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现实过去相互交替的穿越文,脑洞随便开的,没什么三观。
总体是按时间顺序,但叙事上会比较跳,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所以也很短。十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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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城。
床头的电话铃声不知道第几次响起。
被窝里终于伸出一只手,摸索了半天,接了起来。
“秦宵,你搞什么,打你这么多电话不接,你在哪啊,还有三个小时婚礼就开始了!”
“我……”
一开口,声音沙哑,她清了清嗓子。
“不会吧你,还没起床?现在几点了你不看看,下午两点了,你还睡?你还想不想来了?”
对面一串连珠炮弹砸了过来。
秦宵把手机放在被子上,靠着床头一边坐起身,一边说:
“我昨天不是发你短信了吗,凌晨两点才到,四点才睡,为了你这个百年一遇的婚礼,长途飞行,我整个人都快散架了。”
对面哼了声,语气缓了些。
“你现在在哪?”
“废话,当然是家里。”
“新家?”
“不是,”秦宵顿了顿,环顾着四周陈旧却熟悉的摆设,“老房子。”
“市中心那个?那还近些。要是在郊区你就别来算了。”
这妞还气着呢,秦宵赶紧赔不是:
“姐姐,我大老远回来就为了给你随份子钱,去年我亲表姐结婚都没回,差点没把我妈气死,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啊。”
“少来,你最好给我准时到。不行,提前半小时。”
“好好好,我速度可快了,随便捯饬一下,一个小时搞定。”
“我大喜的日子你敢随便捯饬?”沈秋兰又怒,“你不打扮成绝世美女别来。”
秦宵抚额。
“你没车,也别打车了,我找个人去接你,就这么说定了。”
那边有人在叫新娘子,沈秋兰搁下一句话,就匆匆忙忙挂了。
秦宵又重重倒回床上,盯着天花板出神。这个住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年久失修,墙纸翘起,墙壁出现道道细碎的裂纹,角落里,还积着掉落下来的白色石灰。
老式灯罩上,布满灰尘。她对粉尘过敏,昨天收拾的时候,打了好几个喷嚏,现在鼻子还是红的。
睡在这里,让她觉得回到了小时候。
她又回来了。回到了这个,在异乡时牵挂,在路途上紧张,真正踏足时有切切实实的感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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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兰这么一个愤世嫉俗的人,在爱情面前,也只剩下了恋爱脑。
今天是七夕。全年最火爆的结婚日之一。
还记得当时沈秋兰在电话那端声泪俱下地告诉她,抢到这个名额,是多么多么的不容易。
秦宵是不会在这种时候嘲笑她“有失身份”的幼稚举动的。
沈秋兰的这段感情,也是个传奇。男方是大她两届的高中学长,高一的时候,她就对人家穷追不舍。直到对方毕业去了遥远的B市,她也能通过各种手段了解对方,并常在线上保持联系。
可惜妾有情,郎无意。沈秋兰坚持不懈了三年,没换回对方的半点回应。后来她也毕业,去了另一个城市。
故事一般到这就该结束。没想到还有反转,六年后,沈秋兰给大洋彼岸的秦宵带来了惊人的消息:她要结婚了,新郎就是那个人。
每当想到这里,秦宵都有一种愧疚之意。
越过这六年,这个故事听上去是个童话。但真的是吗?
而在她缺席的这六年,她从没给沈秋兰提供实质性的陪伴。
忘了提,沈秋兰是秦宵高中时最好的朋友。
她们只做过一年的同班同学。但那时,她们的朋友都不多,只有彼此互相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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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宵翻箱倒柜,找出了几件看得过去的夏季的衣服。
C国终年寒冷,置办夏装,仿佛是上个世纪的事。
打扮成绝世美女是不可能的了,别是乡下人进城就不错了。时间有限,她也来不及买新的。
打开化妆包,飞机托运把里面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一瓶爽肤水撒了大半,烂摊子只能先扔着,捡了几样勉强上了个淡妆,准备出门。
楼下,有辆黑色的车等着,看见她,按了声喇叭。
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秦宵,不认识我了?”对方轻笑。
有个名字呼之欲出,但就是呼不出。
秦宵尴尬一笑。
“先上车。”
安全带扣上的瞬间,她突然想起来。
“沈默川!秋兰的哥哥,小胡的同学。”
见他不置可否,秦宵知道自己猜对了,笑了起来。
“我记性还是挺好的。”
沈默川嗤了声。
“除了换了身衣服,我哪一点跟以前不一样了?亏你想这么久。”
“毕竟这么些年嘛。”
“倒是你,”他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变化挺大的。”
秦宵不接话,只笑了笑。
虽然他是沈秋兰的亲哥哥,但打交道的次数也不多。
到了酒店,正好还差半小时。秦宵直奔休息室,一路上,鲜花气球铺满整个走道,推开门,看见正在补妆调整婚纱的沈秋兰。
“咱们的绝世美女终于到了,刚想给我哥打电话呢,接个人接到西伯利亚去了么?”
“路上有点堵,”秦宵笑嘻嘻道,“谁让你挑的今天啊,真会挑日子。”
沈秋兰刚要有所动作,被化妆师等人齐齐摁住。
“我动不了,你走过来。让我看看你。不是让你好好打扮吗?你这是来旅游的啊?”
“这不是要把风头留给你嘛。”秦宵走了过去。
“臭屁。”沈秋兰看着她,眼底有些湿了。
情绪这东西,极易传染。秦宵本来抱着开开心心轻轻松松的态度,见到沈秋兰这样子,鼻子开始泛酸。
算上今年,离开江城七年。大学期间还会回家,一年聚一两次。近两年是真的一面都没见过了。
“喂,干什么呢。”她轻声唤着沈秋兰,“你都说了是大喜的日子。我进来的时候看见外面布置得这么奢华有排面,小胡真肯下血本啊。这嫁的不亏。”
沈秋兰的脸颊顿时飘上一层红云。
秦宵用纸把她眼角的水光抿了。
沈秋兰握住她的手,“你这次回来待几天?”
