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出遲遲卻是晴 — 第四章 4.2

全年级都点名确认完之後,由各班的队辅一班一班的带上车,我们班的队辅叫做黑轮,是一个瘦瘦高高、皮肤黝黑的男生,上车之後他又点了一次人数,然後开始向大家自我介绍,活络气氛。

一路上大家的歌声没有停过,休息站一个经过一个,大家的精力却好像无穷一样,上午的行程是参观科学博物馆,下午的行程则是大学参访,这是学校安排参访的大学是台湾占地面积第二的一所大学,学校里有非常辽阔的草地和数不清的树木,最吸引人的是校园里古老的校舍和最有指标系性的一座教堂。当初报名参加毕旅时,学校同时发了一份问卷,上面有几个大学的系所名称供我们填写志愿排名,到大学参访时会依照问卷上个人的排名来安排不同的系所参访,我和孙东禹、梁沐琛都刚好被安排到了中文系,而妍书则被分到了法律系。

跟着带队的学姊走在校园里,我的内心不禁兴起一股对於大学的憧憬,我开始幻想未来的大学生活,我可以每天按照自己的心情穿衣服、可以选择自己想上的课程和社团、可以交男朋友、可以到处去玩……那该会是多麽的多彩多姿?

「孙东禹,你以後要读中文系吗?」

「没有,只是这个系在全部的选择里面我最有兴趣。」孙东禹说,「我还没想好以後要读什麽系。」

孙东禹的答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对於未来的每一步都早已做好妥善规划的人,毕竟他是这麽的按照条理行事,然而,原来无论他再怎麽会读书,我们都一样,只是还在路上迷惘的孩子。

「辰曦,那你呢?」梁沐琛问,「你以後要读什麽系?」

我想了想,科系的选择好多,但是我能选的只有一个,选择的时候我怕我会做出错误的决定,要是我其实不喜欢这个科系怎麽办?要是这个科系根本不适合我怎麽办?做了选择就无法回头,一旦我做出了错误的决定,那我很有可能就会和身边的人走上不同的道路。

「我还没想好。就算现在想好了,等到真正要填志愿的时候,或许我的想法又改变了。那你呢?想读什麽?」

梁沐琛没有半分的犹豫,直接了当的回答我:「我想读中文系,我想当作家。」

「作家?」这倒是一个令人讶异的答案,平时看梁沐琛总是在玩,书也不读、作业也不写、考试每次都考得零零落落,我还以为他的志愿会是当一个称职的纨裤子弟呢!

「你想想看,我家这麽有钱,我根本不用花心思去想办法赚钱,就像你之前说的,说不定我下辈子就会投胎到乞丐家当孩子,所以就算这辈子都靠爸过日子也不用觉得愧疚,既然我不用赚钱,倒不如就做我喜欢做的事,我想了一想,觉得当作家最好。」

「但是你行吗?」我有点怀疑,虽然梁沐琛的国文成绩的确很好,作文好像也曾被老师表扬过几次,但是要当作家,他的程度应该还差得远吧?

「你不要看不起我,我高一没事做的时候投稿了几次校外的文学奖,每次都得奖耶!不然你问东禹!」梁沐琛一脸臭屁的说。

「他说的是真的吗?」

孙东禹怎麽可能会知道?他根本就是一朵空谷幽兰,独自生长在高岭,不沾染尘间的俗事,说不定连校长的名字他都不知道,怎麽可能知道梁沐琛得过什麽奖?

「我不知道。」孙东禹掏出手帕,小心的擦拭额上的汗珠,接着准备把背包里的雨伞拿出来。

「孙东禹,你不要再撑雨伞了啦!年轻就是要晒太阳啊!」我无奈的说。

「我要撑。」孙东禹对於皮肤晒黑这件事情很是坚持,他想撑伞谁都阻止不了他。

「你不要转移话题喔,我说我得过很多次文学奖,虽然东禹不知道,但是我有证据,家里有很多奖状,回家之後我再拍给你看……」

梁沐琛絮絮叨叨地说着他的作品是多麽的好、多麽的有深度、用词是多麽的精炼而美丽,好像怕我不相信他一样,当场开始朗诵起他创作的、据说得过第一名的新诗。

「要不是你长得帅,我就一脚把你踹进湖里。」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为什麽梁沐琛的屁话总是这麽多?

「你承认了,你也觉得我帅。」梁沐琛满足地大笑。

「我觉得你帅不是什麽了不起的事,你看过《猩球崛起》吗?里面那只猩猩我觉得牠比你更帅。」我更加满意的看着梁沐琛的脸垮下来。

领队的学姊带着我们进入一栋古色古香的校舍,听了约莫半小时的系所介绍之後,学姊便带着我们到大学里最有名的教堂旁边和其他同学会合。

刚出校舍,孙东禹又立刻把雨伞撑起来,我正要和他说话时,一个娇小的身影忽然出现,挡在我和孙东禹之间。

「孙孙,真的是你!」娇小的女孩亲昵地勾上孙东禹的手臂,奶声奶气的对孙东禹撒娇,「我刚刚看到队伍里面有人撑伞,就在猜是不是你,没想到真的是!」

我在他们後边呆愣地看着一切的发生,原以为依孙东禹的个性会直接把她推开,没想但孙东禹不但没有推开,还顺手将伞移到女孩头上,给她遮阳。

一向怕太阳晒的孙东禹,竟然主动让出伞,给她遮阳?!

「唉呀!我都忘记了还有这个混世魔王。」梁沐琛贴到我身边,装没事的轻声说道。

「她是谁?」听他这样说,好像他也认识那个女生。

「孟冬雨啊,东禹的青梅竹马,高一的时候也跟我们同班。」梁沐琛扯扯我的袖子要我放慢脚步,「听说他们从小家住隔壁,两个人同天出生,所以连名字的发音都取得一样,他们两个关系可好了,一个叫孙孙,一个叫孟孟,人家说孙不离孟、孟不离孙,看来这两个注定一起了。」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