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了玻璃鞋的灰姑娘从今以後,和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一道略带沙哑、轻柔的女声在儿童游戏区响起。
黎准带着秘书从旁边经过,他停下脚步,仔细聆听。
「朝歌姐姐,那灰姑娘的鞋子穿几号啊?」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黎准蹙了蹙眉,不是这个声音。
「这个嘛...我想她的脚应该长的很特别吧!要不然怎麽可能只有她穿的下那双鞋呢?」夏朝歌抬头思索了一下回答。
黎准转头,看着儿童区里的女人。
那个女人的声音很好听,好听到,令人着迷...
她是歌手?
看样子不像...
「哎,又麻烦你了,朝歌。」此时一个上身鹅黄色衬衫,下身靛色修身裤的女人脱了鞋进去。
「哪里,我很闲啊!帮闺蜜照顾下女儿怎麽了?」朝歌摆摆手,「而且倩倩很乖呐,对不对啊?」
小女孩点头,拉着夏朝歌的手不放,「妈妈,今天可以住朝歌姐姐家吗?」
「真是,今天又麻烦你了。」欧阳靓不自在的笑笑,夏朝歌不禁在心中一叹,看着小靓从之前那嚣张易怒的脾气直到现在有些畏缩的样子,真的不得不感叹一番。
把母女俩带进客房後,夏朝歌一头栽进大床,回想起7年前的那件事...
那年,她们18岁。
那天,是她们的成年宴会。
而那一天,似乎发生了很多事...
她们的成年宴会办在京城梁家,京城闻名的五大家族之一,五大家族由欧阳家、君家、陈家、萧家和梁家组成,五大家族各有所长,不分上下。
而夏家,虽然不比五大家族,但是还是京城闻名的家族,夏朝歌的爸爸是商人,和欧阳家一样,所以夏朝歌和欧阳靓是一起长大的。
苏韩,在国内起家的闻名暗杀组织:罗门的少主,算是道上的头头,小时候因为罗门门主暂居在京城,所以和欧阳靓还有夏朝歌一起上学、一起长大。
如果,没有那件事,她,应该还是那个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而小靓应该也还是那个嚣张跋扈的天之骄女吧...
夏朝歌闭了闭眼,成年宴会那天、那件事...那件,她心中最深处、最隐秘的地方,放着的事。
在宴会上,有人在欧阳靓的酒杯里下了药,被一个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的人给夺去了清白;而她,夏朝歌,夏氏集团在隔天宣告破产,公司被其敌对头头:萧家收购。
那天之後,夏家从五大家族外,各家族中的第一位,掉到了一般家庭。
夏朝歌怒过、怨过也哭过,而被收购了公司的夏爸爸却站了起来,继续工作,但是,夏朝歌自那天後,再也没有看过夏爸爸的笑容。
夏妈妈在公司宣布破产时心脏病突发过世,落魄的夏家父女相依为命了5年,直到两年前,夏爸爸在睡梦中猝死,夏朝歌第一次体会到了孤单一个人,再也没有依靠的感觉。
她知道,虽然爸爸不苟言笑,但还是希望她快乐,虽然家里不富裕,但夏爸爸还是坚持给她最好的,即使他要多加几天班。
所以她并没有哭天抢地的要把爸爸叫回来,她为爸爸办了一个简单、却不失仪面的丧礼,然後平静的过自己的生活。
有人说她冷情,唯一的亲人死了,却不悲伤。
夏朝歌只是笑笑,回答,悲伤就可以让爸爸回来吗?
後来,就没有人问了。
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过下去。
“Makemefeelsohigh,I\'msocrazy...”不知不觉,就到了第二天早上,夏朝歌从沉睡中惊醒,「喂?」刚睡醒时的声音带着点慵懒的沙哑,打来的人似是一愣後,才道,「今天王雅请假,你来接她今天和东宇的节目吧。」
「嗯?」有些沙哑的鼻音微微上扬,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像声音的主人在做什麽。
「就是那个音乐节目啊!」电话那端的林彩无语的想扶额,这位姐姐可以不要再乱用声音了吗?好听到让人想去死!
