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想起婚礼上的一切,都还恍惚若梦。我抱紧身旁男人的胳膊,甜甜一笑。
何先云察觉我的动静,轻轻转过身,一双眼眸直直望着我。
「睡不着?」他问。
我微笑,「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没有实感。」能与先云同床共枕,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这些对我而言,如此新鲜而幸福。
他没有答话,只是笑着摸摸我的脸,「抱歉,没能给你一个完美的蜜月旅行。」
我一愣,赶忙摇头,「没关系的,我知道你公司的案子很急,抽不开身。等之後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去吧。」我扬起笑容,一边触碰他手臂上的寸寸肌肤。
先云轻轻闭上双眸,「是啊。本来想说我们可以先登记结婚,之後再补办婚宴的,可惜我妈不喜欢,非要我们在今年完婚。」
听见他的嗓音在我耳畔回荡,我的心也激起圈圈的涟漪。我目光投向窗外,总觉得今晚的夜色特别温柔。
「伯母……啊,该叫妈了,」我笑道,「她也是希望我们赶快定下来吧,毕竟妈的身体不好……」
先云的母亲,也是我现在的婆婆,身体一直很差。所以我们结婚那天,她只参加了早上的结婚宣示,下午的婚宴应酬,她身体撑不住,所以直接回家休息了。
这也是为什麽我敢让袁光夏上台致词。如果婆婆在场,我是绝不可能这麽做的。
婆婆虽然不拘泥於传统礼俗,甚至接受我们以西方的仪式完成婚礼,但她的思想却非常保守,骨子里认为女孩子出嫁後就该断绝自己的私生活,将人生全数奉献於家庭。要是让她知道我在婚礼上让前男友上台致词,她应该会当场气得晕倒。
想到这里,我心虚似地拉了拉先云的手,「先云。」
「什麽?」
「那个……你知道的吧?我让袁光夏上台致词,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让初恋看着我出嫁……也希望他可以在婚礼上给予我祝福。」
「嗯。」先云从鼻子里轻哼了一声,似乎快要坠入梦乡。
「那我让他在婚礼上致词的事,能不能帮我向妈保密?」我轻呼一口气,「我不希望妈生气。」
何先云没有回答,接着我听见他的呼吸起伏渐趋沉稳。
……睡着了。
我心口有点钝钝的。并不是因为他没听完我的话就睡着,而是我又再一次地意识到了他根本不在意袁光夏的存在。
我突然搞不懂自己想要怎样,我和袁光夏的确清清白白,但我的内心却好像恨不得何先云可以稍微误会一下。
我想,我大概是希望他能吃醋吧。
我的条件本就算不上太好,长得不漂亮,也没有什麽特殊魅力,加上大学念的是文科,所以认识的男生朋友本来就很少;在与先云交往以後,我也很有身为女朋友的自觉,绝不可能单独和男性朋友相处。
如此坦荡,所以先云即使想要吃醋也没得吃。
但当我告诉他,我想写信邀请初恋男友来参加婚礼时,何先云什麽反应也没有,甚至露出诧异的眼神,问我为什麽要徵求他的同意。
不得不说,我是有些失望的。哪怕他只是表达一点点不满的情绪,我都会感到幸福,可是他却无动於衷,甚至不以为然。
我垂下眼睑,耳畔萦绕他温热的气息,再次感到不真实。
我轻手轻脚地挪开他的手,接着缓缓下床。我打开房门,走向客厅,顺手把灯打开。
客厅里还堆着满满的纸箱,这些都是先云的东西。
我蹲下身,把纸箱一一拆开。
我很自然地把他的东西拆开查看,一边思索东西可以放哪里,根本不觉得这个举动有什麽错。
以前我从不会去拆他的东西,即使是情侣也有隐私的。
但现在都是夫妻了,何况这些都是要搬来新家的东西。反正他本来就不喜欢整理东西,之後这些工作也终究会落到我头上,我就贴心替他把东西整理好吧。
一边想着,我一边认真地打理这些繁杂的东西。箱子里有很多书,有金融财经相关的,也有很多本原文科幻小说。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先云会看小说的——他工作那麽忙,大概没时间买新书。下次我去逛书店时,该替他买几本新书了。
我把书一本本拿出来,往地上叠放。
忽然,我的动作顿住。
——《PrideandPrejudice》。
我知道这本书,内容讲述了十九世纪的一段爱情故事,反映了当时乡绅阶级在婚姻、礼节及教育等方面的情态,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文学经典,多次被翻拍成影集和戏剧作品。许多念过外文的,一定都看过这本书。
先云在大学时是念商的,有这麽一本原文书也不值得惊奇,但我还是隐隐觉得这本书有些古怪。
除了扉页泛黄以外,还有些许皱褶,整本书因为纸张的皱褶,厚度看起来多了不少。看来,是有人时常翻阅它。
看不出来先云会喜欢这样的小说。我将《PrideandPrejudice》放到一旁,把箱子全都打开,一一浏览里头的书。我赫然发现,先云的藏书里就只有这麽一本爱情小说。
我微笑,重新拿起《PrideandPrejudice》,轻轻地摸着泛黄的扉页。
不晓得先云为什麽会喜欢这本书?他并不是个向往浪漫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