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测时,萧弄笙和楚慕霖同样考上了全国理工科最好的S大,一个上了电机系一个上了物理系。
萧弄笙虽然有点难过两人不在同一个系所,但她也不是一个会轻易会别人改变的人,她喜欢的是电机系就绝不可能为了任何事而改填物理系。
而这点固执,对他们两个都一样。
只是不能再追逐对方脚步而行令人有些遗憾而已。
S大离家里很远,不过两人从大二不强制住校後立即搬离了学校宿舍在外租屋,两人就住在同一个小区内,不用再分开应该是最大的庆幸。
萧弄笙的室友是一个特别冷艳高贵的妹子,名叫林子仪,家里很有钱有势。
林大小姐大一时被学校附近的小混混找麻烦时是萧弄笙出手救了她,也许是萧弄笙保护着她的样子太认真,又或者是她把小混混们解决完後问她「没事吧」时的神情太温柔了,之後她便只认定了萧弄笙一个朋友,还不知道要什麽方法调换了寝室成了萧弄笙的室友。
林子仪的脾气并不怎麽好,冷傲又有些大小姐脾气对除了萧弄笙的人外都爱理不理,有时也会乱发些小脾气,不过对萧弄笙这个从小便不怎麽把自己当女孩子看待的女汉子来说女生是要用来宠的,便什麽都让着林子仪,对林子仪简直是像个老妈子一样好,为她做好了一切,大家都说忍的了林大小姐的估计也就萧弄笙一个人而已,还荣获了个校花的专属骑士的称号。
事实上,萧弄笙平时在系院里对着妹子们也是各种春风化雨温柔体贴,有什麽粗活也都自告奋勇的帮忙,要不是因为电机系的男女比例悬殊再加上男生们的强力反对,萧弄笙估计还会被这群女生们丧心病狂的安上个系草的称号。
萧父估计怎麽想也想不到,他当初教导萧弄墨要对女孩子绅士体贴的话竟然会被再一旁听着的萧弄笙的给贯彻的这麽彻底,有时要不是看着女儿秀丽的脸蛋连他也怀疑自己养的到底是女儿还是儿子,额…虽然萧弄墨那张脸确是长的比萧弄笙更漂亮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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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弄笙她们住的小区是属於比较高档的那种,地段好,又有三房一厅外加厨房,两个姑娘住起来绰绰有余,唯一可惜的是……
两位姑娘都不会做饭。
天天吃外食麻烦又不健康,再加上林子仪大小姐的嘴很刁,当初住宿舍时离食堂近,S大一食堂的食物又是数一数二好吃的,现在搬出来後吃饭反而成了个麻烦,两人先是叫外卖将就了几天,林子仪差点受不了要她家管家康叔在饭店定好餐点每天给她准时送来,最後是楚慕霖和他室友搬进小区第一天请萧弄笙她们去作客,林大小姐尝了他室友许行风的手艺後顿时惊为天人,就此开始了每天拉着萧弄笙准时蹭饭的无耻举动……咳…当然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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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帮忙?」萧弄笙看了眼坐在客厅里一派悠闲的看着漫画的人,怀疑的问道,虽然她自己在做的好像是同样的事。
「我出借作业了。」楚慕霖淡定的答道,连头也没抬。
「那我待会洗碗好了。」萧弄笙回答的同样怡然自得。
无耻二人组继续霸占着沙发,放任许行风在厨房里忙碌着,林子仪在厨房门外徘徊,似乎很犹豫着要不要去帮忙,瞪了眼对她的求救无动於衷萧某人後,她终於下定决心走了进去——
看到她的举动後一直佯装低着头打字的萧弄笙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怎麽不帮她解围?」
楚慕霖低沉的嗓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带着点微微的热气,令萧弄笙的心忍不住漏跳了一拍,他不知道什麽时後已经坐到了她身边来。
「那不是帮她解围,是当电灯泡。」萧弄笙同样小声的回答道,两人心照不宣的笑了笑後,微微分开,说话也恢复了正常的音量。
「在打什麽?」
「新文,现代言情。你应该不会喜欢。」
萧弄笙是在国一发现自己对楚慕霖有占有慾时,经朋友推荐後迷恋上了言情小说的,以一到两天消化一篇的速度到国二下时萧弄笙已经看过大江南北的各种言情小说,找不太到合胃口的小说後,萧弄笙就愉快的决定要自己来写文了。
以「袖风染雨」这个笔名在小说网上发表着作,萧弄笙至今已经成了个大神级的言情写手,甚至出了几本书,她本人是觉得挺好的,也是真心喜爱写小说,不过她觉得萧爷爷要是知道从小训练的结果就是让她拿来写言情小说这种在他看来不入流的另类文学估计会很心痛。
楚慕霖听了萧弄笙的话後,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接着便不打扰萧弄笙打字,继续看起了他的漫画。
楚慕霖在外人面前高冷的形象和他手中的漫画实在不太搭,淡然沉稳的物理系学霸在家竟然没温书都在看!漫!画!
好吧,这就跟电机系年级第一的女汉子皆学霸写言情小说一样不科学。
曾经认真向学的两个好孩子在上了国中後好像都长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