想到这里,林彩忆起当年,夏朝歌刚来到采星时,给大家唱了一首歌後,看到大家羡慕的表情时,说了这麽一句话,「羡慕我的声音吗?没办法,你们只能投胎重生一次了。」
当时小姑娘还特高冷、特正经的推了推眼镜,真的令大家不印象深刻也不行啊!
林彩唇角上扬,嘴里却苦口婆心道,「朝歌啊,这也是一次很特别的经验啊!如果因为这次你一炮而红,那我们可以单为你做一个节目啊!」
朝歌摇了摇还有点昏昏沉沉的脑袋,开口,「我粉丝很多了。」言下之意,我不用新节目人气也很高了。
不过这也是实话,虽然夏朝歌的节目时间是晚上十一点,但是刚好是上班族加完班准备回家的时间。
而这些上班族们都被她空灵中带着点沙哑的声音所吸引,“有种被温暖、被关心到了的感觉。”这是他们对她的第一印象。
然而,後来大家都会被她那有点高冷,又带着点特殊萌感的话语所逗笑,虽然看不到脸,却能想像出那个主持人,在讲这些话时的可爱表情,有点傲娇却不做作,是他们最喜欢的。
「加薪!加薪!我给你加薪总行了吧?」林彩举双手投降,夏朝歌眼睛虽闭着,嘴角却笑了起来,「好,我去。」
采星电台
「朝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蹬着高跟鞋跑了过来,一把抓住夏朝歌的手。
「谢天谢地啊!你来了!」林彩抹着深咖啡色眼影的眼眸微微一挑,拉了身旁萧东宇的手,两只手在她的牵引下握了握。
「合作愉快!」林彩兴奋的把萧东宇和夏朝歌推进了录音室。
「大家好,欢迎聆听“音乐吧”,我是萧东宇。」萧东宇坐在录音室里,调整了一下麦克风。
“音乐吧”是采星电台每天晚上的固定节目,从晚上8点到9点,是给一些比较晚下班的人收听的节目,所以听众颇多的。
原本的女主持人王雅是采星电台最近挺火的主持人,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最近开始主持“音乐吧”。
虽然可以主持这种听众很多的节目夏朝歌表示她很开心,但是如果可以她其实并不想要,因为王雅那个小姑娘比她还小,而且刚开始主持这个节目,万一因为这次,她夏朝歌的知名度拉起来了,那她王雅怎麽办?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那什麽知名度,也不是非要那笔钱,她只是因为林彩,对她来说,如果没有遇到林彩,那麽就没有现在的她。
林彩在她大学时找到她,给她打工的机会,也给了她毕业後,工作的保证,所以她一直都很感激林彩,而这次会冒着被误会的危险接下这个工作,也是为了报林彩的知遇之恩。
夏朝歌清了清喉咙,优美的就像是古典乐一般的声音倾泻而出,「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临时主持人,夏朝歌。」
「先生,这个电台就是你上次要我调查的夏朝歌,夏小姐工作的地方:采星电台。」安全手握着方向盘,对後座的男人道。
坐在後座的男人脸向着窗外,他的一条被西装裤包裹的大长腿架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嗯了一声,没有下文。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临时主持人,夏朝歌。”
黎准眼眸闪了闪,窗外的路灯一个个在他眼里闪烁而过,听着那个女人的声音,他眼睛微眯,看来该见见这个夏朝歌了。
「不知不觉就和东宇一起主持了一个小时呢!」节目终於结束了,夏朝歌喝了一口水,嘴角微勾。
萧东宇也笑了笑,在心里想着,果然是把台里最烂的节目推到广播界数一数二的金牌主持人,和这种人主持,要不是完全被掩盖光芒,要不就是引导着你,从你的嘴里说出最合适的话。
而夏朝歌就是这第二种,不知不觉中,他就自动顺着她的话,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包袱,很愉快、轻松,就像是在聊天一样,让他不得不佩服。
「是啊,可以跟朝歌一起主持是我一次很好的经验呢。」萧东宇看着她,眼里有着遮不住的欣赏。
萧东宇跟夏朝歌一样,是大学一毕业就来采星电台工作的,他比朝歌大几岁,算是老员工了,经验不比她少,但是被她带着走是他怎麽也没有想到的。
萧东宇暗自点头,果然是林彩最看重的人,名不虚传啊,只主持一个夜间节目太可惜了啊...
