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写歌写到天亮的日常,但冬天睡在录音室的沙发上,真的是会让人不只腰酸背痛,还冷得要死。
如果被她知道一定又会对我碎碎念说:「明明房间就在隔壁,去床上睡有这麽困难吗?」真庆幸现在是她的闭关时期,我的耳根子才能清静。
我走进厕所,准备刷牙洗脸时,突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不自觉愣了几秒。看着今年已经三十四岁的自己,除了因为人生的历练,增加了许多男人的韵味之外,应该还算保养得不错。
洗去熬夜的疲累後,像往常一样冲了一杯Espresso,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闻着淡淡的咖啡香,静静地享受着阳光透进窗内的早晨,然後不禁想着,「她」现在应该还在睡吧。
我竟然把我大脑唯一能停工的时间,想着平常都要我帮她收拾麻烦的她。
好吧,又要开始面对庞大的邀歌量了。一打开电子邮件的结果,可想而知爆满的邮件,每天充斥着我的生活。
我抬头看了一下时钟,我想……他差不多要到了。
果然时针一指到九,门铃声马上就响起。
开了门,眼前这个身材壮硕、留着胡渣,十年如一日都穿着雅痞风西装的男子,灿笑着出现在门前,「Goodmorning呀,方大制作人!」
他叫金钟,韩国华裔,是我的死党兼经纪人,也是我大学的学长。我们合作超过十年了,他被外界称神力推手经纪人。我的歌只要他精选过的,一定会畅销不然就是入围金曲。
我喝下最後一口咖啡,无奈地问,「那些邀歌单你到底有没有过滤过啊?」
咖啡的苦涩刚好跟我的情绪成了正比。
「当然有啊,我可是推掉很多了耶,谁叫你是金曲制造机!」
「那你两个礼拜都不要吵我,进来听我写完的新歌。」
「Ok!对了,上次采访你的杂志出来了,要不要看?」金钟晃着杂志。
我瞄了一眼,「我什麽时候会看那种东西了?」
「偶尔知道外界对你的看法也挺好的啊!」
「浪费时间。」
「我还是把杂志放在客厅桌上,有空看一下啦!」
「随便你,进录音室了。」
正当我们要走进录音室的时候,背後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高频声……
「音乐圈的黄金剩男方、英、乐,是个不恋爱主义者,但这样反倒成为少女们憧憬和热烈讨论的对象……」
一回头看,果然。
「李真泱,你稿子赶完了吗?」我皱着眉头问。
「当然!没有……但我再不出门的话,就要发霉了啦!」她拿着杂志慵懒地坐到沙发上,不理会我,继续念着杂志的内容:「方英乐是拥有神秘特质的音乐人,深邃的双眼总让人猜不透心思,一百八十七公分的身高搭上精壮的身材,俊俏的脸蛋不当明星太可惜。超有型的穿搭,稳重的个性带出成熟男人味。少女们纷纷表示,好想要和这样的『大叔』谈恋爱喔!大叔?」她念完後,就捧腹大笑。
我略带疑惑地走过去,拿走杂志,看着杂志里那刺眼的两个字。我竟然会被叫大叔?好,我已经把写这篇文章记者的名字记下来了。
她眯着眼睛看着我,用揶揄的语气说:「我都不知道大叔您在少女圈这麽受欢迎啊!」
我完全不想继续这种无聊的话题,一旁的金钟却加入战局,「那是当然的罗,英乐可是被称为音乐圈的玉木宏耶!」
「竟然有人会说方英乐像我的千秋王子?好吧,不得不说除了音乐以外,对其它事物都没兴趣的这点,倒是一模一样!」她用斜眼打量着我。
眼前这个穿得很居家,一头黑直发有些凌乱,但看起来还算滑顺,可以大声嚷嚷亏我的人,叫做李真泱。
拜托,先不要胡思乱想我们的关系。她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你现在一定翻着白眼,然後想着怎麽可能。
连我都不相信,男女之间会有纯友谊,又不是在演偶像剧,而且我怎麽会跟个性完全跟我截然不同,又从不受我控制的女性当朋友呢?
这个问题我不知道问自己几百次了,但我跟李真泱的确是很好的朋友,我认为其他情感的发展机率为「零」。
而我们为什麽能当好朋友呢?仔细想想,这还是有点根据的。
李真泱是一名言情小说家,她常常会需要消失,而投入在自己的小说世界,但她在消失之前,会先传讯息给我说她要进入闭关时期了。其实在今天之前,我们已经一个半月没见面了,但并不会因此有任何的疏离感,这点也让我感到挺惊讶的。
而当我自己需要投入到音乐的世界里,而她没在闭关时,只要我录音室的门是锁着的,她就会安静的像空气一样,感受不到她的存在。
平常要她安静这件事情,对她来说简直要她的命,但她却懂得在这方面妥协。
我们在这方面的默契,从来没有出差错过。
我和李真泱是高中同学,其实更正确地说,我们从小就是邻居,但我刚开始对这个整天都叽叽喳喳,爱跑来跑去、闯祸的小女孩,实在一点好感都没有。
直到上了高中以後,才因为某一件事情,而让我们两条平行线才开始有了交叉。
我也没料到我们的友情能维持这麽多年,在过去不知道她给我闯了多少祸,我这麽讨厌麻烦的人,竟然能包容她这麽久。
我们虽然同年龄,但我必须承认岁月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始终如一的黑直发,对世界永远会发亮的眼睛,不向现实低头的笑容。
在同年龄的女人当中,她都会莫名其妙被视为假想敌,但她从来不会树立敌人,即使被人在背後捅一刀,就算内心受伤了,也会笑笑的选择原谅。
她就除了穿着不再像以前幼稚以外,心智年龄似乎还像当年一样。
当然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可不能让她骄傲的尾巴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