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
许自华说完,替自己倒了杯水喝下。
除了工作的会议报告,她很久没有私下说过这麽多话,就连跟黄彬也是。
「那你爱他吗?」
听完她亲口陈述他们交往的过程,薛绍凰忍不住这麽问。
或许在他人眼中,许自华跟黄彬,就像是媒体写的《灰姑娘嫁豪门》的梦幻故事,但在她耳中听来,却是许自华疲於漂泊,於是找了个适合的港湾停靠。
她以为她听许自华说这段,会听得妒火中烧,但她却只感到心疼,因为她的选择,并没有爱情的成分在。
许自华被这尖锐的问题刺得一愣,旋即又淡淡一笑:
「那不重要。」
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
到了现在,她只想要安定。
她宁愿做媒体所写的灰姑娘,也不愿意做为爱而死的茱丽叶。
所以,薛绍凰不会是她的选择。
「时间晚了。」
见薛绍凰被她堵得无语,许自华知道她没有问题了,也提醒她该离开了,「去睡吧,晚睡对皮肤不好。记得找时间把我传给你的资料看一看。」
薛绍凰带着合约回到了阿筝的房间。现在是晚上十点,阿筝现在依然在外面跑客户应酬。
她将合约收到资料夹内,叹了一口气,拿着手机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回覆粉丝留言,一边回想着刚才的情况。
至少许自华的话变多了,虽然谈的都是跟公事相关的。对她的叮咛,也只是因为职责所在。
而她,其实还有问题没问出口。
为什麽,你当年会说你无法跟我做爱?你当时对我,到底是什麽感觉?
每当忆起许自华当时痛苦流泪的样子,她总是感到要窒息。
算了,现在也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事业要紧啊。
薛绍凰打开手机,点开许自华传来的网红资料,细细研究起来。
她要把这些『同事』的资料记熟,後天的聚会才不会失礼,更不会没话题聊。跟其他网红打好关系可是很重要的。
龙目娱乐签下的多是女性网红,有靠搞笑短剧起家的,也有拍摄料理短片的,也有跟她一样被定位在网路歌手的,种类五花八门。
然而薛绍凰却没想到,自己竟会在上面看到仇人。
看着眼前的褐发方脸女人照片,薛绍凰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手中手机,凤眼中灼烧着满满的憎恨。
这次的聚会是在饭店吃BUFFET,不过老板交代大家打扮随意就好,不需要太过正式。
所以今天许自华穿得跟平常无二致,一样是酒红色的双排扣外套搭黑色窄管裤配长靴,再围一件白色披肩围巾。
而当薛绍凰向站在饭店门口的她走来时,她不禁看得失神了。
薛绍凰身穿一袭圆领长袖蕾丝湖蓝色洋装,A字裙摆下是一对修长白皙的美腿。她今天画着上钩的眼线,艳红的唇微微扬起,蹬着白色细跟高跟鞋,踩着自信的步伐向她走来。
路过之处,皆有路人忍不住回头向她望去,心想:好高啊!这是哪家公司的名模?还有人拿起手机偷拍了照片,准备等一下PO上表特版去问卦。
众人的瞩目,自身的气势,让饭店大门前硬是被她走出了时装伸展台的感觉。
现在的她无懈可击。
薛绍凰低下头,满意地看着许自华那讶异的神情,觉得自己又做回了骄傲的凤凰。
她有些得意,正等着被经纪人夸奖,却没想到许自华却拧眉问她:
「你不冷吗?」
这一句话,就问得她气势全消,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呃……」
「你就穿这样搭车?在一月?」
她急忙解释:「是有点冷,但我里面有穿发热衣。」
许自华瞪了她一眼,不由分说地将自己脖子上的白色围巾披肩扯下,踮着脚尖为她披上。
披肩上的暖意裹住了薛绍凰的双肩,许自华的余温渗透了她的心,令她的眼神柔和下来。从六年前开始,就是她这份不经意的体贴,引着她步步沦陷。
「你除了形象,也要注意身体管理。」经纪人耳提面命。
「嗯,对不起。」她乖乖认错。
只是因为今天要见仇人,她不想输,她不能输,她要对方看着她光鲜亮丽的样子,她已经不是那个受到伤害,只会躲起来委屈割腕的小女生了。
「自华!」
一个顶着浓密褐色卷发的方脸女人向许自华跑来。
女子穿着黑色短外套,下身则是牛仔裤搭短靴,素着一张普通的脸,看上去像个大学生,身高比许自华高了一点。
「森森。」许自华向她点了点头。
「好期待今天的聚会喔!」森森笑得很开心,「这家听说很好吃!」
许自华提醒:「注意身材管理。」
「没关系啦!经纪人大大,我又不是走网美路线啊哈哈!」森森双手叉腰,大辣辣地笑着。
婊子!贱人!你怎麽不去死!
