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memanques,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Tumemanques法文,指「我想你」
踏上异乡国度,和以往到其他国家演出、比赛不一样,更和上个冬天来面试时不同,我的内心是犹豫的。也许是因为即使拿着一卡车的得奖纪录和奖学金入学,我还是紧张吧,至於其他原因我不太有兴趣多想。
我跟着人潮前进领行李,我还没有心理准备接受各国的语言充斥脑海,西装笔挺的男子嘴里念着陌生语言,手提银色手提箱,像是电影中装着炸弹那种,他擦过我的肩头时还让我紧张了一下--女神梁路庭运气不会差到刚到美国就遇上炸弹客而客死他乡吧。
在我一点钟方向,是一个金发家庭,一家子两个大人两个小孩都是闪亮亮的金发,很美,但不及我美,他们有说有笑,似乎是刚度假完回国。
我开了手机,连上网路,给邱晨发了一句「我到了喔」,我在想後面要不要加上「ㄎㄎ」这个状声词兼语助词,但这太粗鄙了以至於我实在无法接受。
长途飞机让我腰酸背痛,尤其屁股发麻,我也没什麽心思算时差,抓着行李就准备离开了。
我看见有个紮着马尾的女子举着写有我的名字的看板,我走过去,我说我是梁路庭,她开心地笑了,并说她就是我的新室友,一个红发二十岁女生Ashley,和我在同一个学院主修大提琴,她蓝色的双眼亮晶晶的,让她看起来更加耀眼,身材没有一般美国人那样壮硕,纤细得很。她对我说了很多,包含她在杂志上看过我,我受宠若惊。
天气比我想像中寒冷,我们走出机场,看到她的白色TOYOTA,乍见那简单的车形,我终於找到一份熟悉感了。
她替我把行李搬上车,一边说我的行李少到让她吃惊,她觉得光是衣服就应该有三大皮箱,这才让我吃惊。
沿路上,我看着车窗外呼啸的景色,Ashley问我开学前有什麽计画,不然她可以带我游览纽约,但她有半天的时间必须练琴,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午餐後出游。
我立刻就答应了,并且对她的热情和认真感到安心。
她的小公寓相隔学院只有几条街,原本和她同住的学姐毕业之後搬出去了,房间空了下来,刚好有我来补满,但是浴室只有一间,她显得很不好意思,我表示自己并不介意我们共用。
车子音响播放的是柴可夫斯基的小提琴协奏曲,我好像好久没有拉琴了,看来又要花一段时间练习找回水准,我叹息。
电子钟的小时数字由十跳到十一,车子转了个弯,Ashley指着前方,告诉我到了。
我的新家。
我们合力把行李搬上楼,再拖进我的房间,我留在房间整理,她去准备午餐。
房间里有一张床、一个衣橱、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柜,书桌旁空了一块,那是放钢琴的位置。
我把行李里头的衣服全挂进衣橱,端详许久,发现自己的衣服还真的挺少的,最後我摊在床上突然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麽,托运的乐器和杂物过几天会到,那又会是另一项大工程。
「吃义大利面好吗?」Ashley一边敲门一边问,我连忙跳起来说好,「吃完我带你去这附近晃晃,你绝对会喜欢这里的公园。」
於是,我的新生活开始了。
但这并不代表我忘了过去。
时差是件很麻烦的事,当我清晨七点八点醒来准备练琴,台湾已经晚间九点十点,我总是把握时间和邱晨闲扯。
「欸,我有新称号了。」我说。
他已读,还没有回,我猜他不屑回吧。
面对这种讨厌的男子,我女王修养好暂时不计较。
「以後请尊称我为真善美女王。」我充满霸气地说,这是假日和Ashley窝在小客厅看老电影《真善美》时,我赫然发现这三个字是多麽与我相配。
「快回台湾吧。」他说,我一个没来由的窃喜,呵呵,终於发现没有我的世界是多麽孤单寂寞空虚了吧,才不到一个月呢。
「别在那里丢人现眼了。」
看他这麽回覆,我的笑容僵在唇边。
好,很好,我真的不会计较,谁叫我「善」呢。
我还告诉他我练琴练得比以前勤劳,也许是受到Ashley的影响吧,我们会一大早自然醒来,优雅地用完早餐,接着一路练琴到中午,有时候我们在各自房里练习,有时候我的小提琴和她的大提琴合奏。到了下午就是我们的Ladies\'Time了,我们会去书店买琴谱、会去街上看街头艺人表演、会去公园戴着耳机就躺在草地上呼呼大睡,有时候,我们会去附近的泳池游泳,Ashley说这是对音乐演奏者相对安全又健康的运动。
邱晨会听我说完,但不会有太多文字回应,我并不太在意,因为这就是他。相对於我,他的话少多了,他仅是抱怨了念书准备学测让他每日睡眠由八小时减为七小时,这大概会引起全高中生公愤吧。
有时候我们聊太久,Ashley会矗在门边偷笑,看着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全身上下只有手指头在移动。她会揶揄地说:「男朋友啊。」
我翻翻白眼,相信如果我说中文「召唤兽」,她绝对会听不懂,於是我绞尽脑汁从我不太专业的英文辞库找出一个最精准的单字:「Myreti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