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少瑶觉得女儿褪去娇蛮,添上一种超出少女的哀愁,有时会无端对她说:「妈,我觉得自己好幸福。」笑得多娇憨。
她为清清准备了两份礼物:一份是Dior的手袋,另一份礼物是一件手织的白色毛衣背心及黑色扭绳花纹颈巾。清清一向爱名牌,可她这几个月都没有碌信用卡,一个月的花费还不到一千元,泰半的钱估计用到参考书,证据是陆少瑶为女儿清洁房间时,见到书架的偶像写真集、漫画都清空,放着程度较浅的中英文书,以及六七本试题练习。吃晚饭时不经意问起,清清只说:「写真集、唱片、漫画什麽的,我上星期拿去信和中心卖掉了,反正现在不喜欢了,赚点零用钱也好。」
陆少瑶跟思悠同时瞧她一眼。
「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追明星的吗?」
清清夹了一块牛肉:「那是以前的事。现在不喜欢了,将那些东西当成垃圾扔掉也不觉得可惜。」思悠听完,用力放下碗,顿时察觉到自己失态:「我再去舀一碗汤。」
这麽爱名牌的女儿,什麽时候学懂「节俭」?陆少瑶以前盼望女儿懂事,到她似乎真的生性,又矛盾地觉得寂寞:清清看起来好似不再是她的女儿一样。
今年寒流来得特别早,十月初的气温就降到十四五度,清清不时戴起一条脏兮兮的、界乎米白与灰色之间的颈巾,陆少瑶看了觉得眼熟,仔细一想,那是好几年前给清清织的颈巾。手织毛衣是她心里的一根刺:一针一线皆编进了她的爱,她买最贵的毛线,每天织上六七小时,岂料清清当年说一句「老土」,就把她织得辛苦的衣物都剪烂。
那之後,她再没有拿起过针线。
陆少瑶不敢问清清为何又用起那条颈巾。大半个月前的某一晚,她深夜上厕所,见到还亮着灯,好奇一看,是清清蹲下来,就着一个大盘、不断用力刷着什麽东西似的,原来正是那条颈巾——尾端晕染一大坨咖啡色。
「今天放学,有个小男生一边拿着巧克力雪糕、一边跑,没长眼的撞过来,我的颈巾就中招了。」清清打了个呵欠,叹气说:「我特地买了一支碧莲洗衣液,又用过漂白水,还是弄不走这块迹……怎麽不行呢?以前连沾上罗宋汤的校服都能弄乾净……」
「丢掉好了,反正都用到起毛粒,颜色也变得又黄又灰。」陆少瑶说。清清鼓着脸,垂下眼:「你去睡吧,我会想方法弄乾净。你可不要丢掉我的颈巾。」
事後陆少瑶才想到:这个娇贵的女儿怎会懂得买去污洗衣液?什麽罗宋汤,清清最讨厌饮罗宋汤,校服怎会沾到罗宋汤?
结果颈巾仍有一块淡棕色,清清便往脖子缠几圈,将脏掉的尾部收入颈巾圈里,思悠有次跟她一齐出门上学,也不敢为之侧目。陆少瑶看不过眼,一时冲动地买了黑色毛线,躲在房里织了一条新颈巾。隔天见到思悠的米白色毛衣背心,就又买了白色毛线,给清清再织一件上学用的松身背心。
就算清清依然不喜欢她编的衣物,见到Dior的手提包,一定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