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長篇】找死特助日誌 — 第二十六章 難道是那裡?

第二十六章难道是那里?

满满都是工作的生活,明明我已经过了好几年了,却在认识了大小姐之後觉得这一切变得难以忍耐。大约是谈了恋爱所以安逸了,放松了吧,竟然对於原本每天振奋着精神的工作,开始觉得枯燥乏味了,真无耻。

勉强的撑过了一个多礼拜,便到了出差的时候,跟着总经理一起去去亚特兰大其实没什麽好玩。因为没有闲暇时间,大多都是开会上课,然後吃饭应酬。

我的人生,去掉大小姐之後竟然这麽无聊?

大约是因为我的脸太过死气沉沉,总经理为了安慰我,在酒会上介绍了一个台湾某公司的秘书给我认识。

那个女生叫做汪羽姗,二十七岁,人就像名字一样,清秀贤淑,像羽毛一样轻柔温和,瘦巴巴得不盈一握,公司就在内湖附近而已,近得很。养了一只博美、喜欢下厨、还喜欢雪纺纱那种轻飘飘的衣料。

不像大小姐总是板着一张酷酷的脸孔,她笑脸迎人的表情让人看着就舒服。两天的会议下来她总穿着浅色系的衣服,白色、黄色、粉红色,充满柔美的气质。

她好像很喜欢小动物,假日有空还会去参加流浪动物团体的志工活动,帮忙送养流浪狗流浪猫,还帮忙清理结紮什麽的,真了不起。或许她的个性并不无聊,或许她喜欢的东西跟我类似,也或许她有很多我无法意料的小秘密,但是我们俩还是聊了半小时就无法继续了。

眼看我把话题讲着讲着又沉默了下来,她忍不住开口说:「其实我是跟亚蓝小姐参加同一个品酒班的,是我拜托她介绍您给我认识的。」

「……为什麽?」原来是骆亚蓝,看来上次她到彦钧那边是为了这件事情?到底她想要藉机挑拨离间?还是为了威吓我的假动作?

「因为你很沉默,不苟言笑,我觉得很帅气呢。」她笑着说。

「抱歉。」没由来的,我先道歉了。

「不用道歉啊,我可能很无聊吧,不好意思。」跟我鞠躬,像是知道我没兴趣也就不想打扰我,默默离开了。

本来我最喜欢这样的女人的,落落大方,含蓄沉稳,长得也算是漂亮,但是为什麽我就是没兴趣呢?

如果我眼前这位羽姗小姐换成是大小姐的话,她应该会回我一句。「嚣张哦,死处男。不想聊天滚远点。」

我当然知道,我不会不承认的,我想念大小姐想得要死,巴不得她赶快回到我的身边。就算不给我任何回应也罢,就算每天继续烦我欺负我也好,至少在我面前出现,让我知道她一切安好。

都已经三十岁了,我才知道没有自己想像的那麽洒脱啊,以前冷酷是因为我根本没有真的动心罢了。

余景灏,你弱毙了。

你到了这个岁数才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失恋,第一次破……没有,可喜可贺,你还是个死处男。

干。

回国几天过後的某个晚上,我记得是礼拜六,睡了一半的我从床上跳了起来。

该不会是那里吧?

理智告诉我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那个场合可不是适合半夜时间跑去的。但我脑袋中的声音却提醒我,大小姐这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个性很难说。

可能是一种直觉吧,总之我爬起身来,抓起外套便冲出门。

因为是礼拜六,总经理的车还在我的手上,我翻找之前的导航纪录,找到了当初我和大小姐一起上山的那个地方,那个根本不算是有完整地址的定位。

明明是没由来的想法,但是我总觉得大小姐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这次我直接开车上山,凭着自己的印象走进了那条山路,一路上的蜿蜒我都还记得,虽然黑暗中还下着大雨,与之前记忆中的样子可能有些许不同,但是只要有稍微雷同的一草一木,都会逼我回想起那时候,大小姐的脸孔。

还有她抓着我的衣摆的时候,穿着我的外套的时候。抓着我因为怕狗一起尖叫逃跑的时候。

大小姐,你到底上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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