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桑磊一走,房间内只剩他们两人,朝贤书不掩本性,不耐动手脱掉身上累赘的喜服,留下粉色的里衣。
安雪礼吓一跳,「你在做什麽?」
「你没眼睛看吗?想不到你还是个睁眼瞎子。」他讨厌笨蛋,她最好不要让他开口说明他的意思。
安雪礼刷地站起身,瞬间明白他的意思。他们都讨厌这场婚事,穿着这一身红根本是种在嘲讽他们的身不由己,而且朝叔叔说要乾净见客,那麽只要外表没有任何差错,他就不会有话说,也就是说其他地方脏兮兮,只要朝叔叔看不见,就没有把柄可让人抓,没有人会责骂她的不是。
想通他的作法,她跟着脱掉外衣,一样露出粉色内里。
朝贤书微愣却不显於外,没想到这人还挺聪明,一点即通,应该也挺好沟通才对,说不定……。
没有说不定!
他察觉到他竟然对她起了好感,他马上挥开这念头,不让自己受到她的影响,反倒态度更加强硬起来。
他先撂话,给安雪礼下马威,「我先跟你说,不要以为你进了我朝家的大门,得了我爹的喜欢,就能不把我放在眼里。」
他不记得他昏迷时她对他做了什麽更过分的事,但他知道她不仅捏痛他的脸颊,还恶心的对他吐了口水。
想到她的口水喷在他脸上,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又时不时冒出头,刺激他脆弱的颜面自尊。
朝贤书难以忍受安雪礼对他的恶劣,越加对她的一举一动挑剔不满起来。
雪礼昂声回话,「你也不要以为,我以後住在你家,你就可以对我指颐气使,告诉你,我不吃那一套。我在旧街混时,你还在让你爹抱呢。」
竟说他长不大,朝贤书不甘示弱的呛声,「谁听谁的话,比过才知道!」
「比就比,谁怕你。要怎麽比划出个道来,我奉陪到底?」她大声应和。
朝贤书眨眨美目,没出三息便选定好竞赛的目标,冷声说道:「我们这一次就比晚餐谁让我爹为他夹菜的次数最多。我是他儿子,刚病好醒来,你是他旧友的女儿,刚嫁进朝家来,对你也满是怜惜,我们的条件相当,谁也不占谁便宜,就各凭本事比输赢。」
她拧眉,对他的比法不以为然,「比这个真是幼稚!我们可以比得更大气一点,像是拳踢毽子。」
「踢毽子才是小孩子玩得玩意。」他毫不客气的嘲讽。
「你能踢几下?」
朝贤书被她的问题噎住,他没踢过毛毽子,鬼知道他能踢几下,但绝不能让她知道他没碰过那玩意,会被她笑到死。
他高扬起头,装出一副他不可能输的神气样,「那种东西,你要是喜欢玩,找你的小玩伴去,免得我赢了你,说给我朋友听,还笑我娘娘腔。」
安雪礼好奇,问:「那你们都玩些什麽?」
「想见识吗?求我。」
「想得美。」她不屑。
朝贤书表面轻嗤,心跳却对她不再追着踢毽子不放悄悄安落。他坐下来,翘着腿,态度随意轻挑,继续他之前的比试方法,「说吧,我的提议你要是做不到,认输便行,我不会嘲笑你不战而逃。」
他说是这样说,但眼神明明就是在嘲弄她不敢,她才不会如他的意。
安雪礼不客气的提出她如果赢了,要他答应的条件,「如果我赢了,三天後,你要陪我回家归宁,然後要表现的让我爹放心。」
他对自己信心满满,大方答应她,「可以,如果我赢,你要替我端三天的洗脚水。」
「可以。」
约定好赌约,他们不再说话,心中琢磨着赢的计策,暗暗藏着跃跃欲试的心情,各自等着晚膳到来,都忘了要找对方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