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猪,快走。」
才刚冒起粉红泡泡,这个人就直接拿强力电风扇把我的泡泡给吹灭。我撇撇嘴,加快脚步追上他,搭乘电梯,一路到公寓的顶楼十七楼。这大楼是每一层一户,一户应该有两百坪,从外面看地基挺惊人的,不知道进去屋子里,会不会有惊奇发现。
「麻清澄,你脚不痛吗?」
站在他家门口,他突然问了我一句。
「不痛……啊。」顺着他的目光,我低头一看。平时上班我都有穿高跟鞋的习惯,穿久了倒是没什麽特别的感觉,不过穿到脚跟破皮流血,也真是挺厉害的……重点是我竟然都没发现?我的神经是有多大条!
任白川微微蹙眉,叹口气,用指纹解锁,转过身弯腰把我抱起!
「欸?」
「刚才没看到你脚痛。」他说这一句没有任何解释,反而有点诡异。「你脚受伤都不会有感觉的吗?」
「不是,今天真的是一个误会,我也不知道会遇到让我这麽激动的事情。」想起周思扬那个混蛋,仍是气得牙痒痒的。
「都把人打成那样,还磨牙。」
「哼,那种王八蛋就应该被打成大猪头!」边说,我还边挥了我的拳头,没一会就被他给打下来。
「这麽多年下来,你怎麽还是没变。」
嗯?
「只会用拳头的小傻瓜。」
果然不是夸奖。说我只会用拳头?明明自己也打得很大力呀。
「我没想到你会跟周思扬他岳父认识。」记得当年周思扬结婚时,也嚣张了好一阵子。他的妻子孙婉宛是富商孙荣发的独生女,可以说是麻雀男撞上凤凰女,人生瞬间少奋斗五十年。
「前年,美国的商业酒会遇上的。那时候孙荣发的公司有经济困难,我提点他一些盲点,让他顺利度过危机。」
太威、太威了,任白川这等神人才可以云淡风轻的说出这种话。
「孙荣发不知道是祖上没积德还是怎样,只有一个独生女,偏偏嫁给一个烂人,将来会不会有问题呀?」我不认识孙荣发,可因为周思扬的关系,多多少少有点同情孙家父女。
「都是自己选的,没有什麽可怜不可怜。」
「你就这样放过周思扬呀?」
「我跟他无冤无仇的,为什麽不放过他?」
鼓起了双颊,想要反驳,偏偏他说的又很有道理。他跟周思扬说实在的没什麽冲突,干嘛计较那麽多呢。
那,他干嘛要打周思扬?
这不是冲突自打脸吗!
「算了,看在孙荣发是一个不错的商人,不想他的公司被不肖女婿给败坏,我还是跟他说说吧。」重重叹了一口气,任白川很是无奈。「在想别人的同时,你怎麽不想想你的脚?」
「我的脚?唉呦,不会很疼啦,没什麽关系。」
「果然猪的痛觉神经就比较弱吗?」
「才不是!」
我坐在沙发上,他蹲在我身前,双眼盯着我的脚。
「喜欢穿高跟鞋?」大概是发现我後脚跟的後茧,皱眉询问。
「不是喜欢吧,我也喜欢穿平底鞋,可工作上总需要穿高跟鞋,越高越好,好像穿矮一寸,气势就比别人低一截。久而久之,就把脚折磨成这样啦。」
任白川没有说话,双唇抿起。我看他这样,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麽好。
突然之间,我觉得好似回到了当年。
唯有他看着我身上的伤口而皱眉,我才认为自己被爱着、被喜欢着。
如今物换星移,他竟然也会因为我受伤,感到不悦。有点暧昧、有点高兴,任白川的脑海里、内心深处,应该仍有我的一席之地吧?
就在我憋不住,想要把疑问说出口前,门铃巧妙地响起。
看来是大楼管家拿着我的换洗衣物和A-内衣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