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那会认识了一个奇葩,叫阿春。
阿春长得不高,面相普普,但是唱歌特别好听,堪称现代版张雨生,可他的奇葩并不在歌喉。当时进入青春期,天不怕地不怕,每个人都想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阿春也不例外。他的梦想就是当一个歌手,一个唱自己写的歌的歌手。
这个梦想很伟大,然而有个问题,那就是他的中文水平实在太差了。
有多差?大概就是会让国文老师吐血的那种差。
阿春头一次把他自己写的词拿给我看的时候,我直接送了他一本字典,我说,你得先学会不要写错字。
阿春捧着字典回去了,隔天拿了另一张纸给我,说,我改好了,一个错字都没有,你看怎麽样?
我接过那张纸,先深呼吸之後才往下读,头一句就写着:「一片鲑鱼,一团醋饭,合在一起就是,鲑鱼,寿司。」
我差点没把那张纸砸在他脸上。
阿春说,怎麽样?我写得怎麽样?
我说,你写的是食谱吗?
阿春摇头。
我说,那你写的是什麽?
阿春露出得意的微笑说,我在隐喻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
我把纸还给他,说,很好,很有创意。
阿春似乎也知道自己的不足,跑去研读了不少知名词人的作品,他说,他最喜欢的词人就是林夕,就是那个写〈明年今日〉的林夕。
我有不好的预感,果然不久之後,阿春就拿着改良版歌词回来找我,说,这是他吸收了林夕的精华写出来的,每个字都精心安排过,都是他的心血。
被涂改得破破烂烂的笔记本上,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为了各位的眼睛着想,只节录第一段:「我是天空里的一片鲑鱼,偶尔投影在你的胃里,你觉得好吃也好,难吃也罢,只需记得,我是,一片鲑鱼。」
我这次没忍住,真把笔记本丢他脸上了,怒吼道:你他妈读的到底是林夕还是徐志摩?!
阿春一脸无辜,说,有差别吗?
我们都觉得阿春当词人没戏,因为他写的词一点也不浪漫也没有意境,而且似乎对食物有着异於常人的执着。除了鲑鱼寿司之外,他还写过猪排盖饭、蚵仔面线、馄饨汤,俨然想演一部「舌尖上的歌词」。
尽管没人支持他,他仍不停地写词,他说你们别笑我,总有一天我会进步,我一定写出让你们跌破眼镜的歌词。
其实,如果要论跌破眼镜的话,那他现在就能做到了。
阿春的文笔真正突飞猛进是在高二的夏天,那回他拿歌词给我过目的时候,里头的食物,突然就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我拨开一卷润饼,里面的豆芽菜彷佛生了病,奄奄一息,等不到天明。」
我看了欣喜若狂地说,太好了,你终於学会押韵了!可是,这次写的又是什麽?
阿春笑了,说,写的还是在隐喻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
後来才知道,阿春喜欢上了一个纠察队的女孩子。
恋爱能改变一个人,这话确实不假,阿春写的歌词越来越有样子了。
他的目标悄悄地从「成为歌手」换成了「用自己写的歌跟那女孩告白」。
阿春开始弹吉他,坐在树下自弹自唱,唱的是他最喜欢的〈明年今日〉,他说,这首歌很符合他的心情。
『明年今日,别要再失眠,床褥都改变。如果有幸会面,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惶惑地等待你出现。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唱到这一段时,阿春总是会哭,不是大哭,就是眼角默默滑下一滴泪,颇有偶像剧男主角的范儿。
看他唱得那麽陶醉,我都不好意思纠正他那一个字也没唱对的粤语,而且,那个纠察队的女孩,真的因为这样注意到了阿春。我们经常会看见午休时间,阿春在树荫下弹吉他,那女孩坐在他的旁边,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两个人的脸上都是笑着的。
我们都劝阿春打铁要趁热,谁知道他居然严肃地说,在写出一首满意的歌之前,他是不会告白的。
没人懂他干嘛那麽坚持。
有次阿春唱歌唱到一半,突然说,我想到歌词了。
我说,猪血糕还是糯米肠?
阿春说,妈的,这次不是食物。
我说,不是食物是啥?
阿春笑了,说,这是一首关於故乡的歌,然後随口哼了两句:「我来自一个地方,它的名字就叫家乡……」
然後呢?故乡跟告白有什麽关系?我问。
阿春说,没有然後啊,後面还没有想好。
於是接下来的每一天,阿春无时不刻都哼着仅有的两句歌词,哼到被班上最「大尾」的流氓一脚踹进扫具柜里还不肯停下来。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某天阿春哭丧着脸说,他觉得这首歌大概永远写不完了。
我们纷纷点头。
直到二年级结束,阿春跟着家人移民去了国外,那首歌都还是只有前两句歌词。他出发之前,那女孩好像有去找过他,他俩说了什麽没人知道,我们都猜,那是阿春跟她告白了。然而过了不久,女孩身边多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他们每天同进同出,再也没谁听她提起过阿春。
一年後,高中毕业典礼那天,女孩收到了一封阿春寄来的电子邮件。里面是一段很短的影片,穿着高中制服的阿春对着镜头腼腆地笑了笑,然後开始自弹自唱:
我来自一个地方,它的名字就叫家乡。
家乡的朋友啊,你们还记得我吗?
我是城外回不来的旅人啊。
凤凰花已经开了吗?校园里的老树还在吗?
家乡的姑娘啊,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日日夜夜惦记你的旅人啊……
送你的发夹还在吗?你曾想起我的声音吗?
家乡的姑娘啊,你有在等我吗?
等我返家,嫁给我好吗……