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因與聿同人】生而在世 — 第一章 (2016)

讲台上的教授正口沫横飞的讲解着参考书中的内容。

讲台下我四周的同学多半都在睡觉或是做自己的事,只有少数几个有在听课,而我的桌上也只有一张白纸,上面画了一件未完成的改良和服。

这是我为了纪念我再也看不到也摸不着的小说--《特殊传说》里面的扇身上穿的服装。

我的小说啊,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一想到我在原来的世界买的一堆小说就只能当作是放水流就觉得超心痛。

哀怨的将下巴抵在桌面上,我只能在内心诅咒着害我被迫放弃原来生活的世界,只能在这个世界活着的手抖神。

因为原本的身体已经呈现了死亡的状态……不,应该说已经变成灰灰了,完全死的不能再死,所以并不能以原本的身分存活在原本的世界,只能重新投胎或是穿越别的世界。而且就算是投胎也不能投在原本的世界,因为并不是以原本世界的法则所承认的死亡程序导至死亡,而且还会带有原来的记忆,违反了原本世界的规则。

--当然,这些是那个手抖神告诉我的,毕竟在这之前我都不知道那些神神鬼鬼是真的存在,也不相信人类拥有灵魂。

说到那个手抖神,我每次想到都越想越气,俗话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虽然他们没有打架,但我还是遭殃了,因为那个手抖!该死的手抖!

其实手抖不算什麽,重点在於他手那时候是带着力量在抖,於是就抖死我了!相信再也没有人的死法比我的更莫名其妙。

因为是手抖神的过失导致我的死亡,依照规定他必须针对我的去向负责并且有所弥补,以及处理我的死亡所造成的後遗症。

例如我的父母。

我提出的是找一个人类延续我原本的身分作为『我』活下去,并且要孝顺我的父母,不要像我一样对着父母脾气总是那麽容易暴躁成绩还一直摆烂。我今年刚升高三,『我』还有机会选择未来的路,还可以赚钱给他们养老。

手抖神同意了,我就说我还有一个条件,希望他们长命百岁,至少要活一百年。

这是我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事。

他说这并不算违反规定,可以答应。关於我的去向,我选择了穿越,而且重点说明不要去古代不要去未来世界也不要去有很可怕力量的玄幻或修仙世界。

我觉得我的要求很明确,之後要去的世界一定非常安全,但是我漏了一样,我忘了说--不要去有鬼的世界。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妈呀有鬼!

我想哭。

那个手抖神只告诉我他要送我过去的世界是一个我熟悉的小说世界,那本小说作者还是我喜欢的作者,他还会给我一些言灵能力和猎人世界的念力,而且还附送超强直觉还有智力、记忆力强化。然後问我有没有在原来世界想要拥有的却没有的遗憾。

我就那麽傻的没有发觉到不对劲,还直接说想要变成美女,但不用什麽倾国倾城风华绝代,上等姿就好;以前看过的小说要全部每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记得,拥有绝佳的文笔庞大的知识面,各种文风剧情都能够驾驭,还要会画各种种类的画;要有一个像《神使绘卷》里柯维安那个永远怎麽摔都摔不坏,水火不侵用强化钢刀砍也没有一丝划痕的笔电还附带可以轻松入侵国家情报局的黑客手段。

我真的好傻。

其实仔细想想就知道,要是我去的是地方是一个普通的、充满社会主义的光辉的世界,那个手抖神还需要送给我一些不科学的力量吗?!

然而当时的我就硬是没有想到这件事……

《因与聿案簿录》。

这个小说世界的书名。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有着时灵时不灵阴阳眼的男大学生利用自己能够见鬼的天赋一边受伤进医院一边帮助警察破案的流血日常——虽然这本书的确是好看啦,而且在我中二时期……青春年少时期的时候,还曾经幻想过穿越到那本书里跟主角虞因做朋友然後大杀四方什麽的。但是!那只是幻想而已啊!幻想这种东西不就是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描绘着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美好祈愿吗!

为什麽突然变成现实!

这种东西想想就算了我根本没想过要变成现实啊!大杀四方什麽的先不论,光是和虞因做朋友这一项就不可能,我这种被动型的个性完全无法主动和别人交朋友,还有轻微的社交障碍,如果是因为各种需要必须和陌生人讲几句话但从此後就可以江湖不再见就算了,可是同学的话……臣妾做不到啊!

对啦我就是那种习惯把自己困在一方小世界不与人交谈人前沉默没存在感但却喜欢在内心思绪奔腾各种逗逼不解释的人啦。

但是干麻把我送来这个世界!这个见鬼的世界!

我在内心抓狂了一阵後,心情又荡了下来。

算了在这边骂来骂去也没用,已经既定的事实无法更改,我人也来了,想要回去从前根本就是在做梦,说不定做梦还好一点,至少梦里我还能见到我曾经的、已经回不去的平凡普通岁月。

现在想想都是泪。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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