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力地,再活一次 — 第二章、鑿冰(1)

I

满天都是灰白的厚云,令人想起<StreetofLondon>曲中的忧郁。

郁郁苍苍的大树也染上冬日的肃穆,远看像一群训练有素的军人,整齐却没有风情。清清约七点起床,到厨房盛粥时,发现炉头多了一只镬,掀开盖子一看,就冒出一团团厚实的白烟,扑面一阵香气诱得她咽了咽口水。三丝炒面。

大概是十月底开始,听到深秋的脚步声,陆少瑶每天早上除了煮粥,也会做炒面、馒头或炒米粉。这又是上辈子不曾有过的事。那时她基本上不会吃母亲做的早餐,陆少瑶只会做半锅粥,刚好够自己跟滕思悠吃。自从清清重返过去就不再拣择,每天早上都吃粥,陆少瑶默不作声地观察了一星期,开始增加粥的份量,花款也多了。

这天吃的是红萝卜粟米鱼片粥,用的粟米粒须一颗颗从新鲜粟米剥出来。以前清清吃不出这跟罐头粟米的分别,可是清攸幼时最爱吃粟米,偏生太年幼、咬不动,她就逐颗粟米剥出来、蒸熟,用少许低脂植物牛油拌一下。

怎舍得只让儿子吃罐头粟米?她最爱看清攸吃得满嘴碎屑的可爱模样,这贪心的小子还未吞下嘴里的,就慌忙将新一匙粟米塞进小嘴,像只胖胖的小松鼠,一双盈盈的蓝眼比任何宝石更剔透。她是从清攸身上学懂怎样温柔地照顾一个人,那是她第一次做任何事之前先不想自己,而去考虑别人,清攸的一颦一笑,也使她的心七上八下的。

「要满泻了。」

清清冷不防身後有人说话,手一抖,碗倾斜起来,舀满的粥泰半落回锅里,灼得她白晢的手通红一片。她咬牙苦忍,先把碗放在昇盘,连忙扭开水龙头,刺骨的冰水立刻冲走手上的米粥,痛得她嘶嘶声的低呼着。

滕思悠已换上校服——白衬衣、墨绿色的校呔、米色毛衣背心跟黑色长西裤跟皮带,深邃精秀的眉目令他有种拒人於千里的傲慢。他瞟了清清一眼,迳自舀了粥跟炒面就出去。她冲了好一会儿冷水,觉得这烫伤很轻微,决定连胶布也懒得贴,重新舀了食物就出去客厅。

清清出来时,陆少瑶坐在饭桌的一边看报纸,在英德混杂的报纸堆间放了一碗粥,一口也没吃过;滕思悠坐在陆少瑶对面,安静地吃着。清清拉开母亲右边的雕花木椅,低头坐下来,喝了半杯暖水就狼吞虎咽地吃着。她尽量吃得快,务求比滕思悠早出门,不会再一早上起来就巴着他不放。

「吃那麽急干嘛,没人跟你抢。」

陆少瑶懒懒地开口,她往时跟女儿说话,总有几分怯懦。可最近这女儿好像转性,几个月没发过脾气,话也变少了,一堆摇滚乐唱片束之高阁,上星期,她最爱的乐队访港,也竟然没有请假赶去机场,不经意问起,只说:「这里去机场太远,不去了。」

她以往最怕女儿发脾气,每次随手拿起什麽东西就乱掷,那股疯劲,勉强只有思悠能劝得住。是以,清清现在一改掉发脾气的毛病,陆少瑶觉得自己胆了大了一点,跟女儿说话也少了几分战兢。

清清变得很在乎母亲。她迟至当了母亲後,才体会到妈妈的心情。她会很紧张,生怕清攸跌倒、撞伤、被人欺负、不开心,有时又觉得这个自己生出来的亲骨肉很陌生,一道无形的墙挡着他们,她多想用言语让儿子明白,她很爱他,她其实是世上最不想伤害他的人,但最後竟然因一时鬼迷心窍、怕自己跟滕思悠死後就没人照顾儿子,才乾脆把心一横,杀掉清攸。

这是她上辈子最为後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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