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即使世界不一樣,也要追你 — 第一章、First Week (1.2)

柳翘楚又重新举筷,不言不语的吃着,直至他们联手清空所有食物盒,爽爽才切蛋糕。

「这个蛋糕我花了很多心思,用的是最贵的芝士,蓝莓是从日本进口的,每一颗都又大又甜,一点都不酸。而且蓝莓明目,你常常做实验、对电脑,伤神又伤眼,多吃一点……」

「其实你不喜欢吃蓝莓,因为你怕酸。你最爱吃芒果,其次是草莓。」

他的话打断爽爽的话,她愣愣看着他,柳翘楚敛起那副嘻皮笑脸的模样,凝神说:「怎样?我说得不对吗?别以为只有你才清楚我的事,我们做了十年朋友,关於你的事我也记得不少。」

「不、才不是呢……我也喜欢吃蓝莓,因为这种蓝莓真的很甜,你快点试试看。」

他一口也没有吃,撮着手机把玩,「若我没有搞错,你今天打扮成这种样子,又做了这麽多菜,肯定是从社区中心那边特地拿了假期,对吧?你这麽重视工作,绝不是为了生日而请假去玩的人,搞这麽大的排场,该不会是又要向我告白一次?」

爽爽顿时面热,想挖个洞钻进去,她总是将柳翘楚看成至高无上的男神,因为她在他面前简直是透明的,什麽心思都被他轻易读懂。她的脸应该很红,然而乱七八糟的胭脂将之都盖过去。

「对!反正事情就像你说的那样……」虽然已经告白过无数次,可她还是紧张得手抖心跳:「阿翘,我喜欢你,请你考虑……」

「已经够了。为免让你再难受下去,我觉得还是应该明明白白说出来。」柳翘楚想了想,还是端起爽爽切给他的那一大块芝士蛋糕吃起来:「爽爽,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很感激你为我做过的所有事,却也只是感激。我无法将你当成恋爱的对象,也不想把你当成工具人,可你就是为了我付出太多——甚至是不必要的付出。比如说,」他吃罢,放下餐盒:「我今晚已经跟蔓芊吃过牛排,可是我见你做了这麽多菜,如果我不吃你会失望,我刚才就讲不出来。」

「原来你已经吃过啊……你以後直接说没关系,我帮你打包就行。」爽爽听到那个久违的名字,顿时心惊不已:「对了,你跟洛同学怎麽又联络起来了?我怎麽不知道,自从你上大学後,我都再没有听到过这名字,所以有点惊讶。」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了。你又不是我妈,怎可能知道关於我的每件事?」他故意说得语气重一点,「其实我跟蔓芊已经复合了,这是上个月的事。有段时间我玩得很疯,但现在我已经有女朋友,以後会收心,也无法回应其他女生的心意,包括你,爽爽。」

爽爽微张着嘴,红了一双眼也不自知,只觉得眼前忽然水雾雾的一片,好多事都看不真切,连她最爱的、柳翘楚那张俊美而半带稚气的脸,都淡出她的视线。

也不知道她那晚是怎样回去的。回神过来,柳翘楚替她收拾好物品,提着她的大包包跟生日蛋糕,将她连同行李送入一轮的士。下车时她找钱包,司机大叔说:「妹妹,你男友已经替你付钱了。这麽细心的男生很少见,你真幸福。」

「……他不是我男友。」

她在司机错愕的眼神下,挽着东西下车,回家一开灯,照旧没有半个人。父亲在多年前就离家出走,只留下几十万债项,母亲一天做两份工也还不完,後来在酒楼工作时,幸运地被一家小公司的老板看中,收了当二房,顺带还清那笔债。自此,母亲大部分时间住进那个陈老板在市区买的套房,很少回来这座旧区公屋。只是爽爽放不下这个家,毕竟这是她长大的地方,而且她面对陈老板也很尴尬,叫他继父麽?他又没有正式迎娶她妈妈。叫他陈先生?又似乎疏远得奇怪。

陈老板虽然要她妈妈委屈一点做小,手却是挺松的,一点都不委屈她们母女。当年秋爽爽的公开试考不好,陈老板就有意出钱供她到外国读书,只是她英文单字都记不到多少个,到了外国也是丢人的,重点是她仍觉得父亲说不定哪天会回来,万一他真的回家却又看不到半个人,会很难过的。

爸爸知道她们母女依靠陈老板的钱生活,会不会伤心呢?柳翘楚骂她愚孝,说她爸爸胡乱借钱给朋友,欠了一屁股债落跑,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不应该原谅。可是秋爽爽平日为人懦弱,像个任人搓圆按扁的汤团,偏偏有某种不能让步的偏执,固执的程度是连食古不化的老人也要咋舌。

灯火通明,白光灯照清楚小房子的每个角落,都被她打扫得一尘不染,乾净得没有人气。杂物柜空荡荡的,电视机也很少开。冰箱里有半根青瓜、几颗鸡蛋、半罐牛油跟忌廉芝士,都是做生日大餐剩下的。双人座的沙发如今只有她一个人坐,唯一陪伴她的只有单人床上的柴犬布偶,那是小时候爸爸在「冒险乐园」玩掷彩虹赢回来的。

爽爽到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两瓶威士忌,幽灵似的晃回家。她关了灯,点了一个月前买下的苹果蜡烛,那时她梦想要邀翘楚到这里过生日,想说点蜡烛很浪漫才买的。岂料他一直没接她电话,只跟她传信息说最近很忙,要不是她今天把心一横到楼下堵他,他才不得不下楼见她。

只是喜欢一个人而已。为了喜欢而付出,这不是一件好事吗?温融的烛光以她为中心,画了一个金灿灿的圆,把她纳入迷蒙的光晕,身心也热起来。她是能喝酒的,这多亏有段日子她陪翘楚到酒吧散心,而他酒量差得吓人,爽爽就老是叮嘱自己不能醉,不然谁来送他回家?

烈酒入口,随即一阵灼喉的热烧得她整个人都不好,一额汗津津的,难受得胃里一阵翻腾。估计是太难受了,泪花像断烈的珠链顺着颊边滚落,不一会儿,连脖子、衣领都一片湿。

「男人不都喜欢大波浪鬈发吗!刘叔叔不是说我这样很好吗?可是、可是为什麽他就是不喜欢我……」爽爽抱着黑色的柴犬布偶,低呜着、像只受伤的小狗:「呐,柴柴,一定是我不够好,我不够美、不够优秀、也没有钱,所以他才不喜欢我……要怎样才可以、才可以……!」

秋爽爽干掉整整两瓶烈酒,抱着柴柴晕死过去,金色眼影、黑眼线液、纸紮公仔似的大红胭脂,各色混和在一起,加上一个唇膏化开的血盆大口,在摇曳的烛光下,显得神秘鬼魅。这时,她周身泛起一层淡淡的金光,身子剧烈地抖了一下,随即回复平静,眉眼舒展起来,酣畅地睡了这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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