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做锺继维,这个名字是我爸帮我取的,但他在我没有任何印象的时候就离世了,所以对於家庭的印象,只有妈妈、弟弟还有外婆,对於爸爸这个名词的意象,我的体会完全只有存在那些略微泛黄的相簿中。
而我从小所有的生活起居,几乎都是由外婆照顾的,在家里,妈妈好像就扮演着爸爸,外婆好像就扮演着妈妈。
即使妈妈很担心,但我真的从来没有因为这些事情而感到自卑之类,对我的家庭,我有着满满的感谢。
也许也是因为家庭的关系,让我在不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的情感上,都变得非常敏感,不论是朋友、情人,总是能很一下子的就将自己的感情全倒出来,用很真实的心态与自己去面对对方,也是因此,我有着一群很好很不错的朋友,也许在接下来的故事我会一个一个介绍。
即使家庭好像有点不同,但从小我一直都是一个心态很正向的孩子,认为所有事情都农够迎刃而解,所有事情都能因为人的态度或是最真实的想法而有所不同,这也是我妈妈所教导给我的。
记得小时候,同侪之间会拿来互相比较的事情,大概就是篮球了,以前我的篮球打得实在是不怎麽样,我很难过,甚至对自己很失望,也想过就不打了算了。
记得某个夜里,我不断告诉自己,打不好就玩得开心点,或是多花点时间打,最主要还是自己要快乐,是比较重要的吧,结果就算依然不好,至少我有了很不错的一段时间。
那天之後,只要有空我就到学校的球场投投篮练练球,不知不觉,好多以前打不赢的朋友都渐渐败在我的练习之下。
「嫩!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我好不容易赢了一直打不赢的朋友时说的话,我就是一个很北烂的人。
不过後来我就请他喝了思乐冰,我耍北烂的限度还是一直保持在跟大家开玩笑与维持良好关系的正常互动啦。
可能是这样心态与交友方式的关系,从小到大在任何的班上,我都算是一个蛮风云的人物,交了女朋友,也结交很多好朋友,我很爱玩很调皮,但是成绩很不错,也能够顾到自己的本份。
不过也就像许多人所说小朋友的恋爱一般,国中时我的恋爱走得都不长。
而我跟之庆的结识,也是在国中的时候,在同一个班上,个性极度北烂又靠北的两个人,很自然而然的就走得很近。
「欸欸欸,隔壁班那个很正的班长来了!」之庆兴奋的眼睛面对前方,但却撇一边嘴小小声的对我说
「干!真的是正,不要盯着看,要略显正经地不刻意经过。」我这样回答。
然後经过那女生之後我们两个都弯着腰。
之庆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北烂的朋友,我们可以称得上是一起互相扶持走过了十几年,一起耍北烂、一起念书、一起打游戏、一起学抽烟、一起追女生、一起玩乐团。
哦对了,忘了提,玩乐团是我们打游戏、追女生以外最热衷的事情了。
那是从国中开始的事,之庆开始学电吉他,然後听一些国外的音乐。
「干!太帅了吧。」我的语气充满了崇拜。
「听了这些音乐之後突然就想学电吉他了,我有一些同年纪的朋友,也都算是刚起步的,我们打算组一个团。」之庆开始跟我介绍那些朋友。
「你们现在有哪些乐器?」
「一把吉他,一个贝斯,一个鼓手。」
「算我一份的话,是不是还缺一把吉他?」
「对啊,很多乐团都会有两个吉他手。」
然後我就也开始学吉他了。
好啦,这是另一个故事,但乐团的这部分,也占了我要继续讲的故事好大一段部分。
高中的时候,我和之庆考上了不同的学校,之庆和一直很稳定的女朋友一起上了A高中的机械类科系,我上了B高职类似美工科的科系。
之庆和女朋友总有平凡却稳定的幸福感,看得我实在好羡慕,每次走在之庆後面看着他和女朋友牵着,总在想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走在後面看我牵着别人。」
第一次把这个想法讲给之庆听的时候,他笑到不行。
不过我上了高中後也交了一个女朋友,但依然在一起的时间不长,约莫四个月。
记得分手的前一天吵了一架,我的简讯她没有回,一直到隔天早上,我刚睡醒,肚子一阵绞痛,发现满肚子的排泄物已经探头,我忍着剧痛跑到厕所,裤子一脱坐在马桶上,手机叮的一声,跳出简讯短短的一行字。
「我们分手吧。」
我没哭,也没特别难过,随着将积了一晚的排泄物冲掉时,我也决定把自己的感情冲掉了。
我开始把自己一股脑地丢进了乐团里,死命的练吉他、听音乐,很拼命的和之庆他们玩着乐团,玩到连课业也弄的一头糟。
在高中班上我的成绩完全是垫底的,跟国中国小相比完全差了十万八千里,连我妈也无奈一个小时候成绩很不错的小孩怎麽会差这麽多。
其实当时的自己就是很直白地把自己塞进最有兴趣的项目里,让自己注意力被转移,也才不会真的感受到难过。
我也开始不怎麽梳理,头发很长,出门衣服也都乱穿,任何人见我就是一阵颓废,每天只会抱着电吉他。
当时大家玩音乐认识了一个不同学校的朋友,叫兴祥,他是个非常会画唬烂吹牛皮、脸皮又厚的人,但那时候我们的感情还算不错,而且他读的学校,是男生都会称羡的商科学校。
为什麽商科学校会让男生感到嫉妒羡慕呢?
因为女生他妈真是太多了。
而身在一个女生多的学校,兴祥厚脸皮画唬烂和吹牛皮的天赋完全找到地方发挥,认识了不少女生,但可怜的是,他还是一个女朋友也没交到。
有天一起练琴的时候,他看着我摇摇头。
「你这样下去真不是办法。」他边说,嘴巴还一边啧啧啧。
「怎样不是办法?」我一头雾水,完全不懂这没头没尾的发言意思是什麽。
「我介绍个女生给你认识吧,虽然我也不认识,但我朋友跟她同班,可能是你喜欢的型哦。」他说
「我没兴趣啦。」
「欸!不管啦,我请我朋友找她出来去星巴克看书,我朋友是女生,我们陪你去,两男两女不会尴尬,让你们两个认识认识。」他兴奋的开始联络人。
我没回他,因为我不相信这麽狗屁的事情真的会有人敢做。
三天後,我收到兴祥一封简讯。
「周四,晚上7点,市区,星巴克,拜托你剪个头发抓个头发再来,已经约好了」
「干!」我看着手机脱口而出,兴祥的脸皮看来比我想的还要厚个一米左右。
当时的我是玩乐团玩疯,功课早就远远比不上国中国小的我,介绍女生没关系,但我不能理解为什麽要约看书,从升高中的暑假开始,已经超过半年以上没有念过书,成绩垫底的我,透过看书去认识女生,完全就是......超级刻意的作法,虽然对方不知道,但至少我会超级不自在。
礼拜四的时候,从早上开始在学校就在思考到底该不该去,这件事我没跟任何人说,包括之庆,因为当时我真的觉得这事情太瞎了。
最後我还是去了,当时的想法是觉得,兴祥都约好了,放鸽子这事真的就超过我一直以来对待朋友北烂的底线,很有可能惹怒他,然後被他干飞。
那时是冬天,我还记得是2月底,我没有剪头发也没抓头发,只是回家在校服外穿了一件看着不会邋遢的外套就出门了。
空气有点冷,在门口抽了根菸,我搓了搓手,一个人走上位在二楼的星巴克。
然後,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
真正的故事,大概,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