向公司请了一周的假,来回路上就两天,是不长的。她看着沈秋兰,不忍让她难过,正斟酌着怎么说,外面有人来叫,该出去迎宾客了。
被簇拥着出去之前,沈秋兰附耳对她说:
“待会结束的时候先别走,我有话要跟你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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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宣誓,互换戒指,拥吻。台上的这对新人,在满厅的注视祝福下,笑得甜蜜而幸福。
秦宵站在边上,一旁是吧台甜点,她端着香槟小口啜着。透过杯壁玻璃,看到身着婚纱的沈秋兰美丽动人,站在她一旁的新郎,五官依旧如数年前见到的那般清冷寡淡,目光看向新娘,却难得温情。
她忽然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那她呢?
旁边有几个人在聊天。
“新娘叫沈秋兰,新郎叫胡平生,还怪搭的。”
“这名字,怎么像是爷爷奶奶辈的。”
秦宵莞尔。想起来第一次见沈秋兰的时候,对方向她介绍自己,说到名字时,满脸的嫌弃。她曾一度要改名,最后也不了了之。
沈秋兰讨厌父母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给哥哥取了一个高雅脱俗的名字,而把一个缠小脚布女人的名字安在她头上。
恨屋及乌,她也讨厌沈默川。
只是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这些都是高中时期的记忆了。秦宵每次回想起来,都无法自拔地深陷其中。但她记性实在是差,能记得的不过寥寥,有时候记不清晰,向沈秋兰求证,还被她嘲讽是鱼的记忆。
倒也奇怪,就这么些东西,她还能反复地嚼啊,嚼。
新人轮流敬酒,她又吃了些点心,就有些兴致缺缺。她不想被不熟悉的老同学抓个正着,闲话叙旧,就离开宴客厅,钻进沈秋兰的化妆间。
坐着坐着,秦宵觉得不对劲了。婚宴结束都该午夜了,再说沈秋兰是主角,哪来时间跟她耗在一起?
虽然半信半疑,她还是等了下去。
刚回国还没来得及买电话卡,以前的号码早就报销了,酒店的公共网络又怎么也连不上,她无聊至极,开始拿沈秋兰的化妆品涂着玩。
“我说大堂怎么没看见你,你怎么在这?”
秦宵回头,看见一脸疲态的沈秋兰。
“你不是要我等你吗,外面没意思,我就进来等了。”她放下手中的东西。
沈秋兰重重地吁了口气。
“要不就现在吧。刚把所有客人都敬了一圈,我让小胡帮我挡着。”
说着,又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才回来,把门锁上。
秦宵不知道她唱得是哪出。
“什么事这么神秘?”
沈秋兰在衣服堆里翻找着些什么,头也不回,“关于你的事。”
她心里突然有些打鼓。
“我的事……?”
只见沈秋兰摸出个手机来,在她旁边坐下。她刚换了一套轻便些的婚纱,但动作起来还是十分不便。
秦宵替她把裙摆撂到一边。
“等等,我找找。”她翻着手机。
过了许久,“找到了!”
她却并未急于向秦宵展示,而是把手机放进怀里,面对面和秦宵直视。
“秦宵,我想给你看点陈端的东西。我也是无意中看到的。”
秦宵所有表情都在瞬间固定住。
半晌,她勉力一笑,“什么陈端……你在说什么……”
沈秋兰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最终还是她败下阵来,“为什么突然提他?”
“因为不提不代表没有。”沈秋兰神色严肃,“秦宵,我先坦白,前不久我了解到一些事,才发现我之前错了,我向你道歉。”
她一愣,下意识道:“你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
“当你向我寻求帮助的时候,我表现得非常情绪化。”
她听不懂。
“理不理解都没关系。”沈秋兰低下头,打开手机,“秦宵,我希望你好。和小胡在一起以后,我才开始看清楚一些事。”
“你想多了,我根本……”
“哈喽,我们现在在N国,马上,我们四个就可以看到极光了!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三十六分,据说再过半个小时极光就会出现哦!喂喂喂,我在说话,你亲我干嘛!哎哎,陈端你接着……”
“大家好,今天是我和小果在一起的第一千五百五十天,很久以前,我就答应带她去看一场极光,除此之外,我准备了一些惊喜,大家可以期待一下。”
“哎哟喂,不会是求婚吧,陈端你这人不够意思啊,我们家那位看到不得杀了我。白果,恭喜啊,爱情长跑修成正果,采访一下,心情如何?……”
屏幕熄了下去。
沈秋兰又把视频打开,时间定格在那个人的镜头上,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大衣,全副武装,那张朝思暮念的脸就这样出现在她的眼前。一个笑容很甜的女孩子埋在他的肩上。
原来,他现在,是这个样子。时隔多年,终于更新了一次记忆。
她的脸色苍白如纸。
“为什么要给我看这个,说好不提他的……而且都多少年了,我早就没感觉了……”
沈秋兰看着她自欺欺人。
她盯着手机屏幕,胸口一抽一抽地疼。
求婚,他要结婚了吗?还是已经结婚了?和那个漂亮女生,他们很相爱吗?
多看一眼,就是在心上多划一刀,但她还是一味贪恋着那个人的面容。多少个昏昏沉沉的梦里,他重新出现在她的生活,咫尺间的距离,却永远也触摸不到。
“为什么会忘不掉呢?秦宵,是因为不甘心吗?”
沈秋兰的声音幽幽地飘在她的头顶。
她什么都没有听到,手指不由自主地抚过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