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都还清楚记得,第一次看到杨茗宝那面,在她非常糗的时刻。
她没有注意到我,应该说,她根本没空注意我,因为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正摔着被突如其来的狂风给吹到开花的破伞,在跺脚发脾气。
那天下着磅礡大雨,天空彷佛破了一个大洞,雨水从天上像被用倒的灌在大地,偶尔猖狂的风势,会让人觉得连撑把雨伞都显多余。那样恶劣的天气,一般的折叠伞根本不牢靠,一吹承受不住暴风的支架就会凹折,变形扭曲,根本没办法产生挡风遮雨的功能。
我撑着牢靠的直立伞,它的支架刚硬防风、伞面大,有充足的遮蔽空间,虽然小腿以下的裤管和鞋子仍然被浸湿,但不至於狼狈,相较於杨茗宝的惨况,好太多了。
那天,她穿着一件式白色长版及膝的短袖T-Shirt,两边袖缘有三条黑圈,版面正中央标示着幸运数字7,短筒袜配休闲鞋,墨绿色的头发,绑着一个包包头,耳垂後有颗星星图案的刺青,左手腕挂着五圈手环,右手食指和无名指带着银环戒指。
她匆匆迎面与我擦肩而过,我认出她,文学系的杨茗宝,在商学院和文学院颇有名气,长相甜美漂亮,颇受男生欢迎。
从前都只是听说,第一次见到本人,容貌确实不差,我稍微顿下脚步,因为突然听到身後传出一阵尖叫。
回头,看见杨茗宝背对着我站在後头,风雨把她的伞吹歪,本来就有撑跟没撑一样的轻巧摺叠伞寿终正寝,她全身瞬间湿透,气呼呼地摔着伞,顺便补了两脚,以泄心头之恨。
我虽然没有很欣赏她的穿搭风格,但她生动的眉宇神情,却让我认不住多看了几眼,直到她从我眼前冒雨跑步离开,我才发现自己的嘴角正缓缓上扬,不是因为她的狼狈,而是在我眼里,那专属於女孩子气的娇嗔可爱。
我们其实满常会遇到的,有时候擦肩而过,有时候互相对到眼又匆匆撇过,有时候只有我看到她,眉飞色舞的被拥簇在朋友堆中,欢笑声四溢。她的笑容有种魔力,至少对我而言是的,总是让我忍不住停留视线。
可偶尔我也会注意到,当她不笑时,浑然天成的臭脸,会让人倒退三尺,不敢冒犯,即使她没有心情不好,还满容易令人误会的。
那是我继丽容离开後,第一次又开始注意起某个女孩。
杨茗宝喜欢一位和我固定在篮球场上组队的球友,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自从她喜欢上那位球友的那天起,我就常常看见她在篮球场周围徘徊,偶尔几次,我巧遇她和球友并肩走在校园,当球友对我打招呼时,她的视线会一并落在我身上,每当那时候,会让我胸口产生一股莫名的躁动。
收到她告白信的那天,我有些手足无措,即使她告白的对象不是我。
我看着那封冒然出现在我背包里的情书,上头娟秀的字迹,洋洋洒洒写下她对球友的爱慕之情,最後一句写到:
正恩学长,我喜欢你,请你跟我交往吧!
我想,她一定会很焦急等不到学长的回覆,如果她不知道自己天兵的塞错情书到别人背包里的话。
我原本打算用正常一点的方式还给她,但我想,贴布告栏应该最快,好过我四处打探她的联络方式。可不得不承认其中也是有点坏心眼的成分在,我满好奇她的反应会是如何,如果她发现写的情书被张贴在布告栏。
光是想到她脸上会出现的各种表情,嘴角就不自觉地扬起兴奋的笑容。
情书事件发生的隔天,她气呼呼地冲到系上来找我理论,可是当我听她劈哩啪啦说完,心里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你们在一起了吗?」
「是啊,你问这什麽意思?」她狐疑的看着我,怀疑我问那句话的企图。
其实,我不意外他们会在一起,看起来挺登对的。「恭喜。」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吧。
就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