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忘記我 — 二十一

(53)

跟男孩约会那天,小清并未在穿着方面特别下功夫,和平时没两样的牛仔裤和TSHIRT。

她比平时沉静,可能是紧张。

在约定的地铁站接她,开车去体育馆。

「第一次看演唱会?」我边等红绿灯转绿色,边问。她点点头。

「你呢?」

「唔,一两次左右,我对这些没多大兴趣。」红灯转绿,我踩油门。

「载我到体育馆之後,你去哪里?」

「不用理我,你才是今晚的主角。」我打趣说。

「你立刻回家?」她执拗地问。

我不得不正正经经的回答。「可能先到快餐店吃点东西,再回家休息。昨晚通宵看书,现在有点困。」

我说的是事实。看的是小说<不存在的女儿>,不知不觉看到天亮。

失业(或待业中)的人最好多看长篇小说,既打发多余的时间,花的只是数十块钱。

「一个人?」

「我的朋友不多。」

小清又闭上巴嘴。我们准时到达目的地。

「就是他?」我问。

小清用手指头贴在玻璃窗指给我看。我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搜索,找寻年青男生的身影。「就是他?」最终从她指头给我认出。

她指给我看的那个男孩没什麽特别,不属於新潮的类型,也不是书獃子。不过至少不是那种惹人讨厌,自命不凡的小伙子。

「不错嘛?」我说。这类男孩比较可靠。

小清凝视着那个等待着她的小男友,绷紧着身躯完全没有离开座位的意思。我拍拍她的肩膀。「该下车了。」我提醒她。她转过头来,木无表情地问我。

「你会赞成我跟其他男生约会吗?」语气有点不肯定,像青春期的女儿患得患失地等待父亲的认可。

我再仔细地观察那男孩一眼,他的容貌端正,眼睛没有往其他年轻女途人身上打量。我笑了。「『中学生应否谈恋爱』这条作文题目已经落伍了。跟异性去去街,看场电影没什麽大不了。上次不是已经讨论过吗?」

小清的声音显得低沉:「最初跟你说的时候,我以为你会像以前一样教训我。」

我挪挪身子。「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麽专横!」

「你骂人的时候简直像个暴君。」

当然,我还记得上次那件事,因为心情恶劣,不自觉的骂小清失仪,不顾走光的坐姿,不过那跟今次是两回事。

「对不起。」

小清又再望那个男孩两眼,他仍然站在街上,已经到了开场时间,他脸上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过了半晌,她从嘴里轻轻吐出两个字:「算了,走吧。」

我脸上的浅笑收敛了,一会之後才懂得反问:「你说什麽?」

她眼望前方,泠泠地说:「走吧,我想回家。」

「但你们不是约好看演唱会的吗?」

「我不想去。」

「为什麽?」

「因为不行!」

「不行是什麽意思?」我的脑海一片混乱,然而她的态度却十分决绝。

「不行就是不行。」

算了,我心想,还是先开车再说。

「你不辞而别,他怎麽办?」我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会体谅我的。」

「体谅你什麽?」

「体谅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她说得如此决絶,我只好闭上嘴巴,好好驾驶。

(54)

我专注地开车,心里对害那男孩白等一场深感抱歉。

车厢陷入令人难受的沉默,我不禁又记起当初认识小清时的情景。她要求我载她到酒店,当时在车里也曾出现类似的沉默。

「老实说,你究竟搞什麽鬼?」

「对不起。」她一脸脑怒,我暗暗叹口气。

「你不用抱歉。」我慢慢地说:「但你要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麽,你不想见他吗?」

她一语不发地摇头。

「看上去他是个好男孩。」我半开玩笑地加了一句:「又是个单簧管高手。」可是她没有笑。

「我和他只谈了两三次,根本还谈不上喜欢。」

爱情跟时间有关系吗?相处的时间长久,便会产生爱情吗?

倒不是没这个可能。

我不想继续漫无目的地开车,於是问她有什麽地方想去。

听到我这麽说,她似乎多少恢复了精神。

「我有点饿。」她说:「我们不如回家吃披萨。」

(55)

用锁匙打开门,家里一片幽暗,又到了傍晚,家俱都成了一个个朦朦胧胧的阴影。

我扭开电灯,拿着披萨外卖盒走进来,小清俐落地跑进厨房拿餐具,在此同时,我在饭桌上摊开食物。

「拿两罐可乐。」我说,她应诺照办。

我们在桌子面对面坐,像平日那样吃东西。

吃饱了我坐在沙发上看六点钟新闻,小清吃饱了便自动自觉收拾桌子。把空盒子丢进垃圾桶,桌面抹得一尘不染,拿餐碟刀叉到盥洗盘清洗。

她悄悄坐到我身旁。

「要喝酒吗,给你倒一杯?」她问。我怔了怔,摇摇头。

她顿了顿。「我可以陪你喝少许。」

「今晚不想喝酒。」至少不想在她面前喝。

她陪我看了一会电视,然後以自然的、不着痕迹的力道,轻轻握着我的手掌。

我眼睛仍然盯着电视画面,新闻报导中东地区一宗政治人物遇刺身亡事件,接着,是该地区因政治动荡而引发的一连串暴乱,以及军方镇压的混乱场面。

「⋯⋯这次暴动,有四十八个平民死亡,三名警察受伤⋯⋯」报导员面无表情面对着我报告。

太久未曾跟人作身体接触,所以她的手指只是轻轻碰触我,都已经令我屏息。

小清察觉到我不动声息地把她的手挪开。

「你一个人的时候不觉得寂寞吗?」

她的问题比她的指尖更触动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问我这条简单的问题。

「你不是说过遇上喜欢的人,内心会告诉你吗?就在今晚之前很早很早,我的内心便已经告诉我了。」

我勉强露出一抹苦笑:「你没有听清楚内心的声音。」

被我这麽一说,小清立刻露出受伤害、没有退路似的窘迫表情。

「难道我不晓得自己喜欢谁吗?难道你比我更清楚我自己吗?」

跟她此刻的激动相比,我显得非常冷静。我说:「现在,你可能会『以为』你喜欢我,但几年之後便会对自己的年少无知感到无比後悔。」

可能由於难堪,又可能感到羞怯,小清眼有泪光,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这使她的表情更加倔强。

「跟你一起,我觉得很开心。」

「对,你是很开心,很想跟我一起。」我加重语气。「但那不是爱情。」

小清默然。

「什麽是爱情?」

「再过几年你便会知道。」

「你认为我不知道?」

我给她一个体谅的、浅浅的笑容。

「你还年轻,应该无忧无虑。是的,你还未有足够的成熟去领略爱情。」

小清起伏不定的胸膛慢慢地恢复平静。她偷偷拭泪,我装作没看见。

她深吸一口气:「我觉得我只有你一个朋友。」

「不会永远这样,就算一时找不到出路,但总有一天会继续向前走。」我说:「只要向前跑,便一定会接触到其他人,也唯有向前跑,才会继续认识新朋友。」

「是这样吗?」

我轻轻点头。

「终有一天,在你意料不到的时刻会出现一个关心你的人,给你一个拥抱,让你感到温暖和安全感。」我说:「但那个人不是我。」

朝夕相处,小清有可能真的感觉得到她喜欢我,但我相信,有这种感觉,是因为她缺乏安全感。

或许现在应该有人出现,好好给小清一个拥抱,把她拥进怀里,给她深深一吻,使她舒服地闭起眼睛。

每个女孩都会为了一个男孩变成女人,但那个人不是我。是除我以外的其他人,是可以跟她分享生命,一起向前走的人。

而我俩注定总有一天要各走各路。寂寞并不是任性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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