薛绍凰鲜少去咒骂他人,就连夺走许自华的黄彬,她虽恨,但也不到要咒人死的地步。
但一见到森森,这些恶毒的言语跟诅咒,便如火山爆发於心中喷涌而出。
她暗暗咬紧牙关,伸手让披肩将自己环得更紧,挺起胸膛站在许自华身边。
「啊!这位美女就是百鸟朝凰大大吧!」森森抬起头来,高兴地向她挥手打招呼,看来是完全没认出她。
薛绍凰笑靥如花,低下头看着森森,彷佛在她面前的不是她小学时的恶梦。
「不敢当,我还没有森森大大粉丝那麽多。」
森森,搞笑型网红,脸书粉丝五万人,YOUTUBE频道有七万人订阅。
她是剧场演员出身,不造作的形象收获一票了女粉,作品以好笑的生活型及两性影片为主,其中以呛渣男的影片最红,偶尔会客串网路团体的搞笑短剧。
「好了啦,我们不要在那边客套,大来大去的。」
森森哈哈一笑,亲热地拉着她的手。她的手十分柔软。
薛绍凰忽然有些恍惚。自己也好难想像,从前的森森曾用这双柔软的手,将垃圾桶的垃圾尽数倒到她身上。
「你叫我森森就好罗。那我要叫你?朝凰吗?你的名字超古典的,我可以叫你凰儿吗?」森森热情地问。
「随意就好。」薛绍凰红唇笑意依旧。
但就是这样开朗活泼的森森,在她小学时联合几个好友霸凌她。
当时她还不是森森,而是王静森,是班上的女王。她成绩好,又会讨老师欢心,没人敢得罪她。
而薛绍凰比其他人早发育,小五时身高就来到了一百六十八,又因为吃得多,体重也来到了七十公斤,比班上的其他男生都胖,让她当时被大肆嘲笑是肥猪,还被取了很多难听的绰号。
而王静森就是瞧不起她这只肥猪,跟她的好友们使劲地欺负她。
桌子上被用立可白写了各种脏话、放在抽屉的课本被丢到垃圾桶、午餐被刻意打翻、在班上没人敢跟她做朋友。
每一天上学,都是噩梦。当时的她不知道该怎麽反抗,压力大到学会割腕发泄,动过好几次一死了之的念头。
後来母亲发现她在房内割腕,吓得问她是怎麽回事,她才流泪照实说出。
母亲气得跑到学校兴师问罪,直接冲进校长室,说要把捐给学校的钱通通拿回来,更提醒了校方她认识几位当媒体主管的朋友。
後来校方紧急介入,这些霸凌才停止,但她在班上仍是没有朋友,也留下了恐惧时眼前会出现杂讯的症状。
直到了毕业,她终於迎来真正解脱。
而她发愤图强,努力运动节食,四个月瘦了十五公斤,才浴火重生,有了现在体型苗条的薛绍凰,之後朋友们口中的白富美。
她不管森森现在是不是改邪归正,是不是有反省过她当年的所作所为,反正她绝对不会原谅她。
然而她事业才刚起步,得罪她并不是明智决定。而且森森也是许自华带的网红,她不想让她烦恼。现在森森认不出她来,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