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捕夢者 — 壹之二、驅逐噩夢

我瞪了还倒在泥地上的男人一眼,「你没说实话,我们出去再算。」

梦境结束,我与委托者皆清醒了过来。

我唰地站起身,左手朝他比出两根手指,「我已经再三提醒,委托内容必须钜细靡遗不得隐瞒,驱鬼不在我的服务项目内,你得多付我两成的费用!」

「什麽?」他神情惊诧地坐了起来,「你的收费会不会太超过了?两成就等於四万──」

「是谁先不老实的?我这人只会谈钱,才懒得管你的私事,不给钱我就放那个女鬼回来找你!」

作贼的人都会感到心虚,他闻言後眼里立即升起一股恐惧,不敢吭声。

「三天内记得汇款!」我老大不爽地甩门离开,要是再多碰到这类的客人,自己就有收不完的烂摊子了。

夜已深,大马路上少有人、车,连鞋跟踏在柏油路面的声响都清晰可闻。我摸摸牛仔裤的口袋,感觉到鼓鼓的荷包後,立即转念往另一个方向迈步。

这个月的业绩还不错,去喝个几杯犒赏自己吧!

「金闪闪酒店」店如其名,远远地就能看见晶亮到有点俗丽的金色灯光,建筑风格混合巴洛克的镀金装饰、中国的斗栱与印度的圆顶,多样风格交织出十分奇特的视觉效果,虽然只有两楼建设,但五脏俱全,从营业以来就吸引无数尝鲜的酒客。

我哼唱着流行歌,快步走进酒店大门,见到熟悉的天花板壁画时,心情不讳言舒畅许多,与我熟稔的服务生一见到我就热烈地表示欢迎。

我一屁股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对酒保弹了一个响指道:「一杯伏特加马丁尼。Shaken,notstirred.(用摇的,不要搅拌。)」

「噗……」今天的酒保似乎是新来的,居然当着我的面噗哧一笑。

我立即板起脸问:「笑什麽?」

酒保忙收敛笑容,转身从後方的木柜拿取酒瓶。

「请问是叶先生吗?」

陡然间听见这句询问我不由得吃了一惊,连忙望向来人。

伫立在我身旁的是名发黑如墨、眼蓝如海、肤白如雪的青年,层次分明的短发被吹整得相当端整,斜斜地披在额角,鬓发削得极短,将一张完美的鹅蛋脸衬托得益加清丽脱俗,乍看像是个弱不禁风的男人,但是当我站起身後才发现对方长得十分高挑,竟然比我高一个额头。

美青年穿着黑衣、黑裤、黑皮鞋,手上还戴着露指的黑手套,全身乌漆抹黑的,只有皮肤和眼睛是其他颜色。

「不是。」我否认。

对方闻言呆了一下,随即莞尔道:「会模仿詹姆士庞德点酒的叶先生应该不多才是?」

「噗!」酒保一边喷笑,一边送上我的伏特加马丁尼。

我感觉脸上一阵火烧,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问:「你哪位?到底想干什麽?」

「我问过TOESP(TaiwanOrganizationforExtraSensoryPerception,台湾超能者组织)的人,他们说你行踪不定,没有固定的手机门号,都是用公共电话与组织联络……」青年保持怡人的微笑,率先伸出一只手示好,「你好,我叫龚璿,想委托你解决我的噩梦。」

⎔⎔⎔

半个钟头前,一位名叫龚璿的男人目击我丢脸的一幕,并十分有风度地假装没看见,同时表示自己是委托者,要求我一定要接受这个案子──这套流程大错特错。

我讨厌处於被动,其他事情不尽人意也就罢了,可是运用特异能力赚钱这码事是自己唯一能随心所欲的!

只有我挑人,没有人挑我!什麽叫「一定要接受」?口气可真他妈跩!

移驾到酒店二楼包厢的现在,我翘着二郎腿斜坐在皮椅上,心里正生着闷气。

「是谁告诉你我在这里的?」我皱眉问:「该不会是黄钰吧?她有追踪的……」

「我不认识你口中的人,正确来说我不认识TOESP的任何人。」龚璿啜着白开水,语气淡然地回道:「我是依靠自己的直觉找到你的。叶先生,这几年我找过许多超能者,可是至今没有人能够除掉我的噩梦。」

「直觉?」我愣愣地问。这什麽见鬼的直觉?连猎犬都没有他厉害吧!「你不按规矩来,我是不会轻易接受的。」

「什麽规矩?」

「一般人想委托我们必须透过仲介人的介绍,并且说出暗号表示是自己人,後续……」

「我在电话中说出暗号了。」他放下水杯,「『太阳饼没有太阳,珍珠奶茶不加珍珠,白海豚不会转弯』,不是吗?」

我每次听到这串暗号都想把白眼翻到背後去,「既然你找了仲介人,就乖乖地在家等我联络你,不要擅自……」

「我已经说了,我是凭直觉找到你的。暗号也是。」

「吹牛不打草稿!你会否太扯啊!」

「叶先生,让我们言归正传,你好像还没有搞懂我话里的重点。我需要的是个中高手,真正的高手。」他那双美丽的蓝眸直勾勾地瞅着我,红润的唇抿成一直线,褪去笑容的脸孔冷得像冰,「阁下应该是货真价实的超能者吧?」

激将法吗?我冷冷一笑,「我的能力不会因为不接你的案子就下滑。」

「确实不会。」

「从你主动找到我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不接受。」

「注定不接受?」

我伸出一根食指摇了摇,「我的原则,No就是No!」

「规则是由你订下的,当然也可由你改变。」

「为什麽要为了你改变?」我谈不下去了,站起身就要走人。

「你有没有遇过在梦中无论如何都打不倒的怪物?」

在我碰到包厢门扉时,背後传来这句问语。

「而且在你梦境盘踞十年,打也打不死,赶也赶不走。」

……有这种事?

我的手掌停在门把上,迟迟没有转动。

因为我杀千刀地起了好奇心,身为人类就拥有好奇心,再怎麽无慾无求的人都会有!

对方好像察觉到我的动摇,继续说道:「怪物一天比一天强大,我每天都是被生吞活剥的痛楚惊醒的。」

我慢慢缩手,回道:「说不定是撞邪,去庙里给人收惊就没事了。」

「去过了,他们说我的身上很乾净,也抽过签诗,表示要我自己度过难关。」

这麽玄?

我彻底被龚璿的个案挑起兴趣,犹豫片刻後又坐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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