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年夏天貓遇見了那女孩。 — #那年夏天貓遇見了那女孩 46

#那年夏天猫遇见了那女孩46

妮子手札第十九篇

才发觉,那个最爱哭的,并不是老天爷

我不知道,

我为什麽会在上课的时候身体不舒服而回到宿舍,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麽在上洗手间时选择的右手边第三间,我真的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我站在那一扇门前,

血,从里头流了出来。

我看到的,是浑身是血的姿云姐,

右手拿着已被染红的美术刀,

左手腕的鲜血好像红丝巾一般,铺满了冰冷的地板。

这时,那一只叫「嫉妒」的大怪兽,

居然说了一句话,在心里,

「让她去吧!也许…这样,阿猫会回到你的身边!」

我停下要扶起姿云姐的手,使得死神离她越来越近,

「小如,小如,我…对不起你…我…」

她最後挂念的,居然是我,

我才惊觉,她,曾经是我的最亲的好姊姊。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力气这麽大,

可以一个人抱着另一个人,由三楼跑到一楼,

在救护车上,小芳安慰着全身颤抖的我,

「没事的!姿云姐会没事的!」

她,不知道我的颤抖,

是因为惧怕心中的那个邪恶的念头,

就算它只有出现短短的几秒钟,

但我已经让我感觉到,

因为喜欢一个人,我,变成不是我,

居然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好姊妹独自在鬼门关徘徊,

哪怕,就只是短短的几秒钟。

如果不是因为他弥留时的那一句话,

我会不会就任由死神带走她的生命呢?

我,好害怕,那个因爱而改变的自己,真的好怕。

直到医生确认姿云姐解脱离死神的魔掌,

像泄了气的气球,我瘫坐在急诊室外的长椅上,

在我眼前,自动门打开,有一个人急忙地跑过来,

「阿猫,你怎麽现在才过来?」是小芳质问的声音,

我看着他,很无奈的,

因为我真的好想好想再见到他,

但,不是在这种时候,这个地方,

当看着这姿云姐紧紧地抱住他时,

我觉得幸福,离我好远、好远…

台北的天空,已经开始灰灰暗暗的,

我走出阳明医院,经过芝山岩,

开始下着毛毛细雨,我还是一个人走着,

老天爷爱哭,是它的事,我不哭,不哭…

手机传来老爸的简讯:

「给那个老不听话的怪女儿,

一月五日是你的生日,

你可是跟我们约定,生日一定是跟我们一起过的!

毁约的是猪头,切记,切记!」

像找到最後的依靠,

我,崩溃似地跌坐在河堤,雨水和泪水一起流过我的脸庞,

才发觉,那个最爱哭的,并不是老天爷。

#那年夏天猫遇见了那女孩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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