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甜蜜佔有 — 反正妳遲早要嫁給我的

开学後,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林果的大二下学期依然悠闲,上课、做报告、谈恋爱。

可是整个生活里,都被方新塞得满满的。

她喜欢赖在方新的小窝里,方新打报告的时候,她就拿他的手机来玩。

有次她看着方新的解锁画面,噗哧笑了。

那是他偷拍她睡觉的样子。幸好眼睛闭着,视线不良,看不太出来是谁。不然她可不允许他放她的照片,要是被别人看到多不好意思啊!

想到这个,她心虚的偷看了方新一眼,小心翼翼地滑到了他的手机相簿。

天啊,密密麻麻的全是交往之後,他偷拍的她!

有吃东西的,有喝饮料咬着吸管的,有专心看着小说的,有坐在镜子前正擦着保养品的……不胜枚举。

然後她看到一张很诡异的照片,立刻脸就绿了。

「可恶!这张照片是什麽!」她把手机拿给他看,气急败坏的质问他。

正在打电脑的方新,若无其事抬头看了一眼,立刻羞红了脸。

照片中的林果穿着小白兔睡裙,坐在沙发上吃苹果,裙子里的内裤露了出来而不自知。

方新结结巴巴,「啊,我也是现在才发现内裤露出来了。」

「你骗人!」林果才不相信哩!看他那副作贼心虚的样子。

她立刻删掉,这种照片可不能留下来,万一被人看到就糟了。

她再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手机,幸好方新拍的几乎都是正常的照片,没有丑照也没有色情照。除了那张,不小心露出内裤的。

方新知道照片被删了,有些郁闷,那张可是他的珍藏啊。

林果检查完手机,就看到方新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有些愣了。

「你、你拍那种照片干嘛?为什麽留着?」

「想你的时候可以拿出来打发时间啊。」方新很理直气壮的回答。

林果突然就不生气了,反而觉得──好甜蜜啊!

「我是怕照片被人看到。」

「不会啦,你知道我有设密码啊。」

密码是她和他的生日。

「如果是熟人还不是可以猜得出来。」

「好吧!那我换个密码。」方新修长的手指接过手机,滑呀滑。林果好奇的凑过去看看他改了什麽密码。

结果也不是多有创意,不过就是多加了520三个数字罢了。

林果:「……」男朋友的逻辑她实在不懂。

「过来。」方新把手机扔一边,一手用力拉住林果,将她往他怀里一带。

他搂着她,闻着她的发香。「你删掉了我的宝贝,你要补偿我。」

「补偿你?」

「对,你懂我的意思?」男人期待的看着她。

「……好吧。」

正所谓年轻男人果然满脑子除了这档事,还是这档事。

到了六月份,是林果的生日。

她偷看在沙发上用笔电打字的男人。

不知道他有安排什麽活动吗?

林果是挺期待方新可以带她出去玩,或是给她一些惊喜的。

「那个、星期六要做什麽呢?」她装作不经意的提问。

「星期六?」他沉思一会儿,「那天有什麽事吗?」

「……没事。」她有些自讨没趣。

然後,他淘气的坐过来将她拥了个满怀,「是我家果果的生日对吧?」

「明明知道还装傻!」林果用抱枕砸他出气。

「果果想要做什麽呢?」

「咦,去小旅行?住民宿?」

「去登记结婚?」他提议。

「什麽?」难道纪念日狂人又出现?

「果果,我没有在开玩笑,反正你迟早要嫁给我的,婚礼可以等你毕业後再办,宝宝可以等你毕业後再生。挑你生日去登记结婚很有意义。」他把自己拟定的计画讲出来。

又来了……林果翻了个白眼。

「我们才大学,这样不会太早吗?」

「感觉对了就是对了。」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不是办家家酒。」

「我就是喜欢你。以後有什麽困难,我们携手一起面对。你知道吗,老婆的台语叫做『牵手』,我们把手牵起来,一起走余生的路,好吗?」

「……」真的可以吗?

「相信我,果果。我们会幸福的。」他收起笑容,认真注视她。

她就这样被他打动了。

他总是这样三言两语就将她的不安与怀疑扫地出门,好像有他在,她永远不用担心鸡毛蒜皮的烦恼。

「以後、我们两个,真的有办法过一辈子吗?」

「我当然可以!果果不行吗?」他自信的表情彷佛也带给了她勇气。

既然他可以,她也一定可以。

「好!我们结婚吧。」

两人相视而笑。

这对情侣找了莫钦和小诗去当他们的见证人,在林果生日当天,结为了法定的夫妻。

林果笑得那样开心,方新一脸满足。

林果看着方新,偷偷流下了眼泪。

就确定是你了,我一辈子的爱人。

不管未来会遇到什麽波折,只要有你在,我就能拥有力量,不再畏惧。

你加在我身上的隐形束缚,叫做名分,我心甘情愿被你綑绑。

以後我要与你生好几个胖宝宝,与你一起带小孩去公园玩,为了小孩的教养起争执,和你牵着手看着孩子从走路跌跌撞撞,到勇敢放手骑单车。然後我和你脸上都爬满皱纹,你帮我推轮椅或我帮你记得今日是何年何月、孙子哪天回来。

我确定是你了。

我不会旁徨,也不再寻觅,我已找到最好的你──这样喜欢不完美的我的那个你。

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的,对吧?

走出户政事务所,莫钦和小诗还是不敢相信那两个人就这样结婚了?

「真没想到果果一谈起恋爱,会这样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啊。」小诗频频摇头。

「还不是那个方新带坏她。」莫钦撇撇嘴,看起来很不是滋味。也是,他已经被林果抛在脑後许久了,直到要找见证人才又想起他。

「万一她是暂时被感情冲昏头,才这麽冲动,以後反悔了怎麽办?」小诗有点担忧。

「那也不关我们的事啊。」

「你真的无所谓吗?」

「不然呢?」

「刚刚看他们这麽幸福,让我也好想谈恋爱啊~~」小诗露出一脸憧憬的表情。

莫钦看了她一眼,「你走不走?我要回去打球了。」

同样也很没用的小诗,立刻跟着莫钦走了。

其实莫钦根本没去打球。

他独自到了KTV,一个人待在一间包厢里。

一首一首情歌接着唱。

手机响着不停,有讯息也有来电。

有约吃饭的,有约打球的,有约做报告的,有约看夜景的。可是他知道里头没有她。

她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电话给他了。

她一直都在他的身边,待了那麽久那麽久。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近水楼台将她绑在身边。

如果他可以早个一个月或半个月,发现自己喜欢她,她就不会被别人追走了。

他也不会心如刀割。

当爱已成了悔恨,他也只能看着她越走越远。

「林果!我警告你不要太嚣张!不要以为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就可以找我去做见证人!太过分了!你太过分了……」

他颓丧地坐回沙发里。

唉!再也不想谈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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