整纸袋热烘烘的栗子,也会买霜淇淋,明明跟我分着吃,但最後大概有七成的东西都是我吃掉的。我还常常开你玩笑,说你是不是刻意要把我养肥。
现在想想,扣除你开始生病之後体重跟食量直直往下落的问题,其实原因也就是那麽简单──你希望我吃得好,睡得好,过得快乐。
你就只是那个愿望而已。
是不是因为你一心一意就这个希望,所以,你才会在最後的最後,带着笑容,跟我说「你要好好的过下去」?
我带小真回家的时候,都是刻意挑你不在的时候。
只有你必须单独一人在医院检查,不让我陪的夜晚,我才会在爱莉的房间里过夜。
Margaret不肯到我们的家里来,只愿意让我到她租住的房间去。
我跟秀姗,在你看得到的地方,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四个女人的事情,我一句话都没有跟你提过。我会跟自己说,你已经有太多事情要烦恼,不要再伤害你的心,或者那只是藉口,瞒住你,很单纯地只是想要稍稍减轻自己的罪恶感。为了我在你需要我的时候背叛你的罪恶感。
结果,我的沉默跟谎言仍然没有起任何作用,你最终还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但我不知道你究竟晓不晓得,
小真来我们家好几次,但是,她从来没有踏进过我们的主卧室。
Margerete不肯到我们的家里来,是因为「你的家不是我该待的地方」。
爱莉替我煮饭,那道你很喜欢的红烧牛肉,是为了不太能吞咽的你,而把肉炖得特别软烂的。
我跟秀姗回她的公寓房间,但事後她含着眼泪跟我说,我抱着她的时候,嘴里喊的是你的名字。
还有,我觉得,你只是假装你放得开手而已,就像我只是假装我可以跟别人一块走下去一样。
要不然,我为什麽会看不见你写下的第六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