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只夠我們認識 — 記得我

眼神空洞,电话里与交往许久却争执不断的前女友,我说道。

「我们分手吧」

去年冬天,我失去了一个家。

农历过年前,房子真的很难找。

突然搬家,还要紧急入住,因为分手而憔悴的脸,每次看房都被怀疑是不是吸毒或酗酒。

「这间房子怎麽没有照片。」「不过房租还算合理,感觉可以看看。」

出了捷运站,看着市中心车来车往的匆忙,跟一栋栋恨比天高的商业大楼,失神的两秒貌似灵魂已经殆尽。被人潮吞噬,我不断被推挤。

「加油。」我轻拍脸颊。

新房子位在小巷子内,些许老旧的小公寓里,付完订金跟确定入住时间後,我找到了在台北的第二个家。

摁,一个人的家。

与房东聊完後,正准备附近闲逛下,赫然发现楼下有间咖啡店。RememberME。

「记得我?」「现在应该没人记得我吧」

想想每次谈起恋爱时,有异性没人性的自己,一时半刻我也不知道可以跟谁分享这个喜悦。关於找到新家这种事情。

「应该是最後一趟了吧,这里以後就只剩下你了。」

「记得自己照顾好自己。」「再见了,林建裕」

「摁,你也要好好的。」

紧紧的把衣服塞进行李箱,仅仅的说了几行话,正式与前女友告别。装潢刚修整好的房子里,油漆味还略略的刺鼻,我是第一个入住的房客。其实我很害怕,不只是一个人的缘故,是因为本来就很害怕。每次跟前女友看鬼片时,我都是尖叫的那个。

躺在床上,我把电脑音乐切到最大声,看着电视有关世大运的专题报导。

「是没有其他新闻可以报导了吗?」

看着日复日一成不变的内容,我把玩着手上的遥控器,咒骂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开始习惯房间的味道,

疲倦感伴随着略略出神的心思,眼皮顿时沉重起来。

「新房子住得习惯吗?」突然震动的手机,把倦意赶跑。

原来是人资部的依慈,不愧是人资,对人就是贴心。想想在公司我们也不过才见面几次而已,记得我名字就算了,还察觉到我低落的心情。

「就那样罗,哪有什麽习不习惯」

看着打好准备送出的文字。鬼使神差的,我删掉,拨出了电话。

「怎麽了,突然打给我」

「那个,我怕鬼。」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电话那端,笑到流泪的声音,我很确定,实在不应该拨出这通电话。

我很确定,我们聊了整整一个小时。

「好了,姊要去洗澡了」「没事不要乱看窗外,搞不好正在看你喔」「哈哈哈哈哈哈」

「可以了,别再笑我了」「你快去吧,掰」

翻了翻白眼,挂掉电话,

稍稍回忆刚刚的谈话内容,却一点也想不起来,只知道我有些舍不得挂断电话。

可能是庆幸,还有人记得我吧。

这是我在新家的第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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