夏朝歌走在家家都已经熄灯的路上,一边哼着歌,一边手还挥来挥去的比划着。
明天该去买点“存粮”了,电梯里夏朝歌这麽想着,解锁,开门,一进去就被吓了一跳。
「天!谁啊?」夏朝歌刚换上拖鞋,开灯就看到一个男人坐在自己家的沙发上。
男人一头吸引人眼球的银发,有点微乱,显得他潇洒不羁,而银发下的脸是一张妖娆到了极致的俊美,显得有些阴柔。
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说不出的风情万种,白皙的皮肤,薄薄的嘴唇,红艳艳的,现在紧紧的抿着。
夏朝歌看到男人那头显眼的头发,拍着胸口呼了一口气,抬起头,「晗晗你怎麽来了也不说一声,这样吓人我是不想再来一次了。」
苏晗看着她,深深地,夏朝歌这才发现他一身的酒气冲天,走进厨房给他倒了一杯水,拍拍他的肩递给他,在他身旁坐下,「你怎麽喝这麽多酒啊?」
苏晗没有回答,接过水杯,仰头饮下,夏朝歌看着他修长白皙如天鹅般的脖颈,不禁花痴了三秒钟。
夏朝歌回过神来,一只手臂哥俩好的搭上他的肩,「晗晗啊,发生什麽事了,跟姐姐说说啊。」
苏晗低着脑袋,夏朝歌没有看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沉痛,他开口,低沉暗哑的声音带着一丝丝无意的性感,「我失恋了。」
夏朝歌拍了拍他的肩,「晗晗啊,失恋没关系,咱们再找一个就好了,不是...」
夏朝歌回过神来,眼睛睁的大大的,「什麽?晗晗你有女朋友了?怎麽没带来给我们看看?」
她又突然顿住,刚刚苏晗说的好像是他失恋了欸...
夏朝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气愤的站起身,「晗晗你快说!是谁!姐姐我找人去把她抓回来,给你直接办了,然後再抛弃她,看她还敢不敢跟你分手!」
苏晗看着夏朝歌逗比似的样子,揉了揉那头慵懒的银发,没好气的笑笑,「朝歌你也太吓人了吧。」
把人办了?苏晗自嘲的笑笑,人就在这儿啊,可是他怎麽舍得把她给强办了呢?
他们认识了18年啊,喜欢她,也喜欢了12年,早已在不知不觉和他的放纵中,变成了习惯。
「算了,既然你这麽伤心,今天姐姐我就陪你喝个够!」夏朝歌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样子,从冰箱中拿出了一手啤酒,「来吧!」
苏晗哭笑不得的摇摇头,「行了,你明天还要上班呢,赶快去睡吧!」说着,离开了夏朝歌的家。
“湖光山色”是京城有名的豪宅区,包下了京城旁的一座小山,而且他求精不求多,每一栋豪宅的间隔都是很长的一段路,加上只有前山後山两个出入口,隐秘性极佳。
YK集团的总裁听说就是住在这里的,此时一抹颀长的身子倚在别墅的阳台上,一手轻轻摇晃着红酒杯,里面腥红的液体随着他的动作,不停的旋转,动作优雅、慵懒,是从小养成的贵族气息。
夜色下,黎准脸上的皮肤好似泛着光,但是眼睑底下却有淡淡的乌青色。
他似是想到了什麽,嘴角挑起一抹兴味的笑,「不知道,你能为